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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献血法律制度卫生事业管理学教研室何桂香Blooddonationlegalsystem2014年1月3日下午4时30分,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宝放学回家,在路上被一辆拖拉机撞倒,导致尿道断裂,不能正常排尿和排便。小宝母亲说,因小宝大量出血,医院于次日给孩子输了4袋血,共400毫升。一个月后,小宝度过危险期。经法院调解,肇事司机赔偿12万元。小宝母亲再没去打工,她带着孩子先后在市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做手术,修复尿道和直肠。湖南省儿童医院提交的2014年4月23日的住院病历显示,艾滋病毒抗体,待复查。去年6月,市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显示,小宝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待复查。7月8日,小宝被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感染上艾滋病病毒。【血液】用于临床的全血或成分血(WholeBloodandBloodComponents)。是来自健康人体的用于治疗疾病的特殊药品SpecialMedicines。特点character:资源宝贵,不可再生,没有代用品存在输血反应和感染疾病的风险(risk)血液的好处与问题血液用途——挽救生命,治疗疾病存在问题——因其是异体蛋白可造成输血反应、溶血、过敏性休克,死亡传染疾病: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有需要就会有供给,如何保证血液的质量,则是一个关键问题仅靠人道、道义的角度来维持血液的质量,可行吗?马克思是这样描述早期资本家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买血有利可图,一本万利,何乐而不为呢?买血有利可图,一本万利,何乐而不为呢?诸多因输血而造成的悲剧上演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血液的质量中国第一位自曝身份的艾滋病患者宋鹏飞就因输血而被感染河南3.5万人感染艾滋病有偿供血者逾四分之三发布时间:2007-03-13艾滋病在中国的滋生蔓延,既是天灾,有其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更是人祸。在西方国家,吸毒、针管注射等是病毒传播的首要原因,而在中国,最大的祸首可能不是吸毒和不洁性行为,而是因卖血、管理混乱而造成的集体感染。河南,正是这一最大传染源的龙头。正是吴仪的造访,切实推动了河南省的疫情公开。面对艾滋病这一全球性、世纪性的瘟疫,稍有智识者都能意识到:中国不能自免于外。如果继续采取“鸵鸟政策”,对艾滋病的全国性蔓延不管不顾,一旦达到爆发期,将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有泰国、非洲诸多国家等的前车之鉴,艾滋病成为“国祸”,并不是句耸人听闻的空话。截至2010年10月31日,河南全省累计确诊并报告艾滋病感染者48744人,其中现症病人27400人,累计死亡14385人。艾滋病在中国的滋生蔓延,既是天灾naturaldisaster,更是人祸madedisaster。此事件反映了什么问题?徒有法不足以自行加强采供血管理执行力不足Teachingrequirements:核心内容血液与血液制品的定义重点内容血液提供与使用管理法律制度。一般内容血液制品生产与使用管理法律制度。Contents献血法的概念我国的献血法律制度献血法的内容采血和供血管理临床用血管理血液制品的管理法律责任Terms血液(Blood)血液制品(bloodproducts)血站(BloodStations)献血法(BloodDonationLaw)无偿献血(BloodDonationwithoutRepayment)单采血浆站(Solidplasmastations)法律责任(legalresponsibility)行政责任(AdministrativeResponsibility)民事责任(CivilLibability)刑事责任(CriminalResponsibility)一、献血法的概念Concept献血法——1997年12月29日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1998.10.1实施【献血法】是调整在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立法目的: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BloodDonationLaw)多年来,我国存在着三种献血形式(form):个体供血Individualsupplyofblood义务献血BloodDonation无偿献血BloodDonationwithoutRepayment二、我国的献血法律制度根据颁布的献血法,国家实行什么献血制度?标志着商业化行为转变为社会公益性行为SocialandpublicwelfarebehaviorBloodDonationwithoutRepayment二、我国的献血法律制度——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指公民出于自愿提供自身的血液、血浆或者其他血液成分而不取任何报酬的献血活动。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什么是无偿献血?为什么实行无偿献血?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1.年龄:18-55周岁。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4.脉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5.体温正常。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国家对无偿献血者给予何种奖励?献血累计满1000毫升授予铜质奖;献血累计满1600毫升授予银质奖;献血累计满2400毫升授予金质奖;献血累计满3400毫升授予无偿献血金杯奖。累计献血800毫升可终身免费用血应鼓励什么人率先献血?应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无偿献血者有哪些权利?凡无偿献血者,有受表彰奖励的权利;知情同意权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医疗用血时,可免费使用其无偿献血等量或几倍的血液;献血者参加献血时,可享受免费体检、化验的待遇;献血者人格应受到尊重,保护献血者个人隐私。《献血法》赋予无偿献血者的权利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王女士的丈夫被查出胰腺癌晚期,手术出血,医生要求输血。2月21日,由于丈夫献血证丢失,王女士拿着自己多年献血积累下来的三本献血证和主治医师开的用血单来到温州中心血站,希望得到帮助。但是,在她出示了所有证件之后,取血的要求却遭到血站窗口工作人员的拒绝。窗口人员说没血,要求其先去献血窗口先献血才能取血,这让她又急又气。2004年人民日报:献血法遭遇法律困境1.互助献血和无偿献血2.无价献血,高价用血3.信任危机引起血荒4.公务员和医生献血了吗三、献血法的内容采血和供血管理临床用血管理血液制品的管理1.采血和供血管理1.1法定采血机构有哪些?血站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分类:血站分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血站)、中心血库1.2采血管理:采血前免费体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严禁冒名顶替者原始记录保存。采供血和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保存10年。A.血站B.医疗机构应急用血时血站是采集、制备、储存和供应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事业机构、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1.采血和供血管理1.3供血管理血站应当保证发出的血液质量、品种、规格、数量无差错。未经检验或者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血液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要求,血液包装袋上必须标明:①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②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③血液品种;④采血日期及时间;⑤有效期及时间;⑥血袋编号(或条形码);⑦储存条件。1.采血和供血管理1.4采血机构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注册血站执业许可证开展采血监督管理血站的设置、审批——不同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血液中心(省级)、中心血站(地级)、中心血库(县级)血液管理成效和问题献血法颁布之后:管理混乱的局面得到遏制,医院自采自供被彻底叫停,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责任更加明确存在的问题:来源-----无偿献血难度加大,供给不足使用上---不合理、科学用血,浪费严重黑龙江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2004输血带来的噩梦据受害者刘某的家属介绍:“1997年3月,刘某因宫外孕到农场职工医院治疗。医生说需要输血,我的好几个亲属都愿意献血。但医院极力推荐那个‘血鬼’(当地人对非法卖血者的称谓),说刚过完年,他的血好。我想,没有健康证医院不可能让他输血,于是就同意了。”此后,刘某一直感觉浑身没劲,什么活也不能干,像废人一样。经过检测,刘某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而输血给她的“血鬼”夫妇已经双双死亡。与刘某一样因输了“血鬼”夫妇的血而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受害者共有19名,其中一名已于2004年10月发病故去,最小的感染者只有5岁。黑龙江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2004黑龙江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2004危害结果:直接输血感染是15个人,间接感染,二代感染四个人。已有19人发病,2人死亡。处理结果:刑事责任:医院院长、副院长、门诊部检验室负责人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2年、5年和10年并处以相应的罚金。民事责任:每一受害人从被感染时起算,每月获得3000元的各项补偿费用,并将终身给付。另外每人将获得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5年末,吉林德惠市中心血站多次采集艾滋病感染者的血液,输血者农妇王红因之感染上艾滋病吉林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2005吉林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2005危害结果:接受其血液的25人中有6人于调查前死亡;18人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已有2人死亡,16人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1人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处理结果:行政责任:该市卫生局局长、副局长,医院院长、副院长、医政科科长,市中心血库主任、副主任党纪政纪处分刑事责任内蒙清水河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2006内蒙清水河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2006危害结果:有16人感染,其中13人是经输血感染,有三个人是感染者的配偶,属于家庭类的感染处理结果:行政责任:医院的正副院长,检验科主任,医务科主任,连同护士长共5人,被撤职刑事责任:卫生局长和副局长玩忽职守罪其他江苏铜山6名患者在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2007)河北邢台200余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2008)秦增恒、刘入妮他们说“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湖北大冶二医院80多患者因输血感染艾滋(2009)2009年9月,武汉市江夏区湖泗镇38岁的张凯(化名)被查出艾滋病我国艾滋病传播途径出现新变化(2009年资料)2.临床用血管理1.1公民临床用血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必要费用;1.2无偿献血0.8升,免费用血一生;1.3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Clinicalbloodusemanagement2.临床用血管理强调临床应急用血管理——医疗机构为保证应急用血时,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确保采血用血安全《献血法》规定:“为保障公民急救用血,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在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以采集血液: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危急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替代。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
本文标题:第七章--献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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