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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评议表学院(校区):班级:被评议人姓名、学号评议内容及推荐档次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学习和生活情况):该同学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是□否□如符合,推荐档次:a□b□c□被评议人姓名、学号评议内容及推荐档次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学习和生活情况):该同学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是□否□如符合,推荐档次:a□b□c□被评议人姓名、学号评议内容及推荐档次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学习和生活情况):该同学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是□否□如符合,推荐档次:a□b□c□注:1.本表各项内容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2.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本班级人数的30%;3.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视情况减少所在学院(校区)各项资助名额。评议人签字联系电话班主任意见:签字:学院意见:签字: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根据其家庭贫困程度分别认定为a类、b类和c类。a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境况特别困难,无直接经济来源,每月可获得的全部生活费用在280元以下(镇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80元/月),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没有直接经济来源,无力供养;(3)家庭发生重大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4)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三无”(无房屋、无父母、无收入)情况之一的。b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本人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经济保障的,每月获得的全部生活费用在280~400元范围内,完成学业有困难,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1)家庭收入以务农为主,兄弟姐妹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正接受非义务教育;(2)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3)家在老少边区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内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4)家里直系亲属中有病人正接受常年治疗;(5)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c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学费、住宿费,但能保障基本生活费用。(1)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2)城镇家庭父母一方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
本文标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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