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职称评审资料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工程技术职务级别设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技术员职务任职条件:1、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3、积极学习钻研业务,技术水平提高较快。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2、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3、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够查阅本专业外文资料。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2、较丰富的工程技术工作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或研究、设计工作中取得较突出成绩。3、在地市级以上学术会议或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能指导助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和工作。4、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2、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到的技术特长,或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具有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或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过两项以上有较高实用价值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4、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能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业务学习和工作。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可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破格晋升工程技术职务条件破格晋升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的条件:破格晋升工程师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一项或第二项具备一条即可);受县市以上政府表彰者,具备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市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人。2、获得市地(厅)级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企业管理现代化优秀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二项、优秀QC成果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者具有较高层次和影响的其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为主设计、研制的新产品,有一项以上通过省(部)级鉴定,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正式投入生产,产品畅销国内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4、运用国内现有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和改进生产工艺,生产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畅销国内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5、圆满完成市以上重大工程技术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市以上引进项目(或大型成套设备)引进、安装、调试的主要技术负责人。6、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7、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破格晋升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的条件: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除了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一项具备一条即可);受市地以上政府表彰者,具备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等其中之一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星火二等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奖励项目之一者;市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本系统本行业公认的具有较高层次和影响的其他奖励的主要完成人。2、为主设计、研制的新产品,有两项以上通过省(部)级鉴定,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正式投入生产,产品畅销国内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3、运用国内现有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和改进生产工艺,生产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畅销国内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4、圆满完成省(部)以上重大技术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部)以上引进项目(或大型成套设备)引进、安装、调试的主要技术负责人。5、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有重要价值的专著或译著;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6、在某一学科、某一国家重点工程或新技术领域做出开拓性工作,表现突出、贡献卓著,受到国内同行专家的肯定。7、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地(厅局)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料准备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正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满一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请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三张2寸照片,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一式两份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参加晋升条件的人员,由单位民主评议、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参加评审。证明材料:1、六张2寸照片,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取得后学历者,要求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学历。)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3份(A4纸型正反面,原件)注:《评审表》《评审简表》属于存档材料,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字迹清楚,无涂改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证明材料: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属我市评审的,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5份、初级一式10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评审表》、《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6、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7、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证明材料: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符合职称计算机、外语免试或放宽条件的,须提交审批后的免于考试或放宽成绩的审核表。职称外语放宽成绩审核表当年有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等其他审核表3年内有效。9、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10、《“六公开”监督卡》1份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继续教育学分计算继续教育学分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量和质量的主要依据,其计算办法,国家、省有规定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行业主管部门与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学分计算办法的,仍按原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下述办法进行分类计算。(一)培训类继教学分1、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经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以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为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教学的,凭继续教育基地或施训机构出具的授课证明、本人备课记录,可获得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计算学分。2、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培训或进修,以及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级研修班,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上述两类培训,学分计算标准,一天为6个学时,每5个学时折算1学分。每项培训计算和折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一)培训类继教学分3、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等,参加人员按实际听课学时数,凭举办单位的证明,每5学时折算1学分。4、参加国际和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等,每次按实际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不同级别、同一专题会议的,按最高级别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同时做主题演讲的,以演讲稿等说明材料为依据,分别增计10学分、8学分、6学分、4学分。(一)培训类继教学分5、出国考察学习的,以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护照为依据,每次登记3学分;出国讲学或出国留学进修的,以单位证明或进修证书为依据,每次时间在半个月内的登记10学分;半个月以上至一个月的登记15学分;一个月以上不满二个月的登记20学分;二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登记25学分;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登记30学分;四个月以上至半年的登记35学分;半年以上至一年的登记40学分;一年以上的每超过二个月增计5学分。6、参加自学考试的,以单科合格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有学籍编号的成绩单等为依据,每门登记5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学历教育的,以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和成绩单为依据,在规定的学制内每年登记1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以结业证书为依据一次性登记2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者,以学位证书为依据一次性分别登记30学分和50学分。(一)培训类继教学分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重大技术项目引进、安装、调试和重大技术项目改造期间,以单位出据的有关证明(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时间在半年内的计10学分,超过半年以上的,每满1个月增计2学分,1年最多可计20学分。(二)科技成果类继教学分获得的科技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计算登记学分。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计200学分;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计150学分,二等奖计100学分。2、获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计100学分;获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计80学分,二等奖计60学分,三等奖计40学分。3、获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0学分、40学分、20学分。4、获市区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学分、15学分、10学分。(二)科技成果类继教学分5、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40学分;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人每项计5学分。6、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计20学分,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计15学分;承担省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计15学分,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计10学分;承担市级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人每年计10学分,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人每年计5学分。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需提供课题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课题申请表、开题报告、课题阶段性检查材料,课题结题的还应提供结题报告、结题证明等。(三)论文著作类继教学分1、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以发表论文的刊物(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下同)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被SCI收录,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25、20、15学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10、8、6学分;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8、6、4学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第一、二作者分别计4、2学分。各种内部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计1学分。同一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发表的,按最高级别登记学分,不得重复登记。2、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译著,以出版物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20-25、15-20、5-10学分。(三)其他继教学分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每个模块(专业)计2学分;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计2学分。2、参加援藏、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
本文标题:工程师职称评审资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167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