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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社会交换什么是社会交换?布劳接受了由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而由霍曼斯进一步讨论的社会交换的基本心理原则。他认为虽然大部分人类行为是以对于社会交换的考虑为指导的,但并不是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这样受到交换考虑的指导,社会交换只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他提出了使行为变为交换行为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一是该行为的最终目标只有通过与他人互动才能达到;二是该行为必须采取有助于实现这些目的的手段”。布劳把社会交换界定为“当别人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发生、当别人不再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停止的行动”。他认为社会交换是个体之间的关系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权力分化与伙伴群体关系、对抗力量之间的冲突与合作、社区成员之间间接的联系与亲密依恋关系等的基础。社会的微观结构起源于个体期待社会报酬而发生的交换。个体之所以相互交往,是因为他们都从他们的相互交往中通过交换得到了某些需要的东西。在讨论社会交换的形式之前,他又区分了两种社会报酬:内在性报酬和外在性报酬。“内在性报酬,即外取得的报酬,如金钱,商品、邀请、帮助、服从等。”他把社会交换分为三种形式:(1)内在性报酬的社会交换。参加这种交换的行动者把交往过程本身作为目的。(2)外在性报酬的社会交换,这种交换的行动者把交往过程看作是实现更远目标的手段。外在性报酬对一个人合理选择伙伴,提供了客观的独立的标准。(3)混合性的社会交换。这种交换既具有内在报酬性,也具有外在报酬性。2、微观社会结构中的社会交换布劳发现,人际间的社会交换开始于社会吸引。他指出,社会吸引是指与别人交往的倾向性,是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去接近另一个人。如果一个人期望与别人的交往带来报酬,那么不论这些报酬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他们都会受到能提供这些报酬的人吸引。布劳认为,社会吸引过程导致社会交换过程。互相提供报酬将维持人们之间的相互吸引与继续交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社会交换都是对等的,以相互吸引、平等交换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即可以是交互的、也可以是单方面的。假设有甲乙两个人,乙给甲提供某种东西,但是甲却没有相应地回报乙。这时,甲就有四种选择:(1)强迫乙再给他以回报;(2)从另一个来源获得乙所能给的回报;(3)寻找没有乙给予的这种回报也能过下去的方法;(4)服从乙,按照乙的意愿行事,以此回报乙。如果甲作出了第四种选择,那么乙对甲就拥有了权力。社会交往中义务不平等就会使一方获得权力,而另一方失去社会独立性。布劳认为,个人或群体要保持社会独立性,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战略资源。一个人(群体)如果拥有使其他人为自己提供必要服务和利益的有效诱因的所有必要资源,那么他就受到了保护,不会变得依赖于任何人(群体)。(2)替代资源。一个人(群体)如果在别的地方也能获得某种服务,有可以替代的某种服务的提供者,那么他就不必非得依赖于某人(群体)不可。布劳一、什么是社会交换?二、微观社会交换理论三、宏观社会交换理论(3)强制力量,如果拥有强制力量迫使别人(群体)提供必要的利益或服务的能力,那么他就不必依赖特定的人(群体)。(4)减少需要,具体的说,一个人如果能在没有某种服务的情况下也能过下去,那么他就不一定去依赖某种特定服务的提供者。接着,布劳讨论了获得权力的条件。布劳把权力看作是“个人或群体将其意志强加给其他人的能力”。获得与维持权力的战略是防止其他人选择保持社会独立性的任何一个条件方案,同时强制其他人服从,使其他人知道只有服从才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布劳也提出了获得权力的四种必要条件:(l)对于他人能够提供给自己的作为交换的利益保持冷淡;(2)对于别人需要的东西加以垄断;(3)防止其他人为满足他们的需要而形成强制力量;(4)别人需要他所能提供的利益。布劳指出,“一个人对其他人的权力依赖于向他们提供的服务。这并不意味着某些人的高级权力在道义上受到了辩护或由他们所作的服务作出了说明。权力方面的巨大差别在没有服务方面的相应差别的情况下发生。根据社会条件,服务的供应者可能受到一份对他们的投入的不公平的回报或一份过量的回报。充分的权力使个体能够垄断资源并继续向其他人提供某些利益”。因而,使其他人为这些“利益”而依赖于他们的权力,不能被看作因供应服务而应得的报酬,或一种为产生它们所必须的诱因。权力的这种自我永存的成分在整个社会的阶级结构中要比小群体的地位分化中更加明显,不考虑这种因素是严重地缺少社会分层的功能观念。拥有权力者与被使用权力的人民之间存在冲突。因此,只有合法的权力才能获得心甘情愿的服从。合法的权力就是权威。那么,如何使权力合法化呢?布劳认为有以下六种渠道:(1)依靠下级集体所承认与实行的共同规范,这些共同规范强制它的个体成员遵从上级的命令;(2)依靠下级的社会赞同;(3)依靠社会化;(4)走出领导的“两难困境”,获得权力的过程和获得社会赞同的过程是矛盾的,必须消除这中矛盾;(5)领导与追随者的期望;(6)提供补偿。布劳认为,温和地使用并对追随者的服从给予丰富的利益进行报答的权力,可以诱导出使权力合法化的社会赞同;权力的剥削性与压迫性使用,则会激起社会非难并在极端情况下引起强烈的敌视情绪和报复欲望。3、宏观社会交换理论布劳对宏观社会结构更感兴趣,因而建构的宏观社会交换理论也更为丰富。他发现群体之间交往与个人之间交往有一些相同点;首先,群体之间的交往也受追求报酬的欲望支配。其次,群体之间的交往也大致经历了“吸引——竞争——分化——整合”这样一个过程。即群体在向可能的交往者表现出吸引力方面进行竞争,通过竞争,平衡的或不平衡的交换关系将会出现。如果群体间的交换是平衡的,就会形成相互依赖的关系;如果是不平衡的,就会出现地位和权力的分化。当某一群体取得权力地位并与其他群体建立依从关系而且能有效地控制从属群体时,一个更大的整体也就形成了。第三,人际交换中的公平性原则同样适用于群体间的交换。布劳同时也认为,宏观结构中的交换与微观结构中的交换也存在着差别。在微观结构中人与人的交往是直接的,而在宏观结构中,人与人的交往大量的是间接的,成本与报酬的联系是远距离的。所以,它需要某种机制来传递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布劳认为共同价值提供了这一机制,因为共同价值为宏观结构中复杂的见解交换提供了一套共有的标准,使参与的各方能以同样的情景定义进行交换。以社会规范为中介的间接交换替代个体之间的直接交换是宏观社会结构的基本机制。布劳认为,社会结构可以用它的参数来描述。结构参数基本上分为两类:(l)类别参数,包括性别、种族、宗教、语言、职业、婚姻状况等;(2)等级参数,包括教育、收入、财富、权力等。人们的特征如果按照类别参数分类,他们就被定义为群体;如果按照等级参数分类,就被定义为地位。社会结构的分化一般有两种形式:异质性和不平等。异质性是水平分化,指人口在由类别参数所表示的各群体之间的分布。不平等是垂直分化,指由等级参数所表示的地位分布。布劳认为异质性和不平等都会给社会交往设置障碍,社会分化越大,这些障碍就会越广泛地阻碍社会交往。分化意味着它阻碍了社会结构各个部分之间面对面的交往,而整合则是增强了社会结构各个部分之间的面对面的交往。
本文标题:布劳及其社会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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