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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名称围堰工程交底时间年月日交底内容围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交底对象围堰工程工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三必须”、“五不准”,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2、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3、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4、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5、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6、水上施工前首先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点和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7、进入水上施工作业区域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救生衣、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等。8、水上施工作业区域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止施工作业人员落水发生事故。9、施工作业时,禁止一人施工作业,如施工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施工作业。10、夜间施工作业时,现场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11、现场各施工班组、现场管理负责人员在管理好生产工作的同时也要监督现场安全生产。12、现场设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警示红旗任何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如因工作需要,联系现场管理人员和项目部领导及安全部门同意以后,到现场监督或重新设置。13、基坑开挖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出。14、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15、在开挖基坑边沿处,必须按规范设两道1.2m高的牢固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标志灯。严禁任何人在深坑处休息。交底人签字:年月日被交底人签字:年月日
本文标题:围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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