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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MHKG-RL-ZD-007)1.目的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外所属公司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分一般人员。3.术语和定义无4.职责4.1.用人单位(各子公司)4.1.1.提出外派人员需求4.1.2.推荐外派人员4.1.3.参与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4.2.集团人力资源部4.2.1.形成外派人员需求计划4.2.2.组织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4.2.3.安排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4.2.4.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考核4.2.5.负责外派人员的岗位工资的发放4.3.用人单位董事会/总经理4.3.1.对提名的外派人员进行聘任4.4.集团人事行政副总裁4.4.1.推荐外派人员4.4.2.组织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4.4.3.审核入围外派人员4.4.4.参加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4.5.集团总裁4.5.1.审批外派入围人员4.5.2.对外派人员提名4.5.3.审批外派人员需求计划5.程序和内容5.1.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管理5.1.1.外派人员的选拔标准5.1.1.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万科事业;5.1.1.2.服从万科集团管理,贯彻执行集团下达的指令;5.1.1.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处事公正;5.1.1.4.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5.1.1.5.具有创新精神,思维灵活,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提出新设想、新方案的能力,或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能力。5.1.1.6.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管理经验,尤其对本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与经验;5.1.1.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5.1.2.外派人员需求信息的确定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5.1.3.确定入围人选5.1.3.1.集团人力资源部、外派人员需求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岗位职责描述,确定岗位职责及选拔标准。5.1.3.2.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的确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推荐;人员需求单位的推荐;集团人才库中在任人员选择产生。5.1.3.3.候选人资料收集。人力资源部向相关部门收集候选人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候选人的《标准简历》,历年的绩效考核纪录、能力素质评价结果等。5.1.3.4.考察候选人,提出考察意见。集团人力资源部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附表1),并确定入围人选。5.1.4.候选人筛选与审批5.1.4.1.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总裁报送入围者的背景资料。背景资料包括《外派人员需求表》、入围者《标准简历》、绩效考核结果、能力素质评价结果、《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等,由总裁进行审批。5.1.4.2.候选人员多于三人时,可安排内部竞聘的方式进行筛选。5.1.5.任命/提名。根据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实际情况确定直接任命还是提名,如提名,由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聘任。5.1.5.1.对集团全资子公司的人员任命,通过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由总裁直接任命。5.1.5.2.集团参控股公司高管人员,由总裁进行提名,提交参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由参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审议、批准。5.1.5.3.集团参控股公司其它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名,由参控股公司的总经理任命。5.1.5.4.外派人员的任命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在正式任命下达的同时,通知各外派人员主管部门和外派人员部门。5.1.6.上岗前培训。根据需要,人力资源部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组织培训。5.1.7.派出前谈话。外派人员派出前,人力资源部组织总裁、人事副总裁、主管副总裁及其他相关人员与拟外派人员进行派出前谈话。谈话内容包括:介绍拟派单位基本情况;提出要求和期望;提供的支持、指导;外派人员个人的认识和表态等。5.1.8.任命的宣布。根据外派人员的岗位不同,集团总裁、人事行政副总裁或人力资源部经理到拟任职单位宣布任命或提名决定。5.1.9.上岗后的动态考核。外派人员上岗后,集团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绩效管理。5.2.外派人员的培训管理5.2.1.各子公司负责人的培训管理工作,纳入到集团高层管理的范畴之内,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见《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5.2.2.其他外派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据所在子公司的培训管理制度执行。5.3.外派人员的绩效管理5.3.1.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三个部分:管理绩效(10%)、周边绩效(10%)与任务绩效考核(80%)5.3.2.管理绩效考评5.3.2.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由被考核人的上下级进行评价。5.3.2.2.考核的维度包括:沟通效果、工作分配、下属发展、管理力度。5.3.3.周边绩效考评5.3.3.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由被考核人的同级进行评价。5.3.3.2.考核的维度包括:主动性、解决问题时间、信息反馈及时、服务质量。5.3.4.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务绩效考核5.3.4.1.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的任务绩效考核通过其对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5.3.4.2.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中的指标,结合述职报告由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从“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任务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四个方面进行考核。5.3.5.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助理的任务绩效考核5.3.5.1.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助理的任务绩效考核通过其对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5.3.5.2.根据年初公司的《内部经营责任制合同》,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通过与总经理沟通制定相应的《工作责任书》,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5.3.5.3.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责任书》和述职报告,从“岗位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任务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核。5.3.6.集团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务绩效考核各部门负责人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为年初与总经理签订的《工作责任状》。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两个考核主体构成:所在公司的领导班子(60%)和集团相对应的职能部门(40%)。5.3.7.集团子公司一般人员的任务绩效考核集团子公司一般人员的任务绩效考核与所在公司一般人员的绩效考核相同。5.3.8.“德能勤廉”考评5.3.8.1.主要是对被考评人的品德、能力素质、敬业、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评;5.3.8.2.德,政治素质、理论修养、道德品质、是否符合企业理念;能,运用理论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与管理能力;勤,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5.3.8.3.通过对与被考核对象工作关系联系紧密的上级、同级与下级进行书面评价;同时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来对被考核者进行“德、能、勤、廉”方面的考察。5.3.8.4.考评的主体由被考核者的上级、同级、下级共同组成。5.3.8.5.考评的结果作为集团对外派人员考察与调配的重要依据。5.4.外派人员的薪酬与福利管理5.4.1.外派人员的薪酬结构与标准集团外派人员原则上按原薪酬标准执行,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结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确定,具体参考《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5.4.2.外派人员的薪酬发放凡外派人员原薪酬标准(包括交通费补助)高于子公司相应标准的,其工资按所属公司工资标准发放,高出部分由集团给予补差。原薪酬标准低于子公司的,按所属公司的工资标准发放。5.4.3.外派人员的社保关系外派人员原社保关系在北京的,按原关系保留,个人应缴纳的相关社保费用,由集团统一在工资中予以扣除。5.4.4.驻外津贴集团对外派人员采取驻外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参照附表《万科集团外派人员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由各子公司根据集团标准直接发放。5.4.5.交通费补助作为薪酬总额的一部分,集团对外派人员的交通费补助分为职务补助与使用补助两类。子公司配车的外派人员不享受使用补助。5.4.6.租房补助集团采取统一租房的方式为外派人员解决住房,房屋统一要求为普通民宅、中等装修,具体租房事宜由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相关标准如下:序号级别租房标准备注1总经理助理(含)以上级别两室一厅不超过100平米二线城市不超过()元;三四线城市不超过()元2经理及副经理级别一室一厅不超过80平米二线城市不超过()元;三四线城市不超过()元如有特殊情况,超过所定标准的,需上报集团进行审批。5.4.7.通讯费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的通讯费由各子公司实报实销,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其它人员的通讯费按子公司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5.4.8.探亲费外派人员驻外工作期间,利用节假日或会议可享受每月一次的回家探亲路费报销(包括集团参加会议或活动)。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子公司实报实销,并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外派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每年可享受两次探亲路费报销。探亲路费由外派人员所在子公司实报实销,并计入子公司管理费用。外派人员及外派人员配偶和子女的探亲路费标准,参考集团员工出差相关标准。5.4.9.其它福利待遇集团本部员工享受的购房无息贷款、购车无息贷款以及内部住房基金,外派人员仍然正常享受,具体办法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注:由子公司本地聘用且享受外派人员待遇者,薪酬福利按本法执行,但不享受驻外津贴、租房补助、探亲费等福利。5.5.外派人员的回任管理5.5.1.外派人员因公司情况变化、个人提出离任申请及未通过公司考核等原因调回集团,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调配。5.5.2.外派时间终止后,集团下属公司对外派员工的表现进行鉴定,并填写《员工外派期间鉴定表》。5.5.3.对于合同到期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其填写就职意向表:继续担任外派职务或申请到其他部门工作,并上报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或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5.5.4.对于因未通过下属公司考核而调回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其填写就职意向表:申请其他外派岗位或其他部门,并连同其考核资料一同上交总裁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审批意见进行外派、安排其至相应的部门就职或办理辞退手续。如果暂时没有空缺岗位,则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管理,负责管理其日常的活动,包括继续培训及外出学习等。5.6.附则5.6.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施行5.6.2.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并修改6.支持性文件:无7.相关记录7.1.《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MHKG-RL-BD-0317.2.《员工外派期间鉴定表》MHKG-RL-BD-0327.3.《外派人员驻外津贴标准》MHKG-RL-BD-033
本文标题:万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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