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理论文章 > 传媒公司宣传片制作合同
1/5宣传片制作合同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宣传片摄制事宜订立本合约。第一条总则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宣传片制作方;2、乙方按甲方要求为提供前期策划、拍摄和后期制作等服务;第二条委托事项具体委托事项为:1、项目名称:2、项目制作类型:企业宣传片/产品广告片/产品教材片/微电影3、项目制作时长:4、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事项。乙方按甲方签字后的脚本方案拍摄,详见附件1;第三条委托事项要求1、乙方提供的宣传片拍摄脚本应经过甲方签字确认,一经签字,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拍摄脚本,拍摄过程中甲方如需修改脚本,则导致拍摄费用增加以及拍摄时间延后等损失乙方概不负责,由甲方全权负责,修改后的拍摄脚本需要甲方签字确认。2、乙方提供报价表应经过甲方确认。甲方提出建议的,甲乙协商后进行更改。若因甲方拍摄途中修改拍摄脚本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负责。3、乙方提供的最终成品应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确认。甲方提出后期制作建议的,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4、时间要求:4.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制作该片所需的相关资料。4.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该片拍摄脚本,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拍摄工作。4.3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该片大样,甲方对整体效果提出2/5最后修改意见。4.4乙方在甲方确认最终样片后,输出大样,按照约定制作成品DVD光盘,并在收到全款后1个工作日内交付成品光盘给甲方。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2。除非甲方对合同附件报价表中项目做出调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相应增加或减少外(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该合同价款不因其他因素而调整。2、付款方式:转账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合同金额的50%,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款,成品验收之后即付合同款尾款,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1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脚本方案执行项目,甲方有权在乙方操作项目前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否则因此所造成的诸如增加制作成本、延误制作时间等与之相关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1.2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监督、指导项目的制作进度;并有权要求乙方在后期制作过程中在不违背原创意方案前提下,按照甲方意图进行技术修改。1.3甲方审阅样片时,应集中意见并于乙方提供样片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修改方案;乙方在得到相关修改方案并经了解确认后,提供三次(不涉及补拍画面、重新配音、重新制作三维等需要乙方发生相关费用的修改)免费修改,如甲方所提修改方案超过三次或需要乙方重复发生制作费用等问题时,乙方将视具体修改难度加收费用。如甲乙双方一方有违背确认脚本的情形而需补拍所涉及的费用由该方承担。1.4乙方项目小组成员若在项目执行中发生重大事故或不配合甲方工作,影响项目推近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应小组成员。1.5当项目制作完成同时甲方支付乙方全部费用后,作品不受限制的、排他性的所有权及版权属于甲方。1.6甲方应及时提供与此次制作项目相关的企业资料(文字、标志、图片等),并3/5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有缺失、提供延迟,或无法正常使用之情形,乙方应在接收后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后因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甲方承担。1.7甲方基于本合同目的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其所有权及产权自始归甲方所有。甲方基于本合同而向乙方披露的行为不认为是任何形式的转让或无限制许可使用。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或应甲方的要求予以无条件的返还,包括且不限于记载该信息的载体、资料,及其复制品。1.8甲方负责联系所需拍摄现场并派专人陪同,以确保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现场顺利拍摄。1.9为保证乙方制作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方案、素材、样片等及时进行验收,如在乙方交付相关文件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签字验收,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在经乙方催告后7日视为已验收通过。1.10项目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2.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解决方案脚本创作和拍摄、制作等相关事宜。2.2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脚本方案执行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成果及时做出调整、修改,直至双方认可为止。2.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共同推进服务工作。2.4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须得到甲方的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但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在经乙方交付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给予回复,催告后三日内甲方仍未签字确认并未及时提出问题所在或是相应解决方法时,乙方有权视甲方已认可其方案。2.5乙方须按脚本拍摄与制作,如涉及到修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2.6乙方应确保所交付样片本身无技术缺陷而影响甲方使用;2.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以小组方式服务,并委派一位项目代表负责与甲方对接。2.8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双方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在后期制作完成前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费用的50%作为赔偿,若在该片制作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作为赔偿。2、若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支付费用,甲方从应付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合同价款的5‰偿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提交成果,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合同价款的5‰违约金。4/53、逾期15天及以上,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甲方需支付该项目的全部尾款。逾期15天及以上,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制作费。4、乙方未按照约定的交付进度交付脚本、样片、成片等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一日,应按照合同金额每日0.1%支付违约金。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要文件、资料,甲方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合法性,不构成对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侵害。如果甲方违反本条规定从而使乙方遭到相关权利人追偿或起诉,甲方应承担相应后果。6、在乙方未收到协议金额的全款前,甲方擅自使用乙方制作的该影片(包括影片、小样、影片画面和音乐等),用于媒体宣传或其他用途,则视为甲方侵权。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款且赔偿经济损失为合同价款的100%违约金。第七条第三方过失合同期内,由于第三方过失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的事件,包含但不限于6级以上地震、10级以上台风。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受该事件影响下的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引起的延误期内将暂停履行。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解释其需要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理由,并且应在其后15天内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提供适当证明。4、若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就履行本合同或变更终止本合同达成协议。第九条保密条款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且乙方须承担总制作费用50%的违约金。2、在本合同有效期和终止后两年内,甲乙双方负有对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对方各种商业秘密及技术信息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外泄、使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泄密方应该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第十条终止合同的条件5/51、本合同履行完毕。2、发生不可抗力或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合同终止。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完全执行完毕前,双方加盖公章的传真件同样有效。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调解的原则解决问题,如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具管辖权的地方法院申请裁决。7、附件明细:合同附件1:《拍摄脚本/拍摄方案》;合同附件2:《报价表》。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地址:电话: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地址:电话:
本文标题:传媒公司宣传片制作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73105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