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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罐体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要求:1、根据GB18564.1-2006第5.4.17.2的规定,液压试验压力应按照附录A表A.1的规定选取,当其为G时,应按罐体的计算压力选取。因此,附录A表A.1中为G的罐体(如汽油、乙醇等),罐体维修改造后的耐压试验(液压试验)的试验压力应按照出厂资料文件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计算压力选取;出厂资料文件和设计文件丢失的,应按照GB18564.1-2006第5.4.3条的规定进行核算。2、根据GB18564.1-2006第5.4.17.3的规定,气密性试验压力为罐体的设计压力,且不低于0.036MPa。罐体维修改造后的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应按照出厂资料文件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压力选取(不能只注意标准规定的下限值0.036MPa);出厂资料文件和设计文件丢失的,应按照GB18564.1-2006第5.4.3条的规定进行核算。3、以上有关耐压试验压力、气密性试验压力的选取及必要的核算过程应在《维修方案》中和图纸技术要求中标明清楚,维修资料中的耐压试验报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资料上的内容(试验压力数值、试验介质等)数值应与其相符合一致。4、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应符合GB18564.1-2006第7章试验方法的相关规定。
本文标题:常压罐体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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