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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与现行定额计价关系第一节现行定额的属性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按照传统的定额模式进行计价,实行的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起到过积极有效的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制定“八五”定额到修订“九三”定额到目前施行的“二○○○”定额的过程,无不反映了现行定额在这一历史阶段中的轨迹,但同时暴露了现行定额在经济体制改革、在对外经济开放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中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现行定额的这种不适应和滞后的属性,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表现出来:一、政府管理机构职能滞后现行定额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反映了这么一个基本共识,且不说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几十年中,定额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一直是一种政府职能管理的行为,就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中国参加“WTO”之后的今天,定额模式在建设建筑行业中仍然是运行主体,使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二、法定形式的工程价格构成限制承包人的优势1政府管理职能反映在工程造价的价格形成过程是以政府通过“办法”、“规定”等文件实行的。如此一来,与价格行为密切相关的作为建筑市场主体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没有决策权和定价权,其主体资格形同虚设,影响了发包人投资的积极性,取消了承包人生产经营的自主权。2现行定额模式下的价格是由政府统一定基准价,采用系数调整方法的静态价格管理方法管理却态变化的建筑市场,把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捆绑在一起;另外,现行定额模式基于事先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将应由承包人自行决定的施工方法、手段、技术装备、管理方法、水平等本属于竞争机制的活跃因素固定化了,这不利于发挥承包人的优势,不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使市场的参与各方无所适从,难以最终确定个体成本价。三、政出多门导致国家缺乏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我国地域广阔,地形复杂,国家没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名称编码等,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制定,使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产生许多矛盾,更难与国际通用规则相衔接,不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工程承包。四、现行定额标准不利于“招标投标法”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工程造价管理沿用的是现行定额模式,故在招标活动中,招标报价及标底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是按现行定额标准计算的,而《招标投标法》中已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并强调在市场经济及规律的作用日益强化的形势下,经评标后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显然,用现行定额模式套定额取费的计价方法,并由此在竞标过程中而确定的标底和中标价,与《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的低价法中标是相悖的,是违反市场经济的规律的。第二节现行定额的作用与改革虽然,现行定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日益显露出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相适应性和滞后性,但体现在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直接管理和调控过程中,“定额”仍然经历多次改革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例如:政府须提出定额管理的“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定额计价的“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改革方案,有效维护了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秩序,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可是,由于对定额的管理方式、计价模式没有进行根本上的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也未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及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增强市场竞争力,限制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一、现行定额的本质现行定额的本质是一种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社会平均水平。它在计划经济年代,是被强制执行的价格和消耗标准;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受由政府编制和发布的消耗量水平的信息的制约。这是因为“定额”是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社会平均消耗量单价、费用定额等内容的,是我国经过几十年实践的总结,其内容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而且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活劳动的产物。二、现行定额仍然可以作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现行定额仍然可以作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但对这种观念的认定,还是有所区别的。传统观念的“定额”,包括了政府部门所规定的计算规则、消耗量水平、单价、费用定额的项目和标准等内容,而现在所言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系的“定额”,仅特指政府已不再规定反映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标准),而仅可供企业向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渡时期的重要参考标准。三、现行定额实行改革的一种手段目前虽说仍可由政府编制、发布消耗量水平,但这是在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建立自己完整的消耗标准时的一种政府行为,在推行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中,应该将这种政府行为视为一种推荐性的标准,加上若干强制性条文,便形成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规范”,这是现行定额实行改革的一种手段。四、完善现行定额改革的真正方向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裨是劳动生产率的竞争,而劳动生产率高低的具体表现就是活劳动效率高和物化劳动的消耗标准低,它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消耗量控制水平。随着政府行为(现行定额作用)淡化,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定额标准——消耗量控制标准,使用企业自己的消耗量标准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编出企业自己的消耗量水平标准,参与市场竞争,这才是政府所规定的现行定额完成历史使命、完善现和定额改革的真正方向。第三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传统定额计价法的差别“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应该以现行定额为基础,捌在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应尽可能多地与现行定额衔接。但在采用《计价规范》编制造价时,还是要减少现行定额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影响。这是因为传统的定额计价法有许多不适应“计价规范”编制指导思想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不适应对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的差别,具体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量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由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写报价单。(二)表现形式不同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三)编制的依据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来编制投标书。(四)费用组成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乘以一定的百分比的、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所构成的;并将工程实体消耗与施工措施实施分离,让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措施)在竞争中充分得以体现。(五)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投标一般只对投标总价进行评审,且以社会平均单价水平为标准来决定中标人。而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不仅对投标总价进行评审,还要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措施项目费用报价、其他项目费用报价逐一进行对比分析,为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竞标创造条件。(六)项目编码不同采用传统的预虎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自行编制,无法统一。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全国统一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这样为形成全国大市场奠定了基础。(七)合同价调整方式不同传统的定额算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旦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减少了调整活口。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经营有这个定额解释那个定额规定,结算中又有政策性文件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不能随意调整。(八)索赔事件增加因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目了然,故凡建设方不按清单内容施工的,任意要求修改清单的,都会增加施工索赔的因素。第四节把握好工程量清单与现行定额的衔接工作《计价规范》的全面实施,有一个学习、宣传、逐步推广的过程。这为工程量清单与现行定额的衔接创造了一个相当的空间,把握好时机,是工程造价研究机构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一、根据工程量清单与定额两者间的共性,建立衔接平台认真学习、仔细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附录内容后,再与现行定额作一比较,可以发现“工程量清单”与现行定额有以下共性:1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与全国基础定额相关连。2计量单位名称大多数是一致的,不同的或需要补充的,只是一小部分。3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部分与定额计算规则相同,所不同的一部分是根据新项目名称,结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增设的。4结合项目名称的特征描述和工作内容的概括,这些项目绝大部分和定额中的子目是相对应的。这说明了一条基本规律:某一清单项目实际上就是原来定额中相连或相关工序定额子目的组合。综上所述,有一条基本规律可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目实际上就是原来定额中相连或相关工序定额子目的组合。因此,根据两者相所拥有的共性,可以把清单项目作为一个平台与原来定额内容进行对口联接。原来的定额有分部分项的,分部分项下面就是定额子目;现在在分部分项和定额子目之间增加了一项内容,即“清单项目”。项目名称设立上即形成三个层次:分部分项为一级,清单项目为二级,定额子目作为三级,“清单项目”成为衔接平台,将《计价规范与现行定额有机地衔接起来,在项目名称设立的基础工作的空间上即分为三个层次。二、建立衔接平台的操作步骤与作用1根据某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和工作内容,可以找到相应若干定额子目。大部分的子目组合之后与清单项目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不完全一致,则根据清单项目调整。无论是子目数量或差异量都是很少的,并且调整工作量不大。2比照两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该注意的是,定额子目的计算规则与清单项目的计算规则并不完全相同,但两个计算规则中有许多是相同的,而且无矛盾,可以在各自的规则下分别进行。当然还有一些存在差别并会导致结果不同。对此可以设定几条原则;第一,以清单项目计算规则为准,完全相同的则保留;经二,存在差别但没有矛盾的,可以在各自的规则平台上分别进行,即几个子目仍使用原规则,最后并入项目规则;第三,如果有矛盾并将导致结果不同,则修改定额计算规则,以符合清单要求。3解决计量单位问题。如果逐项对比,真正计量单位不同的也只是少数,当然也应该依清单调整。大量的实际上不是计量单位不同,而是被组合子目有各自的计量单位,可以依次使用,而清单项目则应该是一个新计量单位,子目组合完毕后再归入这个新计量单位中即可。三、衔接中的注意事项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可以首先考虑把清单项目作为定额子目的上一次规则平台,然后根据这一级的要求,调整定额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相符之后,其实就是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码的直接运用了。当然,原始数据还必须通过软件开发,借助于计算机技术,否则如此庞大的工作量要完成是很困难的。2清单报价编制人,可以首先编制一个几条子目的小预算,当这个小预算完成后得出汇总价格,然后按照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计算即可得出综合单价。对于实际工作,好象增加了一个环节,但是利用计算机技术,操作起来应该是方便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布之后,如何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机地融入以现行定额计价模式为基础的工作,是贯彻、落实、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一大问题。但从如上所述的操作步骤来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要求均能满足,结果与目的均能达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现行定额能通过设置平台自然衔接,这对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和综合
本文标题:工程量清单与现行定额计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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