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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建协“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组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的通知豫建协字(2007)3号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部门、各会员企业:为加快推进河南省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努力培养一大批建筑行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才队伍,确保我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中建协[2006]40号“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组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熟悉领会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尽快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省建协经研究决定河南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和相关培训工作准备在2007年3月份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河南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为做好我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组织成立由省建设厅、省市建筑业协会有关领导、省内建筑业界有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家组成的河南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全面领导我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工作。二、设立河南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办公室河南省建筑业协会行业发展部是全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的具体办事机构,在河南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行使认证办公室的职责。三、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条件河南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条件按照中建协[2006]40号文件中附件二“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条件(试行)”标准执行。四、职业培训根据中建协[2006]40号文件第八条“根据培训与认证分离和先培训、后评价认证的原则”有关要求,省建协将对全省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和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职业培训。培训工作由获得中建协认证办公室确认合格的培训机构负责进行,具体培训工作由省建协统一安排,另文下发。五、请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建协[2006]40号文件规定的认证条件,统一组织申报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和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的推荐上报工作,并将申报人员名单及认证申报登记表于2007年3月9日前报省建协行业发展部。联系人:韩莉赵小荣联系电话:0371-66283061传真:0371-6628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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