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永久、临时、修缮、市政)2005-04-26一、特别说明:所有规划行政审批项目申请表(系统中为:XXXXX基本情况表),由用户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接件子系统中输入电子申请表后输出。请到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拷贝或到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接件子系统软件。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配套法规文件;《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省市政府有关行政规章。三、具体项目办事须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含临时、修缮及市政建设工程,依据规划设计条件或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定通知建筑施工图,对修缮的要求审查修缮设计图,对市政工程需提交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图。按照批准的图纸由规划部门组织放线、交纳各种费用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验线合格后方可动工。l、遵守事项:①在审批结束进入算费、审费,并行办理放线,待缴清有关费用后核发许可证。②永久性建筑:本证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凡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均属违法建设。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均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单位有义务随时将本证提交查验。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半年。③临时建设工程:必须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过期请自行拆除。在使用期内,如国家建设和规划需要时,应无偿、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设不得办理房产证。④修缮工程:不得损坏绿地、不影响市容、卫生、交通、消防、市政管线设施,不妨碍临近房屋采光、通风、排水和环境要求。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服从统一安排。本证有效期为6个月。⑤城市市政基础实施:按期开工、完工,因特殊原因需推迟开工、完工时间的,需报我局,经研究同意后方可顺延。超过6个月不按期施工,应重新办理许可证。管线工程,敷设完毕后,应向发证部门进行跟踪测设后方可回填土。施工中如遇到文物古迹或与其它管线工程设施发生矛盾时,应停止施工严加保护,并速报有关主管单位处理。2、申报材料:①填写申报表。②项目计划批复1份(复印件)。③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定通知。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⑤1/500地形图1份。⑥建筑施工图1套,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说明书;基础开挖图、基础图。⑦修缮工程应提供:修缮设计图,包括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装修图;对影响建筑结构的项目,应提交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修缮技术性结论性鉴定书1份。⑧市政工程应提交市政工程施工图1套。⑨对房屋加层应提交:房产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套。四、本规划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解释权属于昆明市规划局。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85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