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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招标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工程编号:2项目名称:3招标人:招标人地址:电话:传真:0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5投标有效期:标书发售后4天6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21日下午5:00,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6标书投交地点:4开标地点:8投标文件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肆份2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合格的投标人的范围(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业,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整体项目的能力。(3)投标人必须有3个以上含小型机、千兆主干的局域网和广域网的建设成功案例。(以合同为准)(4)投标人应是IBM小型机的指定代理商或有厂商对该项目的授权证书。(5)投标人应是拥有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的公司。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及四川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及其收费等。2、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书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2)投标范围及技术设计方案填报要求(3)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于交标前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4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具体情况作出答复,如果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招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7.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7.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及时通报每一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5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分项供货报价表;(4)按照第三章要求填写“成都东软学院校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方案”;(5)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6)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开标一览表”不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包装袋中。10、投标函格式投标人应参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数量、价格、质保期和供货期。6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该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让利,价格合理。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工程和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3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1.3.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售后服务的费用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所有费用,按5个项目分别填列:(1)项目总报价、项目分类报价。(2)网络设备分为网络设备总报价、每台设备以及功能模块单价、安装、校准、调试、售后服务和培训的费用。第四年起每年的保修费用报价,但不计入总报价。(3)软件分为软件总报价、每个软件报价以及各基本模块单价、安装、调试、培训和升级的费用。(4)备件及其他费用。(5)运输费、保险费、各类税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11.3.2各类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注。11.3.3安装、校准、调试、售后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711.3.4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人评标方便,但不限制招标人因某种特殊原因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和保留对少部分设备采取其它供货方式的权力。12、技术规格响应具体方案填报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范围及技术设计方案”。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按照9.1条第(5)项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3.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3.4“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1)提供投标人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必须填写投标人资格声明,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背景资料复印件。答辩时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供监督方或招标人审验。(2)投标人直接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和技术开发的业绩材料。投标人需要提供完成的典型工程项目成功案例的有关证明材料(须附有网络技术方案的有关材料、工程费用和用户评价及使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以便于招标人进行考察验证),尤其在千兆主干网、小型机等网络高端设备和广域网方面的业绩。提供的资料必须是投标人独立承担网络集成和设备提供的案例,仅提供设备8或仅参与其中某一部分工作的案例不作为评标参考因素。(3)投标人资质:原厂商所授权的有关产品销售、设计、安装、调试、测试资格证明材料。(4)参与本工程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在编人员)情况介绍:包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技术认证、专业等级证书、工作经验或业绩,以及将在本工程中承担的工作等。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质量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货物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来源地的声明。14.3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材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的技术规格响应表。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一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汇票。915.2投标保证金所汇的单位及银行帐号户名:成都东软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都江堰帐号:62249136836537715.3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经济合同签定且生效后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再无息退还。15.4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产生中标结果后无息退还。15.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16、投标有效期16.1自开标之日起5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行为,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传真或电报形式。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签署和规定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10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包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所有副本(四份)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投标书、密封信封均须加盖法人印鉴。18.2内外层信封均应:(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8.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8.4如果信封未按18.1-18.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11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废标处理。19、投标截止日期19.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招标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标书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派人送交有关单位换取收据。20、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第16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2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将邀请有关人员(如纪检监察机关、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及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派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22.2按照第2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不参加评标。22.3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宣读标书,宣读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22.4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2.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3、评标过程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24、投标的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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