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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机校字[2013]13号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根据安丘市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以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八个方面为重点,以满意度测评为依据,结合各项考核数据综合考核评议。二、考评对象及方式师德考核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有序对学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进行考核。各处室、教学部结合教师平常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积分法,每学期末汇总考核。三、考核办法1.全校统一考核的项目(40分)(1)考勤(满分10分):全勤计10分,其它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2①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旷课)1节扣5分。②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旷会1次扣3分。③旷坐班每次扣3分。④事、病假不超过7.5天者每天扣1分,超过7.5天者,每超一天扣2分。⑤考勤分数扣至0分为止。(2)全员育人(10分):根据《全员育人工作考核计分标准》考核折算分数。(3)活动材料(10分):学校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安排有关学习活动,由工作小组对相关的政治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会议记录等学习材料进行检查打分。(4)安全稳定(10分):按照《安全稳定考核办法》计分。2.各处室、教学部考核(60分)为强化处室、教学部职能,学校实行以处室、教学部为单位的考核方式,即各处室、教学部对本处室、教学部教职工根据学校确定的考核原则和项目进行考核。党委成员归口到各处室参加打分。具体实施细则由各职能处室、教学部制定报学校批准后实施。考核项目主要有:(1)量绩考核(40分):处室人员按《教职工考核办法》中校干和互评二项分数,折算为40分。教学人员按《教职工考核办法》中的第(一)项教务处考核计分,折算为40分。(2)满意度测评(10分):任课教师由所任班级的学生、家长或家长代表评议(教学部组织)。部长、副部长由所在部的任课教师、学生、家长或家长代表评议(教务处组织)。处室校干(含本组内的党委成员)、3职员由本处室人员和师生代表评议(办公室组织)。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级评价。计算方法为:满意度测评分数=满意票数÷参评票数×10分。满意度(百分率)=满意票数÷参评票数×100%。(3)日常考核(10分):日常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卫生、值班、安全、宣传、上级督导、学校督查等方面,按各处室、教学部的考核细则计算折分。3.汇总公示。根据师德考核办法,分处室、教学部按成绩排序,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四、考核等次(一)优秀等次指标分配上级分配到学校的优秀指标,以处室、教学部考核成绩和所属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出各处室、教学部的优秀指标人数(按去尾法计)。计算公式为:处室(教学部)优秀数=处室(教学部)人数×学校基本优秀率+奖励指标人数【处室(教学部)人数×奖励优秀率】(学校基本优秀率根据人数分、奖励优秀率根据处室(教学部)考核名次分)(二)优秀等次确定1.学校将优秀指标分配到处室、教学部,由处室、教学部根据教职工师德考核成绩(教职工师德考核成绩=学校统一考核项目分数+处室、教学部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本处室、教学部优秀人员。2.优秀等次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师德优秀资格。(1)具有不合格等次规定的情况之一;4(2)不参加全员育人工作的;(3)党委成员、中层校干、副部长,满意度在90%及以下;教师、职员:满意度在85%以下。(三)不合格等次确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学期师德考核为不合格。(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直接责任人;(2)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3)散布非法或不实言论,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的;(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6)动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补课及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的;向学生摊派、推销教辅资料的;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托学生家长办私事的;(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8)打架斗殴,闹不团结的;(9)无理取闹情节严重的;(10)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11)满意度调查中有违规违纪问题或满意度测评教师、职员低于85%,副部长及中层以上校干低于90%的;(12)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13)受到投诉,经查情况属实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14)违反“禁酒规定”及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5和后果的;(15)上列十四项中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分管中层校干和党委成员。(四)合格等次确定除优秀、不合格等次外,其余人员确定为合格等次。五、考核结果使用1、在上级和学校组织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评选中,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前置条件,只有被评为“师德优秀教师”,才有资格参加上述市级以上先进的评选工作。2、把师德考核结果纳入对教职工的评价体系,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师德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六、本制度自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事实情况与考核结果严重不符,经党委研究可进行修改。二○一三年五月二日主题词:师德考核办法潍坊市机械工业学校办公室2013年5月2日印发打印:沈振富校对:陈志光
本文标题: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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