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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HP[2017]059SGQ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2×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2×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柴永成联系人银光通讯地址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2号联系电话13847223755传真/邮政编码014040建设地点包头市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院内立项审批部门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7-150202-32-03-0074202017-150202-32-03-007445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E电力36、脱硝、脱硫、除尘等环保工程占地面积(m2)/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9453其中:环保投资(万元)945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2×330MW燃煤供热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工程建设在包头市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院内。内蒙古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新建项目已于2013年10月25日取得国家环境环保部的环评批复(环审[2013]265号)。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分别于2014年6月、2014年7月投产。2015年10月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内环站字YS[2015]第022号),并于2015年11月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批复(内环验[2015]33号)。包铝热电厂2×330MW机组现配套脱硫系统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烟气脱硝采用SCR工艺,催化剂布置层数为2+1层,运行两层,备用一层;除尘采用双室2电场静电+布袋除尘器。根据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以及CEMS在线监测数据,1#和2#机组NOx、SO2、烟尘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浓度限值,NOx、SO2、烟尘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0mg/Nm3、2100mg/Nm3、30mg/Nm3内。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文)。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积极响应国家环发[2015]164号文的要求,对现有2×330MW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将NOx、SO2、烟尘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0mg/Nm3、35mg/Nm3、10mg/Nm3以下,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取得了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次超低排放工程1#、2#机组的立项文件,两台机组单独立项(项目编号分别为2017-150202-32-03-007420,2017-150202-32-03-0074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次评价工作在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固废进行评价与分析。对项目大气环境、水环境等进行重点评价,其次是对噪声、固体废物做一般分析。同时对工程的合理性、污染防治设施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本项目改造后各项污染物能够达到超低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编制的依据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8)《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2013年6月14日);(9)《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2.2技术导则与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5)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6)《关于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的通知》;(7)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8)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3、建设项目概况3.1技改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2×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建设性质:技改(3)项目投资:总投资9453万元。(4)劳动定员:技改前后人员编制不变,无新增工作人员。(5)建设地点:位于包头市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院内,在现有脱硝、除尘及脱硫装置区域内进行改造工程,不新征用地。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3.2现有项目概况目前,1#、2#机组已安装脱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现阶段锅炉运行过程中,主要环保设施概况如下:(1)脱硝系统:热电厂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SCR工艺),分为4氨气制备系统和SCR反应系统,液氨通过槽车运输到液氨储罐,通过氨气制备系统制备成氨气,输送到炉上反应区,催化剂布置层数为2+1层,运行两层,备用一层。SCR脱硝装置处理100%烟气量,安装两层SCR催化剂情况下,在BMCR工况下锅炉出口NOx浓度约280mg/Nm3时,脱硝效率不小于80%。氨的逃逸率不大于3ppm,SO2/SO3转化率小于1%。(2)脱硫系统:热电厂2×330MW机组配套脱硫系统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烟气脱硫装置不设置GGH及旁路烟道,按一炉一塔设置,不单独设置脱硫增压风机,系统阻力由锅炉引风机克服。每台炉配置吸收塔、石膏浆液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石灰石粉储存及浆液制备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采用引增合一方式。在BMCR工况下脱硫系统烟气入口含硫量为1900mg/Nm3时,脱硫效率可达到95%,脱硫系统出口SO2排放浓度≤100mg/Nm3。在任何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保证低于75mg/Nm3(干态)。(3)除尘系统:热电厂1#、2#机组分别配套双室2电场静电除尘+布袋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由浙江天洁集团生产制造,型号为2TGDB-4,除尘效率大于99%,除尘器出口含尘浓度≤30mg/Nm3。现有工程项目组成见表1。表1现有工程组成表项目名称现有项目建设情况主体工程汽轮机2×330MW(亚临界、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锅炉2×1163t/h(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发电机2×330MW(水—氢—氢冷发电机)辅助工程冷却系统主机冷却采用直接空冷系统,辅机设备冷却采用湿式循环供水系统。供排水系统本期工程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均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自来水同时作为电厂应急备用水源。除盐水系统锅炉补给水采用叠片过滤+超滤+反渗透+离子交换除盐系统产生的除盐水,现除盐水系统处理能力为2×56m3/h。除灰渣系统采用“灰渣分除、粗细分排”方式,风冷干式除渣、气力除灰系统。5储运工程燃煤设计煤全部由神华万利煤矿原煤供应,校核煤由80%万利煤配20%白彦花矿区煤组成。燃煤全部采用汽车运输进厂。厂外新建1.7km运煤公路。厂内贮煤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可储存约20天的煤。灰渣、脱硫石膏灰渣分别存储于3×850m3钢结构灰仓、2×200m3钢结构渣仓,灰渣、石膏目前均采取了综合利用,利用率100%。石灰石当地采购后由汽车运输进厂,储存于石灰石粉仓。液氨由汽车运输进厂,厂内设2座39m3液氨储罐。环保工程废气治理烟尘:每台锅炉配套1套双室2电场静电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SO2:脱硫采用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不设烟气旁路和GGH烟气再热装置,脱硫效率为95%。NOx: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设SCR烟气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为80%。锅炉烟气处理后,2台锅炉合用一座高210m烟囱,内径7.5m的烟囱排放。废水治理脱硫废水处理能力为8.5m3/h。噪声治理消声、减振措施。固废治理锅炉飞灰:暂存于3×850m3全封闭灰库,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催化剂:目前还未进行更换,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再生。脱硫石膏:暂存于石膏库房,全部综合利用。现有工程现状,见图1。脱硫吸收塔除尘器6脱硝催化剂石灰石浆液泵图1技改前项目现状图3.3项目技改方案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积极响应国家环发[2015]164号文件的要求,对现有2×330MW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即:SO2排放浓度≤35mg/Nm3,NOx排放浓度≤50mg/Nm3,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标态、干基、6%O2),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1#和2#机组环保设施采用如下的改造:(1)脱硝系统:本工程脱硝还原剂区将液氨系统改造为尿素水解脱硝工艺;SCR区改造仅增加一层催化剂,安装在现有备用层位置,并增加相应的蒸汽吹灰系统;考虑蒸汽吹灰器长期运行对催化剂影响较大,因此,本项目增加声波吹灰器,技改后脱硝效率预计达到85%。(2)脱硫系统:烟气脱硫工艺仍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具体采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效旋汇耦合脱硫除尘技术、高效喷淋层技术和高效管束除尘除雾技术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对脱硫系统进行改造。技改后脱硫效率预计达到99%。具体改造如下:①原吸收塔浆池直径13m,浆池容积1800m3,设计操作液位11m,本次提效改造后浆池容积及液位不变;②在吸收塔入口上方加装高效旋汇耦合器;7③原有喷淋层改造,上层循环泵降级使用,更换原底层及顶层喷淋层及循环泵,并在原底层喷淋层下方新增加一层喷淋层,新增喷淋层配套原底层循环泵。④石灰石供浆系统变频改造,改造事故浆液箱作为备用浆液制备箱。⑤更换石膏排出泵、石膏旋流器。⑥更换脱水皮带机及其配套设施。⑦因吸收塔加高,净烟道及烟道支架相应抬高,出口烟道非金属补偿器更换为金属补偿器。烟囱入口处烟道重新制作,底板及侧壁1m以下采用钛—
本文标题: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2×33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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