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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知识通用规范通用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停车场库建筑设计规范►残疾人建筑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一)基本规定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设计名词术语:►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的安全设施。►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线。►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建筑控制线: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X100%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和用地面积总和►绿地率:各类绿地总面积X100%用地面积总和►日照标准: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作为主要用房使用时,应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2、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3、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设备层: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配变电等的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用的空间层►避难层: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变形缝:为防止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结构内部产生附加变形和应力,导致建筑物开裂、碰撞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民用建筑的分类:►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两大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一层~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2、民用建筑:建筑高度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年临时建筑25年易于替换的钢结构50年普通建筑、构筑物100年纪念性建筑、重要建筑►设计文件应注明合理使用年限(主体结构设计的可靠度来确定)►无标定人数的建筑:建筑面积x换算系数=人数(二)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基地通路与出入口1、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2、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大型、特大型的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2、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3、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4、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建筑突出物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1)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3)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2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4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建筑高度控制1)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3)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4)建筑高度计算: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5)不计人建筑高度内: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三)场地设计►道路设计:1)道路宽度: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2)地下车库的出人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0m;与道路垂直时,出人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0m安全距离;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3)道路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居住区小区组团无出入口多层高层3米5米2米3米2米2米有出入口5米2.5米山墙多层高层2米4米2米2米1.5米1.5米围墙1.5米1.5米1.5米►竖向设计:1、基地地面坡度2、基地机动车道3、基地非机动车道4、基地步行道5、横坡(1、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2%,地面坡度大于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2、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不应大于8%,其坡长不应大于200m,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其坡长不应大于8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5%,其坡长不应大于600m;横坡应为1%~2%);3、基地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3%,其坡长不应大于5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2%,其坡长不应大于1OOm;横坡应为1%~2%);4、基地步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4%,横坡应为1%~2%);5、基地内人流活动的主要地段,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四)建筑设计1、层高和净高2、厕所、盥洗室、浴室3、台阶、坡道和栏杆4、楼梯5、电梯、自动扶梯6、门窗7、屋面、吊顶
本文标题:建筑设计知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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