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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政党制度2016年5月9日|尚德楼·504教室政党的法律地位1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2执政党与国家军队的关系3政党的组织机构4政党的组织活动原则5一、政党的法律地位政党的法律地位•魏玛共和国被称为民主体制的典型代表,但是它缺乏有效的约束,无法组成统一的,稳定的政党联盟,进而建立强有力的政府。这一时期德国有大小一百多个政党,能经常进入议会的政党有二十多个。许多德国人认为这种政府既弱小也缺乏明确性,没有统一的目标将德国人凝聚起来;希特勒时期的政党体制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以纳粹党为核心的高度垄断的政党体制,缺乏起码的民主机制,希特勒统治期间于1933年7月14日颁布禁止建立政党的法律,规定“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纳粹党)是德国唯一合法的政党,建立了纳粹党“一党专政”。•如何建立一种恰当的政党制度,既能加强德国人的凝聚力,再次唤醒他们的公民责任感,又能保证德国不能随意膨胀自己的欲望。所以从联邦德国成立之日起,把政党政治纳入民主法治的轨道这个问题就被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政党的法律地位•战后德国纳粹投降,禁党令也随着宣告解除,政党开始重建,德国西部涌现出为数极多的政党,出现了500多个组织要求建立政党,最终有150多个获得了政党身份。比较有影响的政党包括基民盟、基社盟、社民党、自民党、共产党、联邦联盟党、巴伐利亚党以及汉诺威党等。•1949年5月23日联邦德国通过了《基本法》,在第21条中对政党作出规定:“政党应参与国民政治愿望的形成。政党可以自由成立,它们的内部组织必须遵循民主原则。它们必须公布经费的来源;凡是政党的目标或其成员的行为意在损害或推翻根本的民主秩序,或对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存在有不利的影响,都将被视为违反宪法。联邦宪法法院有权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裁决”。《基本法》保证了政党的合法存在及政党自由,同时也规定了其责任,表明政党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这毕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而政党政治中的许多具体问题,却难以找到明确而又统一的解释。联邦议院中的各个政党为了更加明确政党的地位及政党的职能,开始讨论制定一部具体的部门法。政党的法律地位•制定《政党法》之时德国政党政治正处于由乱到治的时期,议会也在长达十八年的讨论中对《政党法》基本达成一致。在1949-1966间,联邦德国的政党政治格局由初期的政党林立逐渐演变为三元政党政治格局。即1961年和1965年进入第三、第四届联邦议院的政党均为3个,社民党、联盟党和自民党,政党政治逐步趋于稳定化、规范化。1966爆发的经济危机及自民党的倒戈,还有极右翼政党的挑战与社民党显示出新活力,第五届联邦政府总理路德维希·艾哈德辞职,接替他的是库特·格奥尔特·基辛格。由于联盟党在联邦议院中已不占绝对优势,它只能希望在与社民党合作的范围内重整旗鼓,这样,在新领导人的带领下,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联合政府成立了。这标志着联邦德国政党体制发生了历史性转折:经过17年的反复较量,联盟党终于承认了社民党的平等政治地位和执政能力,确立了两大政党轮流执政的二元体制;社民党参与执政,为它宣传和推动自己的政治主张以及未来的联邦议院的选举取得了有利地位,为该党在大联合政府束后长达13年的时间里执政奠定了基础。•社民党与联盟党组成的大联合政府,使得联邦议会在政府执政问题和法律通过问题上形成前所未有的一致,为长期酝酿的《政党法》的最终出台作好了程序上的准备。政党的法律地位•1967年7月24日政党法出台。•总则的第一条规定政党在宪法中的地位,政党在公共生活中应当起到的作用,政党的目标以及政党的职责。政党的第二条规定政党的定义;(2)第二条第1款规定政党是一种公民的结合,他们持续的或者在较长时间内影响着整个联邦或者一个州的政治意志的形成,并且在德国联邦议院参与代表人民,根据其事实关系的全貌,根据其组织的规模和稳定性,通过其成员的人数和在公共场合的展示,树立并保证其目标的严肃性;(3)政党享有诉权。(4)政党的命名的一般规定。(5)政党的平等对待原则。政党的法律地位•法国的宪法(1958年)第4条规定:“各政党和政治团体协助选举表达意见。各党派和团体可以自由组织并进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主权原则和民主原则。”俄现行宪法确认了多党制原则。第13条宣布:“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第13条还规定了俄多党制的思想基础。它们宣布:“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任何意识形态均不得被规定为国家的或必须遵循的意识形态”。•前苏联宪法(1977年)第6条规定:“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是苏联社会政治制度以及一切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核心。”•一些国家为了规制政党活动依据宪法而制定了政党法,明文规定政党的法律地位、建立、中止、终止、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到目前为止,已有多个国家通过了关于政党的基本法律,如泰国(1955)、联邦德国(1967年)、韩国(1962年)、印度尼西亚(1975年)、墨西哥(1977年)、土耳其(1983年)、乌克兰、俄罗斯、立陶宛、爱沙尼亚、哈萨克、波黑、马尔代夫、保加利亚、马其顿、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也门、约旦、埃及、匈牙利、罗马尼亚、阿尔及利亚、巴林、苏丹、黎巴嫩、阿富汗、玻利维亚、柬埔寨、波斯尼亚、伊朗、西班牙、以色列等。政党的法律地位•2001年7月14日,俄罗斯正式公布了由俄议会两院审议通过并经普京总统签署的俄罗斯《政党法》。《政党法》的出台并正式生效是普京总统为稳定国内政局、加强国家对政党控制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其在俄建立两党或三党制目标的具体步骤,将对俄的格局、国家政治体制的演变和整个国内政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缅甸1974年通过的《保障党的领导作用法》,具体规定了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的领导作用和执政地位,明确了其对国家和社会进行领导的权力。美国政府在1950年代为了对美国共产党实施镇压,制定《1954年共产党管制法》。这部法律剥夺共产党享有的各种权利,规定其不受法律保护。•尽管美国、英国的基本法没有规定政党方面的内容,但是,在1890年代美国一些州的立法机关开始对政党组织的竞选活动作出了规定,通过选举法对政党组织的提名程序、竞选经费和助选行动进行法律控制。英国在2000年制定了《政党、选举和公投法》,规范在选举中政党的活动。政党的法律地位•政党的影响涉及现代政治运作的全过程,政党的存在和运转本身就是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政党的性质、地位与活动方式从一个角度决定一国政治生活的特性。这就要求在法律上对政党在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和性质做出明确的规定。•一国政党的法律地位也有一个长期发展的历程。(一)政党法律地位形成的原因•首先,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奠定了西方竞争性政党的合法地位。•封建专制君主统治之下,有纲领、有组织和有纪律的政党不可能合法存在。资产阶级借助革命形式,取得国家政权从而赋予政党的合法地位。•其次,历史传统影响了各国政党的具体法律地位。•在政党具体法律地位的形成过程中,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历程及传统尤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政党法律地位形成的原因•第三,现代政治生活的发展使政党活动的立法趋势成为客观需要。•政党是现代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政治力量,但是其是作为公民结社活动的一种外在于政府而存在的。•随着政党活动的深入,国家开始在政党经费、竞选活动、选举费用等方面制定出具体的法律法规。为了确保政党活动的正确方向,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政党法或者社团法。(一)政党法律地位形成的原因•目前,以政党政治作为国家政治运行基本形式的世界各国都对政党的合法性、组织与活动原则、职责权限以及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在法律上给予了相应的规范和界定,并出台了更为完善规范的政党法。(二)西方如何规定政党法律地位(二)西方如何规定政党法律地位•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法体系当中,一般是从两个层面对政党的法律地位加以规定的:•首先,国家法律要确认各政党有无合法地位。如果政党的活动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同,其行为纳入到国家政治体制中,就是合法政党,反之则为非法政党。•其次,国家法律一般对各个政党的运转也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诸如政党的纲领、组织体系、经费与活动方式等等(二)西方如何规定政党法律地位•西方国家在法律实践上对政党的限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预防制。在施行这一制度的国家,政党要开展活动必须实现提出申请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后方可。这就要求政党的纲领设计、活动方式等必须以既有法律为基准。•二是追惩制。国家对政党活动实现不做限制,但是对于超越法律许可范围的活动会实行事后惩戒,甚至可以解散或依法取缔政党。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都采用这种制度。(二)西方如何规定政党法律地位(三)各国政党立法的基本情况•由于各国政党政治的不同传统,所以相应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目前,各国政党立法大致有三种情况:•1、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专门的正当法律,但是在宪法或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政党及政党活动有相关的规范性条款。•比如德国的选举法规定以各州为单位在选举中凡是得票未超过有效票5%的政党,取消其参加议席的分配权。(三)各国政党立法的基本情况•2、专门法律的规定。有些国家制定了关于政党的专门法律法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地规范政党的角色与行为活动。比如德国的《政党法》。•3、惯例法的规定。以惯例的形式来确认和保障政党的运作和发展。以英美两国为典型代表。比如美国总统候选人的党内提名机制、英国的议会多数党执政惯例,以及席位最多的反对党组成影子内阁等。二、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1、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基石2、协调民主制度的运作3、西方政治系统的自我调节机制•西方民主政治三大支柱:选举制、议会制和政党制度。•民主与分权的低效率通过政党可以适当弥补。•保证面对不断发展的社会、政治、经济中的问题而不断调适与变革。(一)政党在西方民主制中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议会制是西方国家民主制的象征,选举制是西方国家民主制的基石,政党制度则是西方国家民主制的核心。西方民主制议会制政党制选举制(一)政党在西方民主制中的地位(二)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操纵选举控制立法机关控制行政部门执政党的影响力还扩张到国家司法权力机构,工会、青年及妇女等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宣传舆论单位等。•1、操纵选举•选举是西方国家民主体系中政党实现执掌政权合法性的基本形式。•所以,所有政党都以此作为行为目标开展活动,组织竞选,笼络选民。最终实现控制、操纵选举过程和结果的目的。•可以说,代议制下控制选举就相当于控制了整个国家政治的运行基础。(二)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2、控制立法机关•西方国家的政党主要通过在议会中争夺多数席位来实现影响和控制国家政策的目标。•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争夺议会领导人职位以及通过本党领袖、督导员或者党团等来影响议会的活动等等。•少数党作为不同于多数党的一股声音虽然不能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却可以监督、牵制甚至阻碍议会议程。(二)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3、控制行政部门•政党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直接掌握或者影响政府权力的行使。尤其是随着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张,政府早已成为整个国家权力的核心,所以政党希望通过对政府的控制来推动本党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当前,不论是总统制还是议会制的国家,政府通常都是掌控在多数党手中。所以,赢得选举是基本前提。(二)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三、执政党与国家军队的关系执政党与国家军队的关系•国家军事力量在确保统治阶级在政治、经济和思想上的统治地位,以及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保证实现这种利益的制度与社会秩序不受侵害等方面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政党若想全面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不可避免地会与军队产生关系。•但是,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中执政党与军队的关系是不同的。(一)西方国家政党与军队的关系•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任何政党都不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都无权也无法控制军队;军队只忠于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而不忠于任何政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与军队的关系:表现在军队对党派包括执政党保持中立,军队实行国家化。一是军队向国家负责而不向政党负责二是军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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