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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人大换届选举转段暨培训工作会议泉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流程培训泉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郭峰讲三个问题:一、选举工作的六个阶段(时间节点及几组数据,三、四阶段重点)二、选举流程中各项表格三、选举中需上报及存档的资料选举六阶段•一、选举的准备阶段;•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阶段;•三、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四、投票选举阶段;•五、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阶段;•六、选举工作总结阶段。•需要说明的是今天主要讲第三、四阶段的工作要求,其他阶段的工作这里不再展开。•第二阶段选民登记中的几项任务•1、登记时间节点的把握(2011年12月底至2012年1月31日)•2、任务:上报选民登记册、选民登记统计表、无法使命权力人员的报告、无法取得联系人员的报告、被依法剥夺和停止行使选举权人员的备案报告。(根据实际情况)•3、公布选民榜(2月3日前)•4、公布选民补正榜(2月23日前)•第二阶段选民登记中注意事项•1、直接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必须补进选民补正榜•2、进一步摸排,防止遗漏辖区单位。街道要重点关注辖区内下放到地方的部队干休所等单位;部、省市属单位的下属单位在泉山的必须登记,不在泉山的要及时通知它到所在辖区登记。•3、公布选民名单注意事项•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应对选民名单进行初步审核上报,选举委员会应对上报的选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做到准确无误。•公布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按选区在公共场所公布。选民名单应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并张贴在醒目的地方。公布的选民名单要保留20天。选民领导小组要做好保护工作,对选民名单进行乱画乱写者或任意撕毁者,要严肃查处。•4、颁发选民证。选民资格确定后,选举委员会决定采用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参加选举的,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选民证,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向选民颁发。选民证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发到每一位选民手里。•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选民最好是凭个人身份证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在选举日投票前领取选票。•第三阶段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1、政党、人民团体提名的代表候选人,统一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由选举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推荐到选区参加选举。被推荐到选区参加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到该选区参加选举活动,但不得担任该选区的选举工作人员。•2、选民联名提名代表候选人•选区选民10人以上书面联名,也可以提名区人大代表候选人。•联名是选民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联合签名一致提名某人为代表候选人的行为。在选民10人以上联名填写的《代表候选人推荐表》中自愿签字的联名,为合法联名。•选民10人以上联名,是指选民10人(含10人)以上一起联合签名,不是将各选民小组所提同一代表候选人的选民简单相加。3、选举委员会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候选人提名工作即终止,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均不得再提出候选人,任何人不得更换代表候选人,不得擅自删减代表候选人名单。4、各选区选民联名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即2月9日前)公布候选人名单,应当分别在各选区选举专用的公告栏张贴。5、在选举日7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2月16日)•选举委员会要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的7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同时还要再次公布选举的日期和地点。•6、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一般来讲,选举1名代表的,正式候选人应为2名;选举2名代表的,正式候选人可以是3名,也可以是4名.7、选区要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以各种形式与选民见面,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使选民知名、知人、知情,以便于选民了解和挑选代表。开好见面会,一是要确定好见面的形式和时间,要分选区进行;二是见面会由选举委员会或者选区领导小组、选举工作机构派人按程序主持。在见面会上,可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有关基本情况;向选民散发代表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组织代表候选人进行演讲;由代表候选人回答选民的提问等。第四阶段投票选举是选举过程中的关键阶段,也是选举活动中程序性和技术性最强的环节。投票选举主要通过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并可以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和辅助。做好投票选举工作需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一)、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工作小组组织应做好以下事务性工作:•(1)及时向选民发出投票选举通知,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2)对本选区选民直接参加投票站投票、选举大会投票和流动投票站投票的人数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3)帮助在外打工、工作或者居住,不能回原选区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同意,并办理书面委托书,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4)及时公布选民补正榜,帮助凭选民证领取选票的选民办理选民证。•(5)拟定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主持人的讲话稿等相关材料,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定好投票站和选举大会的选举办法。•(6)印制好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应当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票上应当加盖选举委员会印章。选票的制作要统一规范,明白易懂,便于操作。印制好的选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让任何非选举工作人员接触。(7)制作票箱。票箱分为投票站票箱、选举大会中心会场票箱和流动票箱三种。根据设置地点的不同,每种票箱的大小尺寸也应当有所区别。制作票箱时应当考虑选举时密封、加锁、投票口不能过大等特点。票箱应当为木质,形状为长方形。•(8)制作和准备好投票选举的必备用品。如黑板、粉笔、封条、计算器、浆糊、选举工作人员佩带的证件和选举结果统计表格等。•(9)与公安部门或者基层治安保卫组织商定投票选举时的安全保卫工作。•(10)布置好投票站和选举大会的会场。具体包括条幅、标语、彩旗、桌椅、音响设备、磁带、茶水等。会场布置要简朴、庄重、隆重。(二)投票选举程序•1、选举大会的投票选举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选举工作人员全部上岗,按照划分的区域或者位置就座。选举工作人员包括选区选举工作小组领导成员、总监票员、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维持会场秩序的人员、登记领票的选民名单的工作人员、发放选票的工作人员等。•(2)选民进入大会会场。选民到齐后,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和委托投票人数,并报告选举大会负责人。(3)选区负责人向选民汇报本选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情况,宣读大会选举委员会的大会主持人委托书,宣读选举大会的注意事项。•(4)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开始。大会主持人一般由本选区选举工作领导组组长担任。•(5)大会主持人向选民报告本选区的现有人数、选民人数、到会选民人数、委托投票人数,以及在投票站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的人数。宣读应选人大代表名额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6)由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以及计票人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以及计票人不同于由选举委员会或者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确定的选举工作人员,他们应当在选举大会上由选民推选产生。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可以在选民充分协商、酝酿的基础上,预先提出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以及计票人名单,但该名单必须在选举大会上由选民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应当由本选区懂得选举业务知识、公道正派的选民担任。(7)监票人、计票人核实大会选民人数,当场检查票箱,然后加封。•(8)大会主持人向选民介绍选票的式样,介绍如何领取选票,如何填写选票包括如何在秘密填票处填写选票,以及如何排队投票的情况。(9)选民按照一定顺序地排队接受身份检验,领取选票,监票人、计票人当场发放选票。发放选票时要有三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查验选民证、将选票发放到选民手中,并在选民证、选民册上注明已领取选票的标志。(10)选民阅读选票,填写选票。选民必须进入秘密填票处填写选票。选民在填写选票时除选举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指导外,任何人不得干扰其填写选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为填写,但受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11)选民填好选票后,应当将选票折叠,并由自己保管,然后按照规定次序亲手投入票箱。•(12)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箱对回收选票进行清点,如果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则确定选举有效。(13)大会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选举有效后,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人员统一计票。•(14)大会主持人宣布计票结果。•(15)主持人和监票人对计票结果作出记录,共同签字后,连同选票一并报送选举委员会。•3、流动投票箱的投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每个流动票箱须配备三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选举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负责。(2)选民填写选票前,工作人员应当向选民说明填写的方法和要求,但不得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更不得暗示甚至要求选民投谁的票,不投谁的票。(3)选民填写选票时,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回避。•(4)流动票箱工作人员接受选民投票。•(5)选民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将流动票箱送交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会场,由监票人员、计票人员统一开箱计票,投票结果一并计入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的投票总数。流动票箱不得在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会场外开箱计票。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另行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4、宣布选举结果。经唱票、计票、监票人计算并核对出每一被选人的得票数后,应当场由选区领导小组宣布所有代表候选人得票情况,在当日或次日向选民公布。5、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宣布选举结果后,应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以选区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选举委员会审核。选举结果报告单上要有唱票、计票、监票人的签名。同时将选票全部封存。6、张榜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果上报选举委员会后,经选举委员会审核符合法律规定,以选举委员会名义,按选区于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用公告形式公布当选代表名单。7、代表资格的确认•为了保证区人大代表选举符合法律规定,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代表资格审查制度。代表资格审查就是对当选代表的一种资格确认。代表资格审查是区人大代表选举的必经程序。选举工作需要记住的几组数据1、必须记住的几个日期•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2月4日)•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前公布(2月9日)•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7日前公布(2月16日)•全区统一选举日为2月24日2、必须记住的几个数字•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进行差额选举•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必须超过登记的全体选民的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委托投票也不得超过3人。区人大人代工委联系电话:83862905邮箱:xz83862905@126.comQQ群75344943谢谢!
本文标题: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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