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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劳务承包合同甲方:(全称)XX集团项目经理部乙方:(全称)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的部分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在乙方认真研究施工图和进行了详细现场勘察,经过对本工程项目情况的全面了解,以及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及内容:(1)承包范围:;(2)工作内容:,具体承包项目见《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附件)。4、劳务承包工程数量: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的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注:双方商定,乙方完成的劳务承包工程数量及质量必须经过甲方技术负责人、计划负责人、安质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2经理逐级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不作为乙方实施施工的证据及双方结算依据。5、劳务承包方式:甲方包所提供的主要材料(具体见甲供材料附表);乙方包人工费、除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附属材料、机械机具设备等完成工程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第二条合同工期1、开竣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个月(甲方可根据业主对甲方进度要求调整乙方工期),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确定,但总工期不变。2、进度计划: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未完成甲方要求的计划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3、工期延误:如遇下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经监理工程师、业主批准后,工期方可相应顺延:①重大工程量变化和重大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约定的合同条款为准)。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形不作为乙方工期延误的理由。第三条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本合同工程价格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费、劳保费、安全风险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缺陷修复、政府税费以及各类临时设施费、可能存在的施工干扰而增加的窝工费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期的3变化、天气影响以及工程量增减等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双方应充分考虑市场影响,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物价等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工程项目劳务费增加或减少,均不得调整本合同单价。2、为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所有项目详见《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附件),该表上没有的项目已经包含在相关的工程项目中,其费用已经分摊在相关细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计量和支付。3、暂定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元),乙方实际应得工程款为根据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乘以相应《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单价。4、工程施工期间新增加的项目,若《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中有相应的项目单价,则按该单价执行;若无相应的单价,则参照相近的项目单价。如无相近的单价,则甲乙双方协商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5、工程量计量规则程序: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如无约定的,以甲方另行制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为执行依据。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1、本工程无预付款。2、签订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在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30天内一次性不计息息退还。43、验工计价:每月计价一次,乙方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完成的工程量报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工程量报表后5~10日内,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到现场实测、验收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按第一条第3款程序逐级报批后作为本月的计价依据。4、工程结算:在本合同劳务承包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乙方向甲方申报办理工程结算,如乙方不主动申报的,甲方不承担最终结算前的欠款利息及违约责任。5、价款拨付:待业主的计量款拨付给甲方后10天内,甲方根据乙方的计价金额(不超过业主相应的拨款额)预留工程计价款(10%)的质量保修金(包含安全措施保留金2%),并代扣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的税费及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后支付给乙方。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完工结算时扣留5%保修金,于质量保修期(2年)满后,如工程无质量问题时全部无息退还乙方;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如接到甲方返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到施工现场处理,则由甲方代乙方保修,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7、税费:每次拨付乙方劳务承包工程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拨款额相等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减额支付计量款,或按税务机关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税金。第五条材料供应1、甲方负责提供到施工现场,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限额用料,超过限额的,乙方应自行承担5超过部分的材料费,并应承担超额材料费20%的甲方管理费;2、乙方负责除甲供材料以外的附属材料,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第六条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数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7天内进场。甲方要求的最低进场人员和机械数量详见附件,若人员机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队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所有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行保管、维修。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撤离或更换。如人员及机械设备无法按要求进场或进场后经常不在场,或人员不能胜任本工程要求,或机械设备性能和数量不能满足本工程进度、安全、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和增加。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增加或经更换、增加后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将视为乙方无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内容或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检查验收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指令及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施工,且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工程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一6切损失。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工程变更,否则由此引起的数量增减或质量问题,均须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且再按承担费用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2、隐蔽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满足中间验收要求的部位,乙方自检自查合格后在隐蔽前24小时内通知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由甲方通知)。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行隐蔽和后续工程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3、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和甲方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后,须备齐有关资料,申请工程验收。验收中若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全部费用。4、从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限为年,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一切保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须100%。质量验收标准以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2、因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要承担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若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且须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如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双方职责71、甲方职责(1)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测量和技术管理。(3)负责办理征地拆迁,提供生产用地、进场主便道的修建。(4)负责提供施工用电到二级配电箱(生活用电费乙方承担)。(5)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人员、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6)负责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负责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7)负责对已完工程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汇总并按合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手续。2、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协调和管理,否则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第十二条进行处理。(2)指派为工地现场代表(联系电话:),负责组织施工并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签署相关文件;为现场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负责技术管理,签署相关文件,、为现场物资材料、机械设备负责人,受乙方委托办理从甲方所领用物资材料签字、设备租赁台班签字等手续,签署相关文件。乙方工地现场代表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常住工地,外出必须向甲方代表书面请假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未请假的,按元/人.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8(3)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须承担合同额10%的违约金及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4)乙方承担除甲方供应材料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其他材料、机械设备、工器具等,并负责各类到场材料和卸车、存放、至加工场或施工现场的装卸、搬运、覆盖、看护等工作。(5)按甲方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要求负责现场生活及生产用房(砖房或活动板房)的搭建、标识标牌制作、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养护等临时工程,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必须满足重型车辆的能行要求,否则材料运输车辆不能到达施工作业面或材料堆放场地而发生的材料转运费由乙方承担。(6)负责所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源、抽水设备、管路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7)负责二级配电箱之后的电力线路敷设并承担费用。乙方承担其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费用,用电量另安电表单独计量,综合电价按元/千瓦计算。(8)甲供材料用量实行限额供应,限额供应的标准为甲方依据设计图所核定的数量。无论任何原因,如乙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核定限额用量,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标准为:混凝土按元/m3,钢筋按元/吨,钢模板按元/吨计算赔偿额,该款项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用量限额计量规则如下:9钢筋限额用量=设计净用量×1.02混凝土限额用量=设计数量×1.015乙方不得倒卖、盗卖甲方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倒卖、盗卖材料价值的3-5倍违约处罚。(9)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甲方技术交底、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10)乙方每次作业后应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并承担费用。遇到业主等上级部门检查工地乙方应无条件安排人员和机械按照甲方的要求整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因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整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现场整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1)乙方负责承担本方所有人员的各种劳动保险费用,并应为其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12)施工过程中对于甲方要求的合同工作内容以外的项目、突发事件处理、自然灾害的抵御等临时用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13)乙方应充分考虑雨季和台风的影响,做好材料及工程成品的覆盖、保护工作。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1、施工现场务必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机具停置有序、各种施工标牌齐备(现场施工标牌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和维护,直至本合同工程结束)。2、乙方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均要挂牌持证上岗,并按甲方要求10提供相应的证照。3、乙方在作业中要爱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水;不得对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树木进行破坏,严格遵守当地交通、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做到文明,安全生产,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4、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费用,否则甲方将每次给予元的违约处罚。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6、乙方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7、本工程实行安全措施保留金制度,于每月计量支付时扣留。若乙方的安全措施投入不足,甲方有权将该笔保留金直接用于乙方现场安全生产投入,多退少补(无息)。第十一条劳务用工1、乙方应与其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所有人员缴交社
本文标题:主材甲供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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