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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一、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浓度和准确性。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项目提出的前景和依据;(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提供必要的确定依据;(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5).建设条件,确定选址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占地面积等;(6).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防震、防洪、节能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2).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编制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通过,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确需变动以及突破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三、设计工作阶段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设计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按照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编制设计文件。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进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阶段,它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发生变更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依据和设计的指导思想;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用量及来源;3、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和生活区的建设;5、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6、总体运输;7、外部协作配合条件;8、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抗震措施;9、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10、总概算。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过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四、建设准备阶段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2、完成施工用水、电、路、通讯等工程;3、通过设备、材料公开招标投标订货;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5、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在报批新开工前,必须由审计机关对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开工前审计。审计机关主要是对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资金是否按有关规定存入银行专户等进行审计。新开工的项目还必须具备按施工顺序所需要的、至少有三个月以上的工程施工图纸,否则不能形式建设。建设准备工作完成后,在公开招标前,编制项目投资计划书,按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五、建设实施阶段1、新开工建设时间。建设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即进入了建设实施阶段。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无论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不需要开槽的工程,以建筑物的正式打桩作为正式开工。公路、水库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2、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基本建设计划使用的投资额指标,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基本建设工作量,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基本建设规模的综合性指标。3、生产准备。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的内容很多,其主要内容有:(1)招收和培训人员。(2)生产组织准备。(3)生产技术准备。(4)生产物资的准备。六、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1、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所有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和使用,应达到下列标准:(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品;(3)生产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2、申报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主要有:(1)整理技术资料。(2)绘制竣工图纸。(3)编制竣工决算。(4)审计部门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意见。3、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竣工和投产日期。七、后评价阶段在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这—阶段,近几年随着建设里点要求转到讲求投资效益的轨道,国家开始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若干年后,规定要进行后评价上作,并正式列为基本建设的程序之一。这主要是为了总结项目建设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供以后项目决策借鉴。二、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八项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二)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三)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四)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五)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六)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七)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已采取保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三、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项目立项报批分三种情况:一是项目审批。凡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债资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方案及竣工验收等环节,认真履行各项报批手续;二是项目核准。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三是项目备案。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1、项目审批。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项目单位依据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上争取国家投资或申请银行贷款时,要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可研报告、城市规划、土地征用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四项审批文件复印件。2、项目核准。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按规范要求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发改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后,项目单位依据核准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3、项目备案。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改部门等备案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文件,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发改部门备案批复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4、项目建设的其它手续。项目前期审批完成之后,应继续完善以下手续:①初步设计的编制与批复。项目可研批复后,项目单位应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并报发改部门,发改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后研究批复;②招投标方案的编制、报批。项目单位要编制和报批招投标方案,待批复后方可组织招投标。国投项目要求必须实行代理招标;③项目验收手续。工程竣工后,项目单位要编写申请验收报告。待质检报告、工程决算报告和决算审计报告齐备后,由发改部门组织验收;④组织验收。发改部门组织城建、财政、土地、环保、审计、检察、纪检、公安消防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简介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概况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酝酿、评估、决策、设计、施工
本文标题: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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