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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丽水市水东路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部名称:衢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开、竣工日期:2007.06.01~2008.03.2020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五、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九、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十三、卫生保洁制度十四、不扰民制度十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30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为理顺、协调务方面的关系,使其紧密配合,保证正常施工。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以防止发生人身、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要在开工前编制。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根据施工方案、场地、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结合安全法规、标准,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3、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盖章后实施。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才能实施。40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落实是实现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编制范围:公司制订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部应制度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编制原则: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求与公司年度的生产计划、财务计划同时编制。项目部的安全技校措施计划要在开工前编制,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执行时适当调整。3、编制程序:⑴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安全科会同生产经营科、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编制时应明确今年重点要解决的技术革新履行项目,新增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及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经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⑵项目部的一般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与现场实际情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对于特殊工程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安全科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由安全科具体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项目经理具体执行,费用根据安全科、项目部的计划,报分50管经理审批后,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做到专款专用。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工程施工前,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的职工进行详细交底。2、脚手架等单独编制安全措施的特殊工种,同公司安全科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由二个以上施工班组施工的班组,项目经理或项目安全员应向各班组进行分部工程及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分部工程的交底在每一分部工程开工前进行,内容主要是本分部工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互之间配合应注意的事项。交叉作业的交底可根据工程进度进行。4、班组安全交底的内容是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防范意识、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都要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有关人员要办理签字手续。60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1、为了加强架体、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杜绝设备损坏和人身事故,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的自有、租赁设备。3、大中型设备由公司机械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小型设备项目部组织验收。4、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各种架体、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齐全。b、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C、架体设备的技术资料完整。d、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e、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施工现场要求。5、填写一式二份《机械设备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售货员签字后,一份项目部留档,一份报机械设备科备案。70五、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为了保障施工机具安全正常运转,减少损耗,降低机械设备的运转成本,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1、大、中型机具的由项目部根据机具的运转情况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制订年度大、中修计划。2、维修的频次a.大修:每二年进行一次(挖掘机满10000工作小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更换或调整主要部件。b.中修:每一年进行一次(挖掘机满5000工作小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更换易损件。c.小修:一般阶段性施工计划完成或半年进行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更换易损件。3、设备的大、中修由项目部邀请有能力的修理人员到设备所在现场进行(一般邀请设备的特约维修站人员),小修由机械操作工汇同其它有经验的维修工进行。4、设备维修完成后,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检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维修情况和验收结果填入“机械设备检修记录”。5、机具的维护保养:⑴每天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a、机械传动系统;b、电器系统;80c、液压系统;d、操作及制动系统;e、悬架及回转系统;f、润滑系统等。⑵检查方式:a、听机械声音是否正常;b、看装置机件是否正常;c、是否有渗漏油;d、试运转操作悬架回转制动等装置是否正常。⑶每天使用后操作人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a、机械传动系统;b、制动系统;c、润滑系统。6、日常维护、保养主要由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一个月应对机具设备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情况记录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中。7、项目部每半个月对机具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生产经营科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项目部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实施措施后进行验证,并把检查、整改、验证情况记录在《机械设备检查(验收)记录》中。90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精神。确保施工现场人身及设备安全,特制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公司检查:每月检查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科组织。按照建设部JGJ59-99标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其它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如不按照通知要求期限整改,发停工指令,冻结财务资金,直至复查合格为止。2、项目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安全员每半月组织各施工组长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检查各施工班组机械运转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认识态度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3、班组检查每天的班前或班后进行,对照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4、所有检查情况必须留有记录。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01、三级安全教育:每个工程开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并填写《职工安全教育登记表》存档备查。⑴公司教育:由公司安全科组织,教育内容为国家及专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的意义和要求。公司的安全现状及典型事故的剖析。⑵项目部教育: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教育内容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及文明生产要求,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其它事项。⑶班组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内容为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点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明确岗安全职责,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有关防护装置的使用和维护。2、变换工种时,必须在换岗前由项目部进行变岗安全教育,并留档。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4、当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有新的文件、指示及事故通报时,要由项目部组织,公司安全科参加,对全体职工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1、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后,项目经理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首先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110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原因)等快速写出局面报告,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施工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工会等可(先用电话报告)。3、采取有效事故的扩大,并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4、事故报告公司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科要派员协助项目部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重、特大事故由公司总经理协助上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九、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科学管理”的方针,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人120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对本公司所管辖的工程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工程项目部。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对于达到部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双标化工程的项目部,奖励项目部人民币50万元。第四条:对于达到省级优质工程奖或双标化工程的项目部,奖励项目部人民币20万元。第五条:对于达到市级优质工程奖或双标化工程的项目部,奖励项目部人民币10万元。第六条:对于达到县级优质工程奖或双标化工程的项目部,奖励项目部人民币5万元。第七条: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得到文件形式通报表扬的项目部,每次奖励项目部人民币1万元。第八条:在质监站、安监站的检查中,得到文件形式通报表扬的项目部,每次奖励项目部人民币5千元。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在国家级部门的检查中,得到文件形式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的项目部,处罚项目部人民币50万元,并勒令退场。第十条:在省级部门的检查中,得到文件形式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的项目部,处罚项目部人民币20万元,并勒令退场。130第十一条:在市、县级部门的检查中,得到文件形式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的项目部,第一次处罚项目部人民币5万元,并停工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退场。第二次处罚项目部人民币10万元,并勒令退场。第十二条:得到业主、监理文件形式通报批评的项目部,第一次处罚项目部人民币5千元,并整改。第二次处罚项目部人民币1万元,并停工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退场。第三次处罚项目部人民币3万元,并勒令退场。第十三条:发生工伤事故。将根据事故大小,责任轻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处罚决定。第十四条:在公司检查中,发现有电气设备未接入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生效的,发现一处处罚项目部人民币2000元。第十五条:在公司检查中,发现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者,发现一人处罚项目部人民币50元。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或不系帽扣。2、高处作业,下面无防护措施,又不系安全带。3、吊车、卷扬机吊篮上下乘人。4、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5、特殊工种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而冒险作业。6、穿高跟鞋、穿背心、赤膊、穿裙子、穿拖鞋或赤脚作业。7、酒后上班。第十六条:在公司检查中,质安科所发的整改通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公司质安科。对未按期整改的,将根据隐患严140重程度,每条处罚项目部人民币500-5000元。整改结果未报公司质安科的,按未整改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质安科组织实施,由质安科填写《经济处罚决定书》或《经济奖励决定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科在工程款中予以奖罚。财务科应设立专门帐户,在处罚时,应开据罚款收据,送质安科存档备案。在奖励时,由被奖励者出具收款证明。第十八条:公司将为合同价500万以下工程配备安全帽20顶,彩旗20面。500-1000万工程配备安全帽50顶,彩旗50面。1000万以上工程配备安全帽100顶,彩旗100面。超过部分公司将按成本价由施工负责人直接购买。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03年9月1日起实行。十
本文标题:建筑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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