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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装卸队(以下简称乙方)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就“2018年度产品包装入库、堆码、外运装车、卸编织袋入库劳务”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第一条:双方履行的安全职责(一)甲方安全职责1.审查乙方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乙方营业执照、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网络体系等。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如甲方的作业场所安全设施不到位,经乙方书面提出,甲方没有整改所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3.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乙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并按本协议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对危及甲方安全与利益的装卸作业有权停止。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协助处理后续事宜。(二)乙方安全职责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1)、持乙方作业人员名册及安全技术措施。(2)、按作业人员花名册,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将以上相关资料报甲方存档。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所有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报甲方存档。2、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作业规程:(1)作业前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①在施工方案中应有针对性强而又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②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侧不能进行装卸作业。③认真搞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④施工方案及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应遵守“三不伤害”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2)乙方按要求为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3)非电气操作人员均不得乱动电气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4)作业场所的机动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速度应符合厂区内机动车辆的限速要求。(5)成品仓库属一级防火区域,库区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作业,确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签发动火作业证后,还需在甲乙双方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监护的情况下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6)严禁酒后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跳板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7)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三)共同责任和义务1.存有争议和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双方主动协商解决。2.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双方责任有争议时,请县安委会仲裁。第二条:乙方单位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处理标准(一)未履行以上安全职责条款之一,发现一项视情节处安全管理罚金50-200元。(二)乙方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人员伤害责任事故的,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处安全管理罚金500元。(三)乙方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的,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甲方不再付给乙方任何劳务费。(四)乙方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如有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出现一次处罚100元/人次。(五)因乙方施工作业不按规定,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产生的各类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六)以上所有罚款,现金缴纳到甲方财务或者从劳务费中扣除。(七)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妥善做好施工作业中的协调及联系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第三条:乙方在本公司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一)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民事责任,负责对事故统计,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二)发生重伤及伤亡以上事故,乙方在负责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抄送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三)乙方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己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四)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作业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伤或生产受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五)乙方安排人员临时协助甲方进行生产现场的岗位操作劳动出现工伤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其他事项(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以补充协议完善,但不得违背协议书规定原则,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事故由违反方独立承担责任。(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有限责任公司(章)代表:乙方:**装卸队(章)代表:年月日
本文标题:装卸队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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