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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重庆市巫山高级中学龙门校区)教学实训楼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巫山县教育委员会(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编制人:王媛资格:武建招代证字第20091693号审核人:李建辉资格:武建招代证字第20091697号二○一○年十一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部分二、资格审查资料--3--第一章招标公告巫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重庆市巫山高级中学龙门校区)教学实训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巫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重庆市巫山高级中学龙门校区)教学实训楼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2010]2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上级拨付、对口支援、贷款、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教育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巫山县城区二郎庙燕子包中心地带。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380.9㎡/框架结构/五层/建筑总高度21.75m(详见设计施工图)。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投资额:计划总投资约1500万元。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消防设施安装,幕墙工程,高切坡工程(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日起凭加密锁在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巫山客户端(报名系统)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于2010年12月6日起凭加密锁在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巫山客户端下载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书、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4--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未在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4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套(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4.5未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综合交易中心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可按巫山县招标投标综合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加密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27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405号教委办公大楼联系人:李正军电话:18996633158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333号201联系人:李建辉电话:15223663370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405号教委办公大楼联系人:李正军电话:18996633158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333号201联系人:李建辉电话:152236633701.1.4项目名称巫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重庆市巫山高级中学龙门校区)教学实训楼工程1.1.5建设地点巫山县城区二郎庙燕子包中心地带1.2.1资金来源国有投资(上级拨付、对口支援、贷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消防设施安装,幕墙工程,高切坡工程(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五、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提供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压证施工并书面承诺在本合同期间不得兼任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六、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同时提供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压证施工并书面承诺在本合同期间不得兼任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技术负责人。七、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同时提供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压证施工并书面承诺在本合同期间不得兼任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八、投标保证金:按本表第3.4.1条提交。九、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10年12月8日12时00分。提出方式:各投标人用加密锁登陆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巫山客户端上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获取书面澄清时间:2010年12月10日9时00分起。获取书面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巫山客户端(报名系统)上下载。--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0年12月8日12时00分前投标人用加密锁登陆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巫山客户端上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本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注:“总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总价子目一般按照分期、完成合同价的百分比或完成进度计划的形象进度节点等方式予以分解支付。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17.1.5中明确。--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2、形式:转帐或电汇;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帐户直接转(汇)入下述指定银行帐户:帐户名称:巫山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巫山支行净坛分理处帐号:50001253900050201338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0年12月2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达指定账户,并经核实其投标保证金进入指定帐户的为有效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在2010年12月24日17时00分前未到达指定账户的为无效投标担保(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2)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巫山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根据各投标人实际到帐情况确定。(3)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3.5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2份。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无技术部分,经济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经济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保证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巫山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统一监制的“经济部分”袋及“投标文件大袋”。2、经济部分装入“经济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经济部分”小袋容纳不了经济部分文件时,可以增加“经济部分”小袋个数。3、“经济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405号教委办公大楼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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