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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计算机4)目录(1)总则(2)资本(3)贷款和租赁(4)资本转让(5)董事会(6)经理部门(7)主要业务活动(8)技术转让(9)产品销售(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11)技术培训(12)工厂筹建工作(13)外汇管理及平衡(14)利润(15)财务和审计(16)税收优惠(17)保险(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20)双方的责任(21)审批及注册(22)合营期限(23)不可抗力(24)保密(25)争端(26)文本和通知(27)合同的生效(28)附则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第一章总则1.1合同双方本合同以(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签订本合同1.2法定代表和地址法定代表:乙方:姓名:职称:国籍:地址:甲方:姓名:职称:国籍:地址:1.3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地址:1.4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公司将不从事致使方违反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的行为。1.5经营的范围和目的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生产面向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方计算机,公司将采用方在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质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支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系列等其他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第二章资本2.1资本及投资比例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贷款可达美元,投资总额为美元,双方承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方%,方%,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保持不变。2.2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方现汇元。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元,合作元。方:现汇元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2.3出资证明书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第三章贷款和租赁3.1贷款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银行申请贷款。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可达元。3.2租赁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将由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第四章资本转让4.1资本转让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方转让于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元立即转给转让方。4.2资本变更注册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第五章董事会5.1董事会的组成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5.2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第六章经理部门6.1正、副总经理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均由董事会任命。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开业后总经理先由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方人员担任。在公司初期阶段,方将为公司提供各部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将由总经理任命。公司将努力从开业之日起,开发和培养的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以承担公司的各级职责。6.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6.3任务及职权有关正、副经理任务和职权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规定。6.4正、副总经理的更换正、副总经理如有某种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由双方提出新的人选名单交董事会任命。6.5经理公司根据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可以设定经理若干人,在正、副总经理领导下进工作。第七章主要业务活动7.1业务活动内容公司将有计划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初始阶段直接向方的供应商购买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进行装配和测试。公司将尽最大的可能,在中国市场向那些能够达到公司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要求的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应单位购买。方确保公司生产的第一批产品就必须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世界标准。公司在开业头年,执行经董事会决定的《生产纲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商业成功的原则经董事会批准、修改生产纲领和扩大经营其他产品。7.2公司经营范围还将包括13.1.1条中提出有关业务活动。7.3进出口业务公司按照中国政府的《合资法》规定有权直接进口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设备并出口公司的各项产品。第八章技术转让8.1初期的技术转让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术内容。8.2方的服务:在开始的个月里,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术、采购和符合逻辑的支持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技术转让费里。个月后,公司将每年向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费用元。元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一名全日制总经理的工资;(2)一名全日制工程师的工资;(3)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员的工资;(4)进出口许可证服务;(5)质量保证服务(个人月);(6)产品的全部工程改变和更新;(7)所有现行操作系统的更新和培训;(8)全部现行实用软件更新和培训;8.3附加技术;双方在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司可以从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术。8.4第三方技术公司可以从第三方面获得技术,特别是软件。方将协助公司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但是公司必须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费。8.5商标假如公司生产的产品达到方的设计、质量和可靠性的标准,公司可以使用的商标和标志,公司不可以在损坏名誉的情况下,使用的名称或商标,的商标用于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不支付使用费、产品外销时,商标使用费另行议定。第九章产品销售9.1中国国内销售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及保修和维修服务业务,将由公司委托中国有关机构进行。初期年阶段方将负责安排在中国市场的销售。9.2中国国外销售公司产品向中国境外销售,需经方同意,方应在第年后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外销的产品额不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外销产品的价格可按照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价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价格销售。9.3销售价格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将视国际市场情况以取得有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内销价格视中国国内市场情况以取得国内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第十章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10.1采购原则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国购买,对于在合营期间中国暂时不能供应的部份,方应以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优惠价格予以供应。公司也可按照方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直接采购。10.2提高国内元器件自给能力方将尽其所能,通过公司协助的元器件、配套外设工厂引进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基本设备,使能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来供应公司。第十一章技术培训11.1方应派遣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和帮助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并培训公司的人员。包括公司派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去参与有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术的发展。在产品进行商业生产达到国标标准后,在必要时方仍将继续接受公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到方培训。公司应向方支付有关费用,具体条款参见本合同附件1。第十二章工厂筹建工作12.1现存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投资双方初步商定将向厂租赁市原厂和厂的厂房作为合资公司使用的房屋。方将根据方制订的房屋技术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将列入公司的开销中。第十三章外汇管理及平衡13.1外汇平衡13.1.1双方认为公司的外汇收支应争取保持须差,为此公司可逐步开展下列业务,以取得公司的外汇平衡。(1)公司开业后的第年返销一定数量的产品;(2)建立中国国内的支持工业,减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设备的进口量;(3)成立软件开发中心,出口软件;(4)设立维修服务部,为在中国的外国单位维修服务;(5)开展技术服务以赚取外汇;(6)为在中国的外国用户提供应用软件服务。13.1.2为了增加公司的外汇收入,经政府批准公司将按照规定手续采取下列方法。(1)在中国国内以外汇形式出售公司产品;(2)同方出口批量手工艺品,其他小礼品,以及办公室用品;(3)在中国境内处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币支付。这些付款包括工资、税收、关税、租费及诸如此类的费用。13.2公司外汇收支管理均应按照《合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第十四章利润14.1利润分配公司所获得的年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应扣除一定比例的储备资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有关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办法由董事会决定。扣除上述三项金额后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根据投资双方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14.2利润支付公司对方分得的利润,应由公司自有外汇支付,按照中国政府有关税法规定和扣除税款后,由公司按时汇入_方指定的开户银行。方表示公司开业的头年里,不汇出分配的利润,_年后方将汇出累积利润的%,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条之规定分配利润。第十五章财务和审计15.1会计制度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等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公司可以附加记录以沟通国应用的一般会计制度,公司将向投资双方提供月报,月报以中英文书就。采用人民币为单位,折成美元作为附注。公司的一切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15.2记帐货币公司记帐单位用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兑现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15.3审计公司帐目任何时候都向合营双方和各自的国内审计师公开年度决算报告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会计师审核。公司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营业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包括整年度内经审查损益表和资金平衡表),并附有独立会计师的审查报告。年报用中英文书就。15.4开户银行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号,并接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局对外汇收支的检查。15.5财政年度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的日历年制,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时考虑到乙方会计年度的惯例,公司将向乙方提交一份以会计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财政报告。第十六章税收优惠16.1税收的减免公司可以向中国政府申请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年所得税的完全免税,以及至第年的%的减税,公司对利用任何利润在中国境内的再次投资享受减免税优惠。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报告规定的内容作为投资,而进口的各种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均按有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将按照中国当时制订的进口关税标准办理。公司进口物资中用于出口产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关申请,退回海关税收。第十七章保险17.1投资保险和付款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若有中国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保险的项目,可以到外国保险公司投保。第十八章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18.1雇佣公司可以同工人达成全日、临时、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这些合同可以规定长达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为年期限,双方同意可以续约,对于一些享受方或公司提供培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会超过年。劳工合同由公司和个人签订。签订后报年劳动局备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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