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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人物年龄“矛盾”考论曹金钟内容提要《红楼梦》中人物年龄“矛盾”产生的原因,一是作者为塑造人物及表现主题思想的需要而有意设计的,如《红楼梦》中少女的年龄,作者就有意限定在“十五六七岁”以内。同时,有些是作者在刻画、塑造人物时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二是作者在年龄问题上重写意而不重写实的结果。三是有极个别的“矛盾”,很可能是版本传抄过程中失误造成的结果。关键词《红楼梦》人物年龄“矛盾”20世纪20年代末,曾有人说《红楼梦》中“不可理解和最明显的错误,是关于各人的年龄问题”①。这话乍听起来虽略嫌刺耳,但却多少反映了这样一种事实:《红楼梦》中的人物(特别是青年女子),其年龄大都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矛盾”。对于这些“矛盾”,多数人认为是“误也”,“殊不合”②,是有“失检点处”③,是“显有错误”、“是梦话”④。若要追究其产生的原因,恐怕也同样会归结为“作者之误笔”⑤等。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故意以矛盾见长也”⑥。那么,《红楼梦》中人物年龄“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否真有着作者主观的因素呢?对此,我们还是通过对文本的考察、分析后再下结论。一、塑造人物形象及表现主题思想的需要对于小说来讲,人物始终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现代、后现代的小说可以没有情节,但却不能没有人物(即使在某些寓言中是以动物形象出现的,但表现的仍是人的感情和思想)。因为文学是人学,人始终是文学表现的根本对象。因此可以说,塑造人物形象是与小说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直接相关的,是小说艺术表现的第一要义。《红楼梦》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是极其成功的,这不仅表现为人物形象富有鲜明的个性、真实生动,而且表现为塑造人物形象的手法灵活多变、丰富多彩。其中借助“矛盾”来塑造人物,可以说是曹雪芹的独创,借用太平闲人张新之的话来说就是“故意以矛盾见长也”⑦。比如,下面一些“矛盾”现象,在通过分析后可以看出其并非矛盾,而是作者在刻画、塑造人物时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请看:(1)“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的“矛盾”。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到贾宝玉时,书中写道:“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就取名叫作宝玉。你道是新奇异事不是?”这里,“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的“后来”,甲戌、己卯、庚辰、王府、甲辰、梦稿、列藏诸本均作“次年”。这样,就使宝玉和元春的年龄只差一岁,与后面所说的“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未免相矛盾,且元春比宝玉只大一岁,也不符合她入宫的年龄及长姊的身份。对此,清代评点派就有人认为“‘次年’二字大误”⑧、“殊欠细”⑨,张笑侠、赵誉船也认为是“作者之误笔”⑩,“未免离奇太甚”(11),所以校本才据戚序本、舒序本改之。然而这样一改,矛盾虽不存在了,但却未必符合作者原意,同时也使作品的某种韵味减弱了。因此,姚燮在认为“次年二字之谬”的同时又发出了疑问:“特出自冷子兴口中,岂因传闻于人,随口演说耶?”(12)殊不知,这种疑问正是很好的回答。倒是胡适颇具见地,他从版本角度考察后,认为戚本作“后来”是后改的,程乙本作“隔了十几年”,更是“他晚出之铁证”(13)。因为“以常理推之,若原本既作‘隔了十几年’,与第十八回所记正相照应,决无反改为‘次年’之理”(14)。俞平伯先生与胡适的看法基本相同,而且又做了进一步的阐释。他在比较脂本、戚本和程乙本文字的优劣时,就举该问题为例,在依次列举了这三种版本的有关文字之后说:“元春是宝玉的姊姊,第十八回上说‘有如母子’,年龄应该比宝玉大得多才对,所以从推理的观点看,从后到前,一个比一个合理。事实上恰恰相反,一个比一个远于真实。”(15)并认为脂本的“文理很通顺,一点没有什么错,上用‘不想’二字,下边自非‘次年’不可”(16)。而冯其庸先生的见解则更能说明问题,他说:“这样一改,似乎是前后照应了,殊不知这前后两段话并不是一个人说的,前面的话是冷子兴的‘演说’,是冷子兴的胡吹乱说,卖弄他与贾府如何熟悉,所以胡吹一气”,“而后面说元春对宝玉‘手引口传’一大段文字,却是作者的正面叙述,是认真的介绍,是说真的。程乙本在重排时没有仔细体会作者的用心,只从表面上看文章,所以作了这种不必要的改动。这样一改,就把作者写冷子兴有一搭无一搭的这种套近乎、乱牵扯的商人味道减弱了。”(17)的确,这段描写不仅表现了冷子兴作为商人的好吹嘘、说话不着边际等一般性特点,而且还表现出人在喝酒时说话的随意性特点。同时,也令我们仿佛看到了冷子兴那眉飞色舞、故弄玄虚的表情。因此,我们认为这里的“矛盾”是作者“有意”制造的,是作者根据“事体情理”来制造的,是为塑造冷子兴这一人物形象服务的。(2)湘云称黛玉为姐姐又称妹妹的“矛盾”。第二十回末,史湘云称林黛玉为“林姐姐”,到第二十二回时她又称林黛玉为“林妹妹”了,前后所称矛盾。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不外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抄者的失误,二是作者的失误,三是作者有意如此写的。从版本方面来看,除舒序本第二十回湘云称黛玉为“林妹妹”而前后统一外,其余各抄本均同,显然不是误抄。如果是误抄,各本不可能如此一致。作者失误的情况又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纯粹的笔误,或是将姐姐写成了妹妹,或是将妹妹写成了姐姐,但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各种版本不可能都出于同一底本,所以这种可能性可说是微乎其微。再就是作者写作的时候,其隐含的叙述角度,是站在宝玉的角度来写的,在写有关人物时,有时难免不自觉地滑到了隐含叙述者的角度上,从而出现了失误,产生了矛盾。作者有意如此写的情况是与这种情况相关联的。也就是说,作者有意写出了书中人物的“失误”,湘云说“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是借用了宝玉(也是多数人)的口吻,不是湘云直接称呼黛玉。这和第二十回湘云叫黛玉为“林姐姐”不同,第二十回是她直接称呼黛玉,如果她比黛玉小(哪怕小几天),自然就叫姐姐。第三十八回湘云请螃蟹宴时,贾母就曾对湘云说:“别让你宝哥哥林姐姐多吃了。”可见,黛玉确实比湘云大。而这时是和许多人在一起说话,口吻当然就有可能不一样了。实际生活中就常有这种情况,比如王某比张某年纪小,但平时人们都称张某为小张,而王某在直接和张某说话时则不好意思称之为小张,而是称之为张哥或张姐等。但是,在一定的场合,他也会称小张,而不称张哥或张姐,特别是当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比张某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再有,人们说话有个习惯,即容易出现“首尾相接”,比如有人问,“小王去哪了?”回答者就会说,小王去哪里哪里了。尽管回答者平时并不一定这样称呼小王。《红楼梦》中就有类似的例子,如第八回,宝玉和黛玉从宝钗处回来后,“一时黛玉来了……宝玉因让‘林妹妹吃茶。’众人笑说:‘林妹妹早走了,还让呢。’”又如第五十三回,贾蓉对贾珍说,“前儿我听见凤姑娘和鸳鸯悄悄商议,要偷出老太太的东西去当银子呢。”贾珍说,“那又是你凤姑娘的鬼,那里就穷到如此。”这里,贾蓉就是借平时贾母等人的口气说的,而他当面对凤姐却并不敢如此称呼。而贾珍则是顺着贾蓉的话说的。湘云说话时虽没有人说到“林妹妹”的字样,但平时因宝玉总是“林妹妹”不离口,所以别人也就很容易跟着这么称呼。再如宝钗称凤姐为凤丫头也与这类情况相似,宝钗本比凤姐小,她当面和凤姐说话时是称“凤姐姐”的,例如第七十八回当着王夫人和凤姐的面,宝钗说“姨妈和凤姐姐都知道我们家的事”就是如此。然而,第三十五回在贾母等人面前,宝钗却称凤姐是“凤丫头”,这是借用了贾母的口气。因为贾母就称凤姐为“凤丫头”,宝钗说这话时是当着贾母王夫人的面,她为讨好贾母,才这样说的,尽管凤姐当时也在场。不仅如此,当凤姐不在场的时候,她也这么称呼过,如第四十四回中她在劝平儿时就说“素日凤丫头何等待你”云云。可见,湘云虽叫黛玉“林姐姐”,但在另一场合(尽管黛玉也在场)称黛玉“林妹妹”,也是很正常的。况且,从当时说话的语境看,湘云必是快说的,这也符合湘云心直口快、率真爽朗的性格特点。同时,也正因为她平时听惯了人们这么称呼黛玉,所以此时才会脱口而出“林妹妹”三个字。如果说成“倒像林姐姐的模样儿”,反倒不是出自湘云之口了。因为称姐姐毕竟有几分尊重的意味,而湘云此时并未考虑那么多,否则她就不会直言不讳地说出别人没敢说的话了。可见,此处的“林妹妹”并非与“林姐姐”矛盾,而是刻画湘云形象所不可缺少的一笔。另外,作者这样写,正是符合生活的逻辑,是生活真实的再现。由此也可看出,《红楼梦》的生活味是多么醇厚!这里,又说明了另一个问题,即舒序本第二十回中湘云称黛玉为“林妹妹”,看似与第二十二回相统一,实则未必符合曹雪芹的原意,恐为后人妄改。(3)凤姐和贾珍“从小儿一处淘气”的“矛盾”。第五十四回中凤姐说她和贾珍“从小儿一处淘气了这么大”,与二人的年龄之差不符。从二人的年龄来看,凤姐只比贾蓉大两岁,凤姐可以淘气的时候,恐怕贾蓉也快两三岁了,这时的贾珍至少也应有二十来岁了,他不大可能与四五岁的小孩子“一处淘气”。因此,有人才认为,“这些疑团的存在,恐怕只能归咎于《红楼梦》的疏漏。”(18)对此,我们试分析一下。从当时的情景看,薛姨妈提醒凤姐外面有人,凤姐很不在意地说,“外头的只有一位珍大爷”,意思是没有外人,而且,这一位珍大爷“我们还是论哥哥妹妹”的。在贾珍来说,哥哥可以哄着小妹妹玩儿,但在凤姐当时(小时候)看来,就是“一处淘气”。而凤姐此时所说的,也有夸张之意,意在表现自己的大方,“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女人,这也与第十三回所描写的族中“众婆娘”听到贾珍进来时“往后藏之不迭,独凤姐款款站了起来”是相统一的,是对凤姐形象的刻画。就是贾珍说凤姐“从小儿大妹妹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也并不一定就“表明凤姐与贾珍年龄相差无几、彼此了解,具有亲近密切的特殊关系”(19)。贾珍的话无非包含着这样的信息:贾珍曾看到或听说过凤姐小时候“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的事。这是有可能的。其实,作者这样写,无非是意在表现凤姐“自幼假充男儿教养”,“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能够“齐家”的女子,同时也刻画了凤姐喜欢自我表现的性格特点,是为刻画、塑造凤姐形象服务的。以上是塑造人物形象时所产生的一种矛盾假象,而下面的“矛盾”则似乎与作者为表现某种主题而采用模糊手法有关。例如:(4)“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的“矛盾”。第四十九回说凤姐也是“十五六七岁”与凤姐的“实际”年龄不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亲上作亲,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内侄女,今已娶了二年”。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按二十算,“今已娶了二年”,则娶亲时为十八岁。贾琏娶亲时十八岁,凤姐嫁给贾琏时当不会小于十六岁(从宝钗、迎春等十五岁均未出嫁来看,贾府似不会娶太小的媳妇)。且按旧时的礼仪,女子“十有五年而笈,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20)。又,《周礼·地官·媒氏》云:“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21)对此,《孔子家语》解释说:“鲁哀公问于孔子:‘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闻礼男三十而有室,女二十而有夫,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亦不是过。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以往,则自昏矣。’”(22)清孙诒让亦解释说:“‘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者,此言男女嫁娶年之极也。”(23)这也就是说,女子嫁人的年龄当在十五岁至二十岁之间。宝钗十五岁时贾母就说她是“将笈之年”而为她过生日。可见,女子不过十五岁是不应出嫁的。我们按凤姐出嫁时十六岁算,则比贾琏小两岁。那么,冷子兴演说时,凤姐已十八岁。第六回刘姥姥对周瑞家的说,“这凤姑娘今年大还不过二十岁罢了”,周瑞家的并未表示异议,可见大致不差。而且,此时距冷子兴演说正好过了两年,也相符合。同回,刘姥姥看贾蓉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而第二回冷子兴演说时,说贾珍“倒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才十六岁”,过了两年,为“十七八岁”(实为十八,因刘姥姥是推测语,故言十七八),到第十三回秦可卿死时又过了两年,贾蓉捐官的履历上写着“年二十岁”,也正相合。以此来算,贾蓉比凤姐小两岁,凤姐此时(协理宁国府时)已二十二岁,与前文所叙也相合。然而,第
本文标题:红楼梦人物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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