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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篇对于平等理解1平等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人对人的一种态度,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人和人之间的平等,不是指物质上的“相等”或“平均”,而是在精神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把对方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来看待。现代社会的进步,就是人和人之间从不平等走向平等过程,是平等逐渐实现的过程。世界范围内各国奴隶制度的消亡就证明了这一点。没有人是天生的奴隶,生来就低他人一等,没有人任由他人指使却生来没有自己的思想,这一思想已被普遍承认。2在现实社会,有些人以自己的人生观和思维追求凡事绝对的“平等”,显然是自私和不合实际的。人在大自然刮风下雨面前都是平等的,但人在社会或阶级中肯定不会完全平等,这是人类要改观的,但需要时间。有些喜欢攀比别人过分追求事事平等,从不考虑自己所追求的“平等”合不合理,往往容易陷入极端思维中,所以会出现新闻播出过的仇视社会行为,造成对社会的危害,这也是社会动荡的根源之一。因此,政府一直在改进工作作风,力求社会公平、人人平等,以减少极端仇视社会的事件发生,创建平等和谐的社会。努力实现人人生而平等这一世界通用格言,实现人类的终极目标。3.生活中的平等故事:故事一:韩琦是宋朝的重臣,很有名。他的一个亲戚献给他一只玉盏,说是耕地的人进入在修的坟墓得到的,玉盏从里到外没有一丝斑点,果真是绝无仅有的好东西。韩琦用百两金子答谢他,特别视为珍宝。于是打开醇酒召集负责水运粮食的官员和显要官员,特意准备了一桌饭菜,用绣着花纹的衣服覆盖着,把玉盏放在上面,并准备用它来饮酒,不一会被一个武官不慎碰倒了桌子,玉盏摔得粉碎,在座的客人都很惊愕,那个武官趴在地上等着发落。韩琦却不慌不乱,笑着对那武官说:“东西也有它破损的时候。”又对那个武官说:“你是不小心触翻了桌子,不是故意的,你又有什么罪?”韩琦(公元1008年—1075年)字稚圭,自号赣叟,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人。北宋政治家,天圣进士。他与范仲淹率军防御西夏,在军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人称“韩范”。当时,边疆传颂一首歌谣: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心骨寒;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故事二:已故美国总统林肯有一次外出,路边有一个身穿破衣烂衫的黑人老乞丐对其行鞠躬礼。林肯总统一丝不苟地脱帽对其回礼。随员对总统的举止表示不解。林肯总统说:“即使是一个乞丐,我也不愿意他认为我是一个不懂礼貌的人。”故事三:世界著名的文学家萧伯纳一次到苏联访问,在街头遇见一位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就和她一起玩耍。离别时对小姑娘说:“回去告诉你妈妈,今天和你玩的是世界著名的萧伯纳。”不料那位小姑娘竟学着萧伯纳的语气说:“你回去告诉你妈妈,今天和你玩的是苏联小姑娘卡嘉。”这件事给萧伯纳很大的震动,他感慨地说:“一个人无论他有多大的成就,他在人格上和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故事四:俄国作家屠格涅夫有一次在街上散步,一乞丐跪倒在地求道:“先生,给我一点食物吧。”屠格涅夫寻遍全身无一点可充饥之物。只好说:“兄弟啊!对不起!我没带吃的!”这时,那乞丐站起身,脸上挂着泪花,紧握作家的手说:“谢谢你!我本已走投无路,打算讨点吃的后就离开这个世界。您的一声‘兄弟’让我感到这世间还有真情在,它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一句表示任何人不论其身分地位如何,在法律之前皆平等,而不会因为其身分地位而获有差别待遇的谚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不论在东方或西方都于相当早的时期便已萌芽,目前已知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是公元前552年的波斯人欧塔涅斯(Otanes),其表示:“人民统治的优点,首先在于它最美好的名声,那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公元前430年时,在一场雅典人纪念死去的战争英雄的集会上,伯里克利亦曾谓:“...当私人纠纷产生时,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中国,根据《礼记‧曲礼上》之记载,过去曾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概念,故在此时期,法律的适用会依据该人的身分地位而有所不同。然而到了战国以后,便开始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概念[2]。汉朝时,于《史记卷一百二‧张释之冯唐列传第四十二》中记载:“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都展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世界人权宣言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的一份世界性人权保障文件,其中的第7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联合国于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决议2200A(XXI)通过的一份国际性公约,其中第26条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律前平等,并有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无所歧视。在这方面,法律应禁止任何歧视并保证所有的人得到平等的和有效的保护,以免受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理由的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中国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中国近代史上有多少不平等条约?从1842年英国强迫中国签定第一个不平等的《南京条约》起,西方列强在1842~1919年间共迫使中国签定了709个不平等条约,其中英国163个,日本153个,沙俄104个,法国73个,德国47个,美国41个,比利时26个,葡萄牙13个,意大利7个,荷兰5个,奥匈帝国5个,西班牙4个,其他国家68个。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不要被现在的西方列强所迷惑,只看到其民主、自由、富足,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国家实力的重要。也不要忘记,这些指责中国无人权的文明国度曾经联合侵华,中国今天的落后也有他们的一份“功劳”,赔钱都不知道赔了多少,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发展机会。民族自强,民主自由,的确值得深思。中国外交原则: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1)、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2)、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1954年,中国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五项原则内容是: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概况: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具体有:(1)、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中国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切身利益都决定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和首要目标。首先,中国在近代历史上是个遭受帝国主义欺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人民饱经战乱和穷困之苦。中国人民经过长期奋斗,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才赢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终于得以在和平的环境中建设自己的国家。中国人民从自己的悲惨遭遇中深刻体会到,和平是十分珍贵的。这样的经历和认识促使中国外交追求和平与发展的目标。其次,中国是个社会主义国家。绝不会发动战争去侵略和奴役别国人民,也绝不愿像过去那样受别国维护的奴役促进和压迫、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中国外交的宗旨和首要目标必须是和平与发展。第三,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需要外部环境的不断优化作为保证,和平是中国发展繁荣最根本的前提。这是中国外交把和平与发展作为宗旨和首要目标的重要原因。最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突出问题。从优化国际环境,维护中国的安全、领土完整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方面出发,也要把和平与发展作为中国外交的首要目标。2)、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新中国建立以来,无论是在与苏联结盟时期,还是联美抗苏时期,中国都没有放弃独立自主原则。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赋予独立自主以新的内容,实行真正不结盟政策,不同任何大国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不支持任何一方反对另一方,从而更好地维护了中国的独立自主在冷战后的新时期,中国与一些世界大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但这只是协作友好关系,不是结盟关系。不针对第三方,更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目的是加强与该国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促进自身的发展,有利于维护中国的独立自主,也符合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推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事业。(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领导人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根据当时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基础上首先提出来的。1953年12月,周恩来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第一次阐述了五项原则和平共处的设想。1954年6月,中印、中缅双方总理先后在联合声明中正式倡议将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一般国际关系的原则。今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成为公认的处理国际关系的普遍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内容是相互联系的,其核心和主要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正确处理国家关系的最基本的国际关系准则,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套完整的行为规范,比其他国际性、区域性的法律原则更全面、更合理,是国际社会普遍能够接受的行之有效的原则;它是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的要求,是由多极化趋势和多样化世界的现实所决定的,是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针锋相对的,最能反映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最符合所有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国际关系的历史和现实证明了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国际新秩序完全是可行的。(4)、中国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中国政府主张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内容包括:政治上应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经济上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文化上互相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全场只有4个提问机会,虽然中方和美方媒体记者是分区而坐,尽管双方媒体关心的重点不同,甚至问题背后都隐藏了分歧,但是“共识”“合作”“对话”“开诚布公”这些词汇贯穿媒体见面会始终。甚至面对记者的尖锐问题,作为两国防务部门的最高首脑,常万全和哈格尔在回答问题时都表现得谦逊和包容。哈格尔说,美国支持一个和平、负责任、强大的中国的崛起。常万全说,太平洋足够大,完全能容纳下中美发展,容纳下所有亚洲国家。4月8日,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常万全上将在八一大楼与来访的美国国防部长哈格尔共同举行新闻媒体见面会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具有特殊的价值意义。●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平等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地举起平等的旗帜,将平等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平等不是一蹴而就的,平等理念的张扬、平等规则的完善、平等行为的规范、平等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今天我们倡导平等,既不是重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绝对平均主义,也不是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观,而是要创造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有利于调动广大社会成员积极性、能给广大人民带来更多机会与利益的平等价值观。名人名言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马克思余致力国
本文标题: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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