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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讲解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19年4月30日1.纳税期限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现行表式一主四附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一主四附”: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部分纳税人需另外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或《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2019年5月1日起,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和《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主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时使用的主体表格,分为“表头”、“主体部分”和“纳税人申明”三个部分。申报表“表头”主要填写一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一主四附:主表从左自右依次为”项目“、”栏次“、“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四个部分,其中还需填列“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一主四附:主表从上自下共38个栏次,依次为“销售额”、“税款计算”、“税款缴纳”三大部分。一主四附:主表分为“授权声明”和“申报人声明”。一主四附: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是纳税人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的统计,与“主表”中的“销售额”和“税款计算”栏存在对应关系。附表(一)从左至右共分14列,区分不同的形式内容填写。其中,第12至14列为允许“差额扣除”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填列。一主四附:附表一附表(一)从上至下分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抵退税”、“免税”四个部分内容(共19行具体内容)填列。填写时应注意主、附表中”即征即退项目“的对应填列。一主四附:附表一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删除第3栏“13%税率”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一主四附:附表一•申报适用16%(17%)、10%(11%、13%)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一主四附:附表一1.税率调整跨期业务申报2019年4月1日是税率调整的时间节点,根据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对税率调整前后的开票衔接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降低增值税税率发票开具衔接问题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降低增值税税率发票开具衔接问题某企业2019年4月份,补开3月销售货物的专票,金额10万元,,原适用税率16%,税额16万元注意:该笔业务在3月(所属期)应按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是纳税人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统计表。该表从上至下分别为“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他”四个部分(共36行内容)一主四附:附表二一主四附:附表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是纳税人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统计表。该表从上至下分别为“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他”四个部分(共36行内容)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因不动产分期抵扣改为一次性抵扣而调整)一主四附:附表二第9栏“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只是用于统计目的,不影响第12栏进项税额的计算,相应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填在1-8栏一主四附:附表二2.不动产待抵扣一次性转入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不动产待抵扣一次性转入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某企业2019年3月不动产期末待抵扣税额为40万元,4月所属期一次性转入当期进项税额抵扣。4月所属期一次性转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3.旅客运输抵扣020304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客票上注明的价款按照9%税率计算抵扣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客票上注明的价款按照3%征收率计算抵扣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最基本扣税凭证01增值税专用发票旅客运输抵扣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旅客运输抵扣某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以下两笔进项:取得包车公司开具的一张旅客运输服务专票,金额10万元,税额9000元;取得员工出差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12张,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合计5万元。分析:取得专票按票面税额9000元认证抵扣取得电子行程单按50000÷1.09×9%=4128元计算抵扣除专票以外的其他3种旅客运输票据都填写在8b栏“其他”目前只有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允许填在1-3栏的4.农产品抵扣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扣税凭证原税率或扣除率现税率或扣除率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9%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0%9%3、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0%9%4、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10%9%5、取得免税的农产品(自产)销售发票10%9%•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一主四附:附表二专票农业生产者免税普票、小规模代开专票深加工企业领用时深加工(产品17%):注意进销项要与其他非深加工业务分开核算。某饮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小规模纳税人农户个体购进葡萄2000斤共计20.6万元(含税),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20万元,税额6000元;(2)从一般纳税人批发商购进苹果1000斤共计10.9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0.9万元。5月将购进的葡萄与苹果加工成税率13%的饮料,共领用葡萄1000斤,领用苹果500斤。农产品进项抵扣申报表填写实例:4月购进时抵扣:小规模3%专票计算抵扣:2000斤葡萄20.6万元/(1+3%)*9%=1.8万元一般纳税人专票认证抵扣:1000斤苹果按票面税额0.9万元5月生产领用时加计扣除1%:1000斤葡萄加计扣除1%:0.9万元÷9%×1%=0.1万元500斤苹果加计扣除1%:0.45万元÷9%×1%=0.05万元“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不填写“份数”“金额”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业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农产品抵扣其他规定上述以票扣税方法,不适用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情形。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乳制品、酒、植物油、棉纱、毛条、生丝的一般纳税人,继续执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农产品抵扣其他规定农产品核定扣除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规定:“七、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将《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中‘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6栏的‘税额’栏,不填写第6栏‘份数’和‘金额’数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2、3、5栏有关数据中不反映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一主四附:附表三一主四附:附表四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5.加计抵减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主体)•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50%销售额比重=四项服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具体标准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主体)自主判断纳税人需就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以后年度如继续适用政策需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自主申报自主享受2019年5月、2020年2月和2021年2月征期,纳税人首次进入申报模块时,系统自动弹出提示信息。当纳税人进入增值税申报界面时,系统将提示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具体规定,并告知纳税人如果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在填写声明时,需先选择适用政策年度。纳税人可选年度为2019年、2020年、2021年,且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可选年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晚于当前年度;(2)不早于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的年度;(3)年度内实际经营月份大于2个月;(4)同一年度不重复提交。所属行业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行业(或小行业),所选行业有下一级小行业的,需选择至最末一级行业。1.系统可自动计算填写计算期起和计算期止,同时允许纳税人修改。2.纳税人自行填写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XX元,全部销售额XX元,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由系统自动计算。提交确认:纳税人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可以点“提交”,相关信息通过校验后,系统根据已填写的信息生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由纳税人进行确认,纳税人提交后不能再修改。加计抵减情况填写说明填写说明:1、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加计抵减额不同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不适用于出口业务◆准确核算加计抵减额变动情况◆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调减加计抵减额维持进项税额正常核算,确保留抵税额真实准确,以免造成多退税款。出口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均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其相应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同步调减。准确记录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加计抵减政策(加计抵减额的计算)第一步: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按照一般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第二步:分情形抵减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0: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两步抵减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0:①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后的应纳税额=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可抵减加计抵减额②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后的应纳税额=
本文标题: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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