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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定义差旅费是指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汽车、轮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支出。二、报销标准员工应于出差返回后7天内报销差旅费,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应填列好出差人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出差时间、出差费用明细、报销人等要素,经相关部门及人员审核批准后,予以报销。公司员工前往项目部工作,不得以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具体规定如下:1、交通工具:员工出差按下表的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乘坐飞机或火车时一般不得乘坐一等舱、一等坐,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时需报总经理助理批准。未经过批准擅自乘坐的,超支金额自负。2、异地出差住宿交通费用标准(安排方面以最节省为标准)。注:a.一线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b.前往分公司或是公司项目部出差,除公司领导外,其他人员应尽量由当地机构安排在公司住宿,原则上不再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下(如事情紧急或没有选择的交通工具),应事先报总经理助理同意,由出差负责人安排食宿。c.随同公司经理及经理以上的其他员工,住宿费用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但不得擅自安排。报销标准由该上级领导签字认可后可作适当调整。岗位级别住宿标准(每房计)交通工具非一线城市一线城市总监、副总、总工及以上260元350元飞机(经济舱)、高铁(二等座)、火车(软卧)经理及经理以上180元250元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或汽车(含卧铺)主管、员工150元200元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或汽车(含卧铺)d.多人同往同一目的地出差时,性别相同的住同一间房,报销标准按出差员工的最高级别来算。e.员工派赴外省市受训考察等,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并根据公司制度报总经办,由总经办核批方可报销有关费用。f.因招待客户出差时,由总经理或部门副总经理设定支付预算,支付预算范围内的接待费、交通费、住宿费实报实销。如有其它支出或超过预算,须先征得总经理或部门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实施,否则按违纪处理。g.出差中途除因公务、疾病或意外灾害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延时外,不得借故增加旅程或延长出差期,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h.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应扣回当天对应的早、中、晚餐伙食补贴额;i.伙食补贴(即出差补助)以实际往返净天数计算,往返时差不足八小时的,按中餐计算补助;往返时差超过八小时的,按一天计算补助。j.因公出差整天餐补:非一线城市60元/天(早10元;中、晚餐各25元)、一线城市85元/天(早15元;中餐、晚餐各35元)(陪同客户用餐按实际报销,不再另补)。
本文标题:差旅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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