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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设备方向Page2一、相关的施工管理规定和标准本章对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的规定如何在施工现场具体落实进行介绍,主要是质量管理方面的内容。Page3(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实施(1)定义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2)监督管辖(3)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4)“四新”应用和国际标准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Page4(5)监督检查内容1)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工程项目的规定、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5)工程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6)职责和处罚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2)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Page52.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1)管辖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2)职责1)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机关)备案。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Page6(3)竣工验收备案提交的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①工程报建日期。②施工许可证号。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⑤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资料。⑥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Page7(4)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规定行为的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Page83.工程质量保修(1)定义是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所谓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2)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共冷期。4)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Page9(3)保修程序1)建设单位或房屋所以人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缺陷,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书。2)施工单位接保修通知书后到现场核查确认。3)在保修书约定时间内施工单位实施保修修复。4)保修完成后,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人进行验收。(4)不属于保修的范围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2)不可抗逆造成的质量缺陷。(5)商品房保修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Page10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规定(1)特种设备的定义和种类特种设备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按“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这两个基本特征,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种设备。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具体界定为:1)锅炉2)压力容器3)压力管道4)电梯5)起重机械6)客运索道7)大型游乐设施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Page11(2)特种设备的安装准入和告知1)安装准入的条件2)生产的许可3)安装前的告知(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1)监督检验的概念监督检验是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过程中,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制造或安装单位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它属于强制性的法定检验。2)监督检验对象3)承担监督检验的主体监督检验的主体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Page125.消防工程实施建设的规定(1)城乡规划(2)工程设计(3)工程施工(4)工程施工管理6.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和计量器具检定(1)法定计量单位1)基本概念2)工程中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2)计量器具检定1)计量器具2)计量检定3)专业人员职责①正确应用法定计量单位②确保各类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使用A.根据计量管理规定B.仓库保管员负责测量设备的分类、隔离存放。Page13二、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本节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为主线,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各专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做较具体而又简明的介绍。主要内容为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检测试验和试运行、交工验收的资料等方面。通过学习,可使质量员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工程验收有一个概貌上的认识。Page14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概述1)该标准是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2)建筑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该标准配合使用。(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1)单位工程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③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见标准附录C)。2)分部工程①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②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3)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Page15(3)检验批的定义及划分1)定义: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划分: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求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若干个检验批组成一个分项工程供施工质量验收。(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规定1)检验批验收合格的规定①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这里所说操作依据指施工工艺标准、规程等)。2)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规定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范。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Page16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规定①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③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④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4)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规定①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③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④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⑤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Page17(5)验收的组织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的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6)验收的程序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Page18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质量验收的要求(1)概述1)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适用于房屋建筑的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验收时要与GB50300-2013统一标准配套使用。2)规范共有14章,其中10章为含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共计有29个分项工程。3)规范共有345条,其中强制性条文有20条,占总条数的6%。规范还有6个附录,除规范用词说明处,主要是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推荐用的检验记录表示。Page19(2)强制性条文的主要内容1)第3.3.3条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为了地下室的使用安全,防止漏水发生严重损害,故作此规定。2)第3.3.16条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实验,非承重管道系统和设备应用做灌水实验。水压实验可使用系统和设备的强度得到保障,灌水实验可使系统和设备无使用中的渗漏现象,这是确保使用功能的必要条款。Page203)第4.1.2条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管材与管件相适应可使连接可靠而确保工程质量,生活给水系统的材料达标,可保护人民的健康安全。4)第4.2.3条生产给水系统管道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目前的同样是保护人们的健康和安全。5)第4.3.1条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6)第5.2.1条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Page217)第8.2.1条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气、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②气水逆向流动热水采暖管道和气、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③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小于1%,坡向应有利于排水和泄水。8)第8.3.1条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9)第8.5.1条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10)第8.5.2条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Page2211)第8.6.1条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符合下列规定:①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②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③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道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是压力不小于0.4MPa。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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