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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当招标人在招标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一、开标(一)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10家(含)以内及邀请招标项目,按下列顺序开标: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2、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技术标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植,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送评标委员会评审。(二)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10家以上的,按下列顺序开标:1、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植,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2、将等于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将前7家(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或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数量,7至15家)确定为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3、投标报价在第16家(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4、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技术标,当技术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而少于规定的评审投标人数量时,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技术标评审。5、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后,将商务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二、技术标的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2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一)技术标的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内容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1、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应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按本评标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认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的投标文件,作废处理。2、细微偏差评审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3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中细微偏差不予以书面补正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投标人应响应的内容(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3)投标人的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内容时,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二)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内容,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存在细微偏差的)进行评审。(三)技术标符合性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约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无重大偏差和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技术规范的技术标文件均可入围,入围者不排序,入围者投标报价进入报价详细评审,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报价不再参加报价详细评审。入围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事可以否决其投标。三、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主材的市场价格,对技术标入围者的商4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的评审规则及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85M值为有效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85值时(AM或A0.85M),为不影响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3、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9值以内时(0.97M≥A≥0.89M),为合理竞争报价。进入合理竞争报价区范围内的前七名投标报价,参与中标排序竞争,当合理竞争报价区不足三家时,中标候选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4、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M值)至大于0.97M值(M≥A0.97M),及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至大于或等于0.85M(0.89MA≥0.85M)范围以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第二阶段的合理报价中标排序竞争失败,失去中标排序资格。5、下列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1)所有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2)所有投标报价(A)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3)所有投标报价(A)超出合理竞争范围,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或小于0.89M值。6、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P):P=βδαApP—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β—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925、0.920等9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4M值时,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二类工程为51.01;三类工程为1.015;四类工程为1.02;当Ap值小于0.94M值时,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二类工程为1.015;三类工程为1.02;四类工程为1.022;δ—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系数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6M值时,调整系数为1.02;当Ap值在0.94(含)-0.96M值之间时,调整系数为1.03;当Ap值在0.92(含)-0.94M值之间时,调整系数为1.05;当Ap值在0.90(含)-0.92M值之间时,调整系数为1.07;当Ap值在小于0.90M值时,调整系数为1.09;Ap—当场随机抽取的合理竞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将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Ap=(A1+A2……+An)÷n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0.89M值)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五家以内时,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当场随机抽取四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当场随机抽取五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7、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按下列规则确定:(1)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P),取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并将其排序第一;(2)当平均值(P)以下不足三家,或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并将其排序第一;(3)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6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及合理竞争报价的排序详见下表;合理竞争报价排序表:排序投标报价范围划分在合理竞争报价区,合理竞争报价区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报价中标排序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值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不排序合理竞争报价大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候补第四个接近)竞争候补人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时进行候补)排序候补人投标报价大于平均值(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第二区第七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第六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第五投标报价等于平均值(P)当投标报价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并将其排序第一,以此类推)第四投标报价小于平均值(不足三家,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以此类推)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第一区第三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第二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第一小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及其余报价,合理最低报价竞争失败,失去排序资格。不排序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值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不排序注: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总价低者排序在前或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随机产生排序。7(二)商务报价的评审招标人设置标底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对等于或小于M值且大于或等于D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前三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符合报价规定的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如有认定为废标的,依次补充进入前三名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1、审核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规费、税金),可竞争费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等费用是否按本评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计取,不按规定计取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为零或负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3、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评审材料,对价格进行评审与比较,价格评审与比较按本评标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4、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商务报价的,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强制性条文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无效。5、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三)推荐
本文标题: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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