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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本1政和县县道X892线城关至林屯(K0+980-K1+200段)弯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6】035号)招标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6年6月专用本2使用说明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对2003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并经审定形成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依据,考虑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通用部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部分只标注相关条款号,其内容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桥梁、隧道建设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四、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五、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行业标准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六、《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七、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八、《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废标条款应以醒目的方式专用本3提示。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时,在满足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选择适用各种评标方法时,也可采用双信封形式,具体说明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相衔接。第五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十、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相衔接。十一、第七章“技术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规范”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二、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专用本4总目录第一卷第1篇招标公告………………………………………………………4第2篇投标人须知(含投标须知资料表、投标须知修改表)……7第3篇评标办法……………………………………………………20第4篇合同通用条款………………………………………………27第5篇合同专用条款………………………………………………28第二卷第6篇技术规范……………………………………………………44第三卷第7篇投标文件格式………………………………………………46第8篇工程量清单…………………………………………………70第9篇合同协议书格式……………………………………………72专用本5第一卷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6】035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政和县县道X892线城关至林屯(K0+980-K1+200段)弯道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00万元人民币;2.3.招标范围:公路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设施,桩号K0+980-K1+20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2.4.设计标准:交通部颁二级公路。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通过上一年度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B证,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或中标项目(中标后未进入公示期及处于公示期中的工程都隶属在建工程);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6.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近三年被交通主管部门评为C级或D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17日(双休日,节假日正常售标)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自行前往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专用本64.2.招标文件(含固化清单、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自愿购买,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17:00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标书收据凭证。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政和县招投标服务(www.zhenghe.gov.cn)上发布。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政和县招投标服务(www.zhenghe.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9.联系方式招标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政和县;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359935305;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电话:0599-8814275;传真:0599-8814275;联系人:李工、项工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银行:建行政和支行专用本7开户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帐号:35001677707052500912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专用本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政和县;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359935305;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电话:0599-8814275传真:0599-8814275联系人:李工、项工。1.1.4项目名称政和县县道X892线城关至林屯(K0+980-K1+200段)弯道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政和县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已具备1.3.1招标范围公路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其他要求:专用本9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6年6月18日上午12时00分之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本项目答疑栏中提出需澄清内容。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上午9时00分之前2.2.3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5年6月20日23时50分之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政和县招投标服务(www.zhenghe.gov.cn)上本项目答疑栏中进行澄清、补充说明等。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以书面及电子文件的形式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专用本1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注:投标单位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闽联审南招【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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