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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1、《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资助的哪些方面?答:201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2、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照什么原则分配?答: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先按中西部省份和东部省份分别确定分配资金规模,再分别按在园幼儿规模、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幼儿资助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进行分配。3、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每年何时下达?答: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9月底前提前下达各省份下一年度部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正式核定全年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并下达剩余部分,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接到中央财政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含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在30日内按预算级次分解下达,提出明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内,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条系统。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资助办法(1)资助内容各市县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2)资助对象和标准各市县按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3)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5、如何办理?答:(1)学生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2)学校评审公示。(3)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资助学生名单提交县级财政局审核。(4)财政局审核后通过银行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家长银行卡6、我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因家庭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措施?答: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在籍在园幼儿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1、什么是“两免一补”?答:“两免一补”是指国家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补”。经过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多年来的努力,到2008年我国已全面实现了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教科书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其所需资金已全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免学杂费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农村免除学杂费的标准,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费制”文件中农村中小学学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取暖费)标准,按中档就高原则逐省份核定。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地方财政状况,分省确定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东部地区未享受中央补贴的省份,其免学杂费资金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城市免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各省级大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执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予以安排。3、什么是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是指中央免费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不包括地方课程教材及各种辅助性教材。4、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科目由哪级行政部门确定?答:国家课程兔费教科书的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现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由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确定。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均应从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民族地区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包括民族文字教材。5、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教材选用权在哪级行政部门?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教材选用一般以地市为单位进行。地市不具备条件的,如多民族、多文字且人口较少的地区,也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选用教材。6、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小学阶段包括哪些科目?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小学阶段包括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7、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初中阶段包括哪些科目?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初中阶段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8、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哪级财政提供?答:地方如要编写地方课程的教材,应限页数,限价格,地方财政应为享受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同时免费提供地方教材。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得再向其收取任何教科书、教铺材料的的费用。9、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如何管理?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应统一纳入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下拨到下级财政10、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价格指导标准是多少?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既要适应中小学教材多样化的要求,又要在本省范围内相对统一农村中小学教学用书,优先选用质量好价格低的教科书。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价格指导标准是,每生每学期小学生45元、初中生90元。免费教科书书采购价原则上不得突破指导价标准,超出指导价标准的经费必须由省级财政承担。11、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价格包括哪些方面?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价格包括出版、发行、包装、保险、运输等费用,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教科书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采购免费教不科书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12、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购工作应集中在哪级进行?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原则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政府采购。在人口较多地区,如以地市为单位集中采购,需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并授权。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应联合成立免费教科书采购办公室(设在省级教育部门),按照本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统一采购,其具体采购事宜应当委托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办理。对经论证无法按指导价标准采购的省份,可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部、财政部委托教育部教育政府采购中心代为采购并由教育部指导该省份选用教科书。13、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标示是什么?答:免费教科书的扉页上须以适当方式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14、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的原则和主要方式是什么?答: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充分引入和培育竞争机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要打破省界区域限制,面向全国进行。15、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标准是多少?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的要求,2010年将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済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再次上调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初中5元,按学生每年在校天数250天计算,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16、“一补”第二次提标补助标准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答:各地要按照提标后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和各省确定的寄宿生贫困面,足额落实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省级财政在资金落实上要起到统筹作用,保证国家的资政策落实到位。各地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第二次提标的标准,即达到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17、享受“一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如何确定?答: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由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18、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答:2008年8月,国务院发《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免除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的杂费标准执行,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350元不等的费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予以安排。为支持和引导各地做好免除学杂费工作,中央财政对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从免除之日起,按照免除学杂费资金的的一定比例,安排奖励资金。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中央财政适时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19.如何办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享受“两免一补”?答:(1)在校住宿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贫困困证明材料。(2)学校评审公示。(3)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中心通过后将资助学生名单提交县级财政局审核。(4)财政局审核后通过银行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家长银行卡。20、我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措施?答: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问答1、为什么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助学政策体系,大幅度增加助学经费投入,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全部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部分彩票公凎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学,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但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多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
本文标题: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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