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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汇编麻塘镇“学区一校制”管理麻塘镇中心学校2目录一、麻塘镇中心学校办学章程-----------------------------------------------1二、麻塘镇“学区一校制”实施方案---------------------------------------6三、工作职责-------------------------------------------------------------------101、党支部书记职责2、校长职责3、办公室主任职责4、督导室主任职责5、教科室主任职责6、总务主任职责7、分校校长工作职责8、党小组长工作职责9、教导主任工作职责10、工会主席工作职责11、教研组长职责12、教师工作职责13、班主任工作职责14、财会人员的职责四、管理制度--------------------------------------------191、党支部工作制度2、校务公开制度3、责任追究制度4、学校会议制度5、校长办公会议制度6、行政会议制度7、教师会议制度8、行政、教师聘任制度9、督导评估自评制度10、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11、考勤制度12、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制度13、财务管理制度14、财产管理制度15、教师培训制度16、招生工作制度17、学籍管理制度18、“控辍”工作制度19、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20、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1、2011年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五、督导评估----------------------------------------------651、中心学校行政评估细则2、分校行政评估细则3、教师工作评估细则4一、办学章程麻塘镇中心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学校办学规范化,法制化。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民法通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办学章程。第二条、本办学章程适用范围为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分校。第三条、我校的性质是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第四条、我校的办学宗旨是:学生个性化,教师现代化,学校特色化;培养目标是:品德端,知识博,体魄健,能力强。第五条、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以德育人”,“依法治校”;依靠教师,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遵照学校办学章程,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特长”的基础教育人才。实行管理同制、发展同步、资源同享;工作统一规划、财务统一收支、教师统一安排、质量统一要求。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管理体制。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校长的产生可以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考察任命;可以群众推荐或自荐;经批准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以全校教职工直接选举,由组织考核后任命。校长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者,由任命机关免除其校长职务。校长应能上能下。校长在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第七条、管理机构。设职能部门:办公室、教科室、督导室、总务室。设群团性组织:基层党支部、工会、教代会。岗位设置:中心学校设校长、常务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督导室主任、总务室主任各1人;中心学校分校分别设:校本部由常务副校长主持工作,另设政教主任、教导主任、总务员各1人;中心小学、东风学校分设分校校长、教务员、总务员各3人;麻塘完小、洞庭完小分设负责人、总务员各1人。5第三章校长的职权利第八条、校长的职责: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主持学校工作。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组织领导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教研、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重视培养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推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了改革;加强后勤工作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定期向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定期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制定教职员培训方案;维护教职员、学生的合法权益;筹措教育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们和教职员工的待遇,为学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九条、校长的权利:校长根据干部管理标准,建议任免校级副职干部;提名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考察,任免中层干部;教改决定权;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人事管理权;经费安排使用和校产管理权;对教职员工的奖惩权;学校中层管理机构的组织或撤并权;对学校各项工作特别是德育、教育教学、科研、安全行使领导、组织、指挥、监督、检查权;代表学校,承担民事责任,行使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权;享受职务津贴。第四章教师学生家长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除《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有被聘和拒聘的权利,了解晋升、工资晋级情况的权利,评议校长的权利,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探索的权利。教师的义务:除《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有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安排,爱护、关心学生身心的义务。第十一条、学生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利:除《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拒绝非法定教科书、教辅资料的权利,对可能造成身心安全的教学设备、设施、仪器提出调换或整改的权利,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权利,对他人包括教师的不正确言行、教育提出意见或批评的的权利。学生的义务:除《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义务。第十二条、家长的权利与义务。家长的权利:除《义务教育法》、《民法通则》规定的权利外,还有参加学校6举办的家长学校,接受教育的的权利,了解子女在学校表现、向学校或教师提出帮助和教育子女的意见或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或教师可能危及学生身心安全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提出整改、直至采取法律手段以及代理学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家长的义务:除《义务教育法》、《民法通则》规定的义务外,还有履行对子女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的义务,创设良好生活和学习环境的义务,按时缴纳杂费和书本费的义务,由于被监护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学校或他人财产损失的,有代为承担法律后果的义务。第五章教师教学学生管理第十三条、教师管理。学校教职工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一年一聘,建立末尾轮岗制,构建以骨干教师为主体,老、中、青结合,学历达标,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第十四条、教学管理。(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和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结合本地和学校实际,编写乡土教材,开设校本课程,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二)教师要做到教学“六认真”,即认真钻研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坚持守位,保证教学时间。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三)坚持教育、教学、科研相结合,逐步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教育科研队伍。第十五条、学生管理。(一)建立以校长为领导,党支部、教导处、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负责人为成员,班主任为骨干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队伍。(二)建立以学校为支撑点,社会、家庭为两翼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网络。(三)建立校外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参观访问、劳动技术实践基地。(四)聘请派出所或司法部门人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第六章办学经费和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办学经费。政府财政拨款是学校办学经费的主渠道,实行经费统7一管理,合理预算支出。第十七条、资产管理。(一)财务管理:学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中小学财务制度》,严格学校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学校财务预算、决算,要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财务收支情况要按照会计年度定期审计,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二)校产管理:公立学校资产属国家所有。学校资产要定期清理、盘点、维护、修缮,做到帐、卡、物相符,专人、专帐、专管,职、责、权明确,保证学校资产不流失。第七章学校“两个会议”的职责权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组织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教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基本权利是:听取校长的述职或工作报告,审议校长对学校经费预算、决策、学校发展规划以及重大规章制度制定,在上级的主持下评议校长、副校长并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校长、副校长的考核,制定或修改学校办学章程。第十九条、学校行政会。学校行政会是校长履行其职责的职能会议。学校行政由学校校长和副校长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要定期举行学校行政会议,各有关人员要认真参加并严格按照行政会要求,认真负责地保证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第八章违章惩处第二十条对校长的惩处。校长违反学校办学章程,由教职工代表对校长提请质询,教职工代表大会口头警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请教育主管部门口头警告、行政处分或弹劾校长案。第二十一条对教职工的惩处。教职工违反学校办学章程,由校长提出口头警告、校行政研究通报批评,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给予行政处分、解聘等。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学校主要基本制度的制定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学校重大制度,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第二十三条、学校办学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各职能部门建议,报请学校行政8研究决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第二十四条、学校办学章程的修改由学校行政根据教职工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正式修改意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第二十五条、学校办学章程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学校办学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麻塘镇中心学校2010年9月1日9二、实施方案岳阳县麻塘镇“学区一校”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岳阳县教育局《构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区一校”模式实验研究工作方案》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岳阳县麻塘镇“学区一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依据,以实现教育公平,推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通过建立学区制,实行合作办学,打破传统的“资源固化”观念,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资源开发、利用、分享的共识,使学区内学校的资源共享、共建,在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下,通过竞争创新,促进优质资源的再造,实现优质资源快速扩充,使弱者变强,优者更优,优质带动,优势互补,最终实现区域内的教育均衡。二、领导机构为积极探索我镇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模式,努力推进我镇“学区一校”制的构建,特成立麻塘镇“学区一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雪辉副组长:姜应秋汤跃进成员:张大楚彭树生叶卫星龙小武李小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应秋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工作原则遵循学区内统筹为主、尊重个性、合作发展、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在尊重法人学校办学自主权基础上,充分发挥学区内成员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实现优势互补、整体运行、共同发展。四、工作目标10通过学区制的实行,建立更为合理(合作互动,优势互补,竞争创新,共同发展)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探索教学资源、教师流动、教学管理、教师研训、考核评价等新机制,努力在教育资源共享、学校文化共建、教育教学互助等方面有所突破,实现学区内各分校“三同四统”,即:管理同制、发展同步、资源同享;工作统一规划、财务统一收支、教师统一安排、质量统一要求。实现学校管理效益最大化,进一步缩小校际间的差距,不断提升校长和教师队伍水平,实现区域内的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升我镇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潜力。五、管理模式按照“相对就近、优势互补、分步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在尊重全镇教育布局调整的基础上,在全镇成立学区中心学校,下设五个分校。由中心学校负责全镇的教育教学管理与指导,各分校校长负责本分校的日常管理。中心学校:校长:彭雪辉中心学校校本部指导员:彭雪辉校长:张大楚东风学校分校:指导员:汤跃进校长:彭树生。中心小学分校:指导员:姜应秋校长:叶卫星。洞庭完小分校:指导员:汤跃进校长:龙小武。麻塘完小分校:指导员:姜应秋校长:李小平。中心学校负责学区内的一切管理活动,负责制定学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本学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学区内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统筹分配学区内的教育资源。中心学校校长对学区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督各项教育教学制度的实施,定期向县教育局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文标题:学区一校制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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