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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时间: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招标项目编号: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工程土建工程3标(K5+938.596~K6+060、K4+760~K5+866.632)(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总说明2.招标人工程量清单2.1单位工程费汇总表2.2分部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2.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2.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2.6规费计算表【目录】2一、工程概况2.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后,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方案,企业定额及市场价格或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参考价,并自行考虑风险综合报价。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的成本价和高于招标人编制的投标限价,也不能脱离施工方案、指导价、市场价进行不合理的报价。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依据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2009年4月施工设计图纸《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工程土建3标(K4+760~K5+866.632)第一册总说明书总体设计及路线、第二册道路基及排水、第三册桥梁、涵洞、第五册路线交叉、第四册管道排水工程》,工程号:GD11282、工程特征:道路、排水、桥涵、河涌整治总说明1、工程规模: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工程土建工程3标,里程K5+938.596~K6+060、K4+760~K5+866.632,总长1.228公里。3、计划工期:日历天二、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1.工程量清单应连同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本总说明的所有条款、答疑纪要、补遗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及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等有关规范、规定同时阅读、理解或解释。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应与相应技术规范条款及本编制说明有关条款结合理解。七、其他有关说明:1.依据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2009年4月施工设计图纸《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工程土建3标(K5+938.596~K6+060)第一册道路工程、第二册桥涵工程、第三册排水工程》,工程编号:06-002-06-Y4.参照市建委有关文件。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见招标文件。六、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无。五、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无。3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为完成施工招标图纸及招标答疑纪要及补遗书所含所有内容。投标人必须认真复核、计算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如有异议,须在招标答疑会议前提出,招标人对此进行复核和修正,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则视为已包括完成施工招标图纸及招标答疑纪要及补遗书所含所有内容,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此为理由作增加工程变更签证。6.中标的投标报价除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和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议纪要中允许的调整范围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而调整。4.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是根据设计图纸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工程量计算规则、2006年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的,它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只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参考依据。5.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汇总表仅为提供资料,不应视为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清单所列工程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动,丝毫不会使合同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或缺陷修复的责任。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2)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项目费、其它措施项目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管理配合费等工程有关的费用及保证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费{包括材料检测(含建筑材料进场发生的有关检测费用)、试验费用等},由正式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3)本次投标报价是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需要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凡施工图纸中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正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本招标项目约定措施项目费可调整范围及调整方法为:无3.所有措施项目费可按招标人提供的指引项目报价,也可在指引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施工方案增加项目报价,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建(构)筑物保护费、排水措施费、监理工程师驻地建设费、场地清理费等。措施项目费以宗计算的,除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范围外,作为该项目包干价,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的措施项目费用,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412.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本工程不同施工深度及高度要求所产生及增加的费用,材料或构件场内外运输及损耗,周边场地条件、环境限制等施工中各种不利因素导致的降效损失、二次运输等增加的费用。10.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与合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项目编码所对应的工程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内容所注明的内容,同时包括了所有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桥梁动静载试验费、材料检验费、土方密实度试验费、弯沉试验费、桩类检测费、单片预制梁静载试验费、测量监测费、基坑监测费、穗建筑[2002]286号文及穗建造价[2005]12号文所定材料进厂检验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业务等一切费用。若清单内无另外注明的项目,单价应包括制作安装、半成品及材料的场内外搅拌及运输、弃物的场内外运输及建筑垃圾处理费。11.用于本工程的承包人各种装备的提供、运输及拆卸费用的支付,已包括在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价格中。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所使用的主材、其他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并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制作安装、场内外搅拌及运输、弃物的场内外运输及建筑垃圾处理费、装卸、采保及临时场地征用、平整、地模捣制等费用。但使用前须把材料试验单、出厂证明等按时交监理验收。9.确定中标人后,在合同签订前双方按以下原则编制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计量支付、变更工程作价的依据:(1)工程总造价为中标价;(2)以招标时招标人公布的经番禺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为基础进行调整:①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内容和工程量不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变;②以费率计算的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费率不变;③综合单价、不是以费率计算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中标价(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对于招标时招标人公布的经番禺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扣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下浮率下浮计算。8.投标时投标人只需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投标总价,无需提交工程量清单报价及预算资料。518.工程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有关法规、文件计算报价,费用包干。13.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基坑、管坑、路基挖运土方子目已综合考虑土壤类别(除原砼路面及基层外,包括普氏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中Ⅰ~Ⅳ类土壤、砖碌、砼或者钢筋砼障碍物等,结算时不另外进行签证及换算)。基坑的挖填方数量计量按原地面线以下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关规定),因此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工作面及井位等增加的工作量、人机开挖比例、放坡开挖或直槽支护方案、挖填深度、支撑及管线下施工增加的费用、工作坑、场内外土石方运输(运距由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方案及风险后自定)、余泥垃圾排放费、建筑垃圾处理费、平整、夯实等一切费用,并考虑在综合单价中。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其余的基坑、管坑、路基回填单价由投标人根据土质情况及设计技术规范要求,综合考虑回填材料(如回填场内土或场外土、填土砂、中砂、石屑、碎石等材料,回填材料及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填方的综合单价应包含压实及工作坑回填,场内土转运回填,外购土(或外购回填材料)回填、平整、夯实及其场内外运输等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作调整。19.投标报价必须与施工方案相结合,不应脱离施工方案造成不合理报价。15.投标文件的施工方案经确定后不得修改,发包人要求修改,则按方案优化等处理,但因此而增加费用结算不予增加(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除外)。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修改,综合单价不得改变。相关的前期工作、管线的迁改配合工作不另外报价,费用在相关措施项目费中考虑。16、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管线下或涵洞内施工、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及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承包范围、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工程进度计划、合同义务和费用条款,并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协调报批事项等),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发包人不再对因以上原因引起的签证、变更进行延长工期或增加结算费用。17.地下构筑物、地下障碍物等不可预见因素对施工造成的费用及影响,以及投标前后投标人对其进行勘探的费用,应综合考虑在不可预见费中,发包人不再对以上原因进行签证、变更或延长工期。14.投标人的基坑支护方式须能满足基坑作业的强制性标准及建委有关文件要求。支护方案(工艺及所使用支护材料应综合考虑,如使用拉森钢板桩、钢板桩或其他支护方式等)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材料制定施工方案并报价,在工程实施时不应发生变更。621.有明挖管道铺设、井子目的单价应综合考虑本工程中所有工序所发生的费用,如:管道基础及垫层、管道接口、管座、管道铺设等管道结构,闭水试验(或试压冲洗及耗水等费用),脚手架、井流槽,井内外批荡、井环盖,材料、构件的场内外运输、损耗以及不同深度要求、管线下、洞内施工增加的工作费用及降效等。25.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对周边既有排水系统的不利影响,在施工方案中应对既有排水做出完善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中。由于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环境、排水灌溉系统造成影响或对当地村民造成损失或危害,赔偿及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钢筋砼(或砼)现浇(预制)及砌石工程项目除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内容注明外均未包括模板安拆(为了保证砼外观质量,优先采用钢模板),相关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调整。砼泵送、施工缝处理(含止水带)等费用均包括在钢筋砼(或砼)现浇(或预制)相应综合单价内,钢筋制安费用除外。22.管道顶进项目报价应综合考虑顶进设备安拆、中继间安拆、管道顶进、纠偏,泥浆制作、压浆、清理(出井),管道连接、密封管道、闭水试验(或试压冲洗及耗水等费用)及余土(泥浆)出井、外运弃置等所有工作内容。若设中继井,应同时考虑中继井的挖填土、设备安装拆除、装油泵油管及接缝防水等工作。工作井及接收井子目应包括设计图纸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挖填土(填土按井面设计标高考虑)、搅拌桩处理、顶进后座、坑内平台安拆,余土装卸、外运弃置等全部工作内容;检查井子目含挖土、开挖支撑及回填(填土按井面设计标高考虑)、余土装卸、外运弃置及井砌(浇)筑、批荡等全部工作内容。综合考虑各种井深。23.排水、降水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时发生的地下水、雨水、污水、潮水等,应根据地质及水文资料及现场实
本文标题: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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