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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学校党风廉政制度汇编实验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实验学校教师廉洁从教制度实验学校民主决策制度实验学校若干主要会议制度实验学校公务接待制度实验学校校务公开制度2实验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我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与目标,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委员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师生职工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紧紧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校结合起来,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抓校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带动校风和学风建设。第四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强调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从思想源头上警惕和预防腐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第五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3人分工相结合,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谁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二章责任范围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班子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班子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三章专项分工第七条学校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由党支部负责受理;学校公务活动接待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由财务处和校工会负责;人事任命、评优评先、经费发放等属于学校职权范围的在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全体教职工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由校党支部监管,校总务处负责落实。第四章责任内容第八条学校党支部校行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4设的指示、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规划,部署每学年的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组织全校师生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学习党风廉政的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奉公、自我防范意识。3、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4、严肃认真地执行党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的不正之风,对在党风廉政方面有问题的干部和不重视、不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干部不得选拔任用。5、学校党支部和校行政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要做到思想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提供条件,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分析会。6、每年年底,学校党支部和校行政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下而上的大检查和考核,结合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研究解决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第九条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领导责任:1、根据中央和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指示5要求和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规划,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真正列入党支部和校行政的工作议程。2、经常了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情况,每学期要亲自听取纪检委员的一至二次的专题汇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3、召开并主持校党政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要重视和加强校内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经常了解办案工作的进展情况,亲自抓大案要案,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5、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严格坚持选拔干部的条件和程序,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拨任用干部。6、加强学校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领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监督制约机制。7、带头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在廉洁自律,廉政勤政方面作出表率;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的行为。第十条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以下责任:1、积极配合校党支部、行政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分管科室教职工协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2、带头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在廉洁自律,廉政勤政方面作出表率;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的行为。3、积极向支部书记、校长提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或反映给学校党支部。第五章责任考核第十一条校党支部负责领导、组织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第十二条考核工作采取上级考核与自查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常情况下一年考核一次,对有群众举报,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专门进行考核。第十三条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要如实写出考核报告,通过考核对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第十四条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并于每年底写出专题报告送上一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第十五条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本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7第十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每一个行政干部的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违反本实施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由学校党支部或上级监察审计科、纪检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支部委员任副组长,学校教导处、工会、团支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校党支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8实验学校教师廉洁从教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教育部、省、市、县关于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实验学校廉洁从教制度。一、目的意义在全校开展廉洁从教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育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通过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教、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以廉为荣的校园风尚,开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新局面。二、健全制度,建立机制成立实验学校教师廉洁从教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教研组组长及班主任为成员。形成以“校长室、党支部―学校各部门――教研组――班主任――科任教师”的廉洁教育网络。使廉洁从教工作能自主运转、长久运转,形成长效机制。三、主要对象:全体教职工四、具体内容: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收费;2、不准乱定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9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5、不准向学生教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及信奉和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五、实施途径:1、要与学校德育相结合,围绕“三廉”并举的目标,即学校领导班子和管理层廉洁从政,教师和家长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体系之中,与学校德育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2、要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在校内设立宣传栏,展示学校廉洁教育成果。通过演讲赛、书画赛、格言警句征集活动、营造学廉、思廉、议廉、护廉、保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廉洁意识。3、要与校务公开相结合。积极构建“阳光校园”,将涉及教师、学生、家长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氛围。4、要与师德师风相结合。要将廉洁从教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并将是否取得实效作为提拔任用,职务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10实验学校民主决策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一、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组长:邓应恒(学校党支部书记)副组长:李永建(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成员:严波严华魏晋张金康冉万艳张勇二、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5、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8、其它重大问题。三、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1、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11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3、行政会议。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行政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4、广泛听取意见。首先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向教代会代表做实事求是的说明,让教代会成员对议题和议题的原因背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然后听取其他老师的意见。通过党支部了解全体教职工对议题的意见和态度。最后把议题进行校务公开。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有序地公开。对每学年初的人事安排、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组和评审组成员的选举产生、中层领导的竞聘方案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面有序地公开。5、意见汇总。将听取的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为议题表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26、议题表决,做出决策。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区分管领导。行政首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五、保密制度对校务委员会的决议过程及决议的事项,要严格保密。六、学校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1、党支部: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监督。2、教代会: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工会和教代会的监督
本文标题:实验学校党风廉政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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