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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制度一、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规划纲要》为契机,以推动中国教育事业的大发展为动力,贯彻落实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精神,更好的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校企合作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根据我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增强学生实践能力,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特制定奉制度。第二条适用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与国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第三条学校成力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企办,其主要职责是:(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第二章合作第四条合作范围(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校企合作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三)与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台办学学校和企业通过协商以联合办学的方式共同培养对口合格人才(四)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第五条审批(一)立项相关部门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立项手续。(二)审查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三)批准校企合作项目经审查,提交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由校长代表学校签署后方有效。第三章管理第六条日常管理校内合作单位每个季度末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在校企合作工作中签订的协议要及时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第七条学生管理在校企合作行为中有学生参与的项目中,学校和企业要通力协作并依据有关法律制定对应学生管理细则,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第八条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评估工作企合作项目应坚持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性评估工作制度。(一)校企合作项目的年度效益评价校内合作单位应对合作项目的人才培养、服务收入、功能利用等情况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校企合作项目的周期性评估制度合同期限在2年(含2年)以上的合作项目,合作中期应由校内合作单位申请,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周期评估工作,全面审查合同履行情况。第九条资产管理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校内合作单位应明确合同(协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的权属,并明列仪器设备清单。属合作企业承诺或书面约定赠子学校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入帐手续。第十条奖励及惩罚(一)学生奖励与惩罚为鼓励联合办学班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设立奖学金。对在校学习阶段违法乱纪、期末考试多门不及格者,学校和企业对该生可以给与淘汰处分。(二)部门与个人奖惩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总结会,对当年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私下与企业进行合作,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不按章办事,部门或个人,由学校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以权谋私,给学校造成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或进行经济处罚。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学校与国(境)内的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单位的开展的合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设置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目的为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中等职业技术应用性人才,设计出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目标、以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产学、合作办学,学校成立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二)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立的原则l、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设立采取专业科室提名,教务科审核,学校审批,由校长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两年。2、专业指导委员会由本专业领域长期工作的行业企业专家、高级管理人员和学校骨干教师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1名,充分考虑专业及相应社会职业岗位的理论知识、职业技能在教学和实践方面的实际需要,成员分布应合理,有条件的专业尽可能吸收专业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技术专家、企业厂长(经理)参加,校外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3、为了使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原则上每个专业设立一个专业指导委员会。(三)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资格具有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对本专业发展趋势有预见能力。(四)专业指导委员会职责1对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专业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前景做出评价和指导。2、对专业课程设置,编制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提供指导性意见。3、对师资队伍规划和建设进行指导。4、指导、协调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校内、校外实验实训场地的建设工作。5、积极提供校外实践教学场所及兼职教师,指导实践教学工作。6、开展本专业科技、学术信息方面的交流和专题讲座。7、为各专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8、研究专业建设中的其他问题。(五)专业指导委员会校外委员待遇1、受聘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参与本校组织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活动,优先挑选毕业生。2,可利用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进行员工培训及客户培训。3、在学校宣传媒体上为受聘委员所在单位提供广告宣传。4、根据工作实绩,每年给予受聘委员适当的津贴。(六)其他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活动由各专业所在科室负责组织开展,活动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每次活动应有明确的目的、主题。专业所在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主动与委员会建立经常性联系,通报教学情况,征询教学意见,充分发挥委员会对专业建设的指导、参谋作用。五、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习)是中职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帮助学生正确树立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重要途径因此,为切实加强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实习的质量,结合学校的实际睛况,特制定本细刑。(一)实习形式实习原则上采取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形式。实习单位由学生本人自行落实解决和学校统一安排解决相结合的形式确定。实习单位应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二)实习时间实习时间为十周。(三)实习管理1、实习管理工作由校长总负责。2、实习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教务科负责实施。3、实习根据专业成立实习工作小组。实习工作小组成员由指导老师和学生组成,一名指导老师分管8—10名学生,负责学生实习计划的落实指导,各实习工作小组设一组长,协助指导老师负责实习期间的信息沟通工作。4、指导老师的工作要求(1)指导老师按照学校的实习计划,负责本实习工作小组实习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落实好学生的实习工作。(2)指导老师在实习期间组织学生按照学校的实习计划完成实习周记(每篇不少于800字)、实习中期检查、实习报告、实习鉴定等相关工作。(3)实习期间,指导老师可通过电话、邮件、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指导、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实习纪律l、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与指导教师经常保持联络,及时汇报实习进展情况2、学生应按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记好实习周记,写好实习报告。3、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溜岗。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曲须按照实习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4、对违反学校纪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五)实习成绩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由三部分组成。l、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40%,其中平时表现20%,实习周记评阅20%,由指导老师评分;2、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占20%,由实习单位评分;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六)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六、顶岗实习管理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精神,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作,规范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促进其顺利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落实责任1、成立校企合作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学校根据专业教学的需求,寻求能实施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合作单位。由学校与合作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成立领导小组,校长及合作单位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科、学生科、各专业科长及合作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各专业合作培养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顶岗实习工作的实施完成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是我校实行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体制的重要内容。各专业科要继续聘请企业、行业的专家学者任校外专业指导委员,不断扩大校外专业指导委员的队伍。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由行业主流企业的高级技术及管理人员和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来自企业的人员应有较大部分。各专业科应由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委员在专业建设各个环节中的作用。特别是在专业设置顶岗实习规格、教学建设和改革等方面的顾问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要邀请专业指导委员参与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论证工作。此外还要发挥专业指导委员在合作培训、共建校内宴训基地、引进新技求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学生毕业实习和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共同完成有具体内容的互惠双赢的合作项目,实现企业与学校的互利互助。3、加强为企业对口培养人才的工作工学结合既是一种教学形式,也是一种教育思想。它主要反映了中职教育要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教育理念因此,为企业对口培养人才的工作,应从以下两方面开展:(1)各专业科在专业设置和确定顶岗实习规格时,要广泛开展社会调研,y解企业行业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信息以及玎顶岗实习规格的意见,进行专业论证时要广泛邀请校外专业指导委员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开设新专业改造老专业的意见,同时要根据企业用人岗位的职业要求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主动为企业培养人才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各专业科要积极与企业联系、开拓毕业实习基地和学生就业接收单位,主动向企业输送对口的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率。(2)各专业稃主动与企业部]联系,开展“订单武”的以非学历教育为王的培圳业务,充分利用学校的师资、教学条件等为企业培训在职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和管理能力。(二)实施方案1、校外轮训实习企业及顶岗实习企业的落实许昌是轻工业基地,大中型企业密集,为集中实现企业轮训实习和顶岗实习提供7先天条件。多年来学校与许继集团、河南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河南众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振华磨具、大商新玛特等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7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建互起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2、校外轮训实习期及顶岗实习期学生的管理棱外轮训实习期及顶岗实习期学生的管理是校外实习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有效的管理,完成学生实习秩序和纪律管理实习内容安排和实习成绩评定三项任务。(l)指导教师安排对企业集中式校外实训,采用由班王任和专业课老师进驻企业,和学生同吃同住,进行跟踪管理。(2)学生管理凡是在校二年级的学生,一年内需轮流进行5—6周的校外实习;校外轮训实习由实习指导教师,与企业相关人员一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习方案,确定轮训工种,拟定实习报告题目。采用学校与企业共同管理的模式,在车间实习时间宙企业管理,在其
本文标题:校企合作制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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