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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宣贯会议2015年7月2日连云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简称“新标准”)的基本框架与旧版变化不大,分为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承包工程范围,但评价的内容和重点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简化了考核指标。取消了“企业注册资本金”、“工程结算收入”、“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等考核指标,大幅度减少了专业人员的数量;2、对注册人员不仅有人数的要求而且需要考核建造师的专业;3、增设了对“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考核指标;4、对最低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增加了个人业绩的要求;5、对代表工程业绩类别和数量作了一些调整;6、取消了原企业承包工程不能超过5倍资本金的限制;7、提高了高等级资质企业的承包工程的下限。如特级资质企业只能承包6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企业只能承包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新标准》考核指标分四大部分,即:一、企业资产二、企业主要人员三、企业工程业绩四、技术装备一、企业资产企业资产包括企业净资产、厂房。1、净资产。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指标为准考核。首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标准中要求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2、厂房。包括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厂房。资质标准中只有钢结构、建筑幕墙2个专业承包资质有厂房要求。多个厂房面积可以合并计算,企业应提供厂房的产权证,如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如企业同时申报钢结构和建筑幕墙,其厂房面积不需要累加,只要满足高值即可。二、企业主要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5类。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1、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注册系统为准进行考核。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等材料。但要注意以下几点:(1)对建造师有专业要求。如一个建筑工程一级资质企业同时增项机电工程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建筑工程要求12个一级建造师、其中建筑工程不少于9个、机电工程要求12个一级建造师、其中机电工程不少于9个,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要求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则该企业一级建造师总数不能少于30个(9+9+12=30),且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分别不能少于9个、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2)一人有多个注册专业的(如监理、造价注册等),均应注册在同一家企业,如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就不能作为有效的注册人员考核;(3)一人具有多个注册专业注册在一个企业的,申报多类资质时可分别考核。如某人同时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资格的,可分别作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两个类别资质申报使用;(4)注册建造师同时有技术职称的,可以分别考核。如一个建造师同时具有中级职称,这人可以作为建造师考核,同时也可以作为中级职称人员考核。但如这个人还有现场管理人员岗位等证书,则不能重复计算。(5)临时建造师不能作为建造师申报。2、技术负责人新资质标准对技术负责人有较高的要求,体现在几个方面:(1)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年限。以工作简历进行考核,在多个单位技术管理工作的年限可累加计算,包括设计院、监理、质量监督等业务部门的经历,但在行政管理部门、非本行业或无相关资质企业工作的经历不能计算,如在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生产工厂企业等不能计算;(2)有职称(或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技术负责人要求有结构专业方面的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3)申报多个类别资质的,要分别设置技术负责人,1个技术负责人只要符合条件可以担任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4)对最低等级的资质有个人业绩要求(详见后)。3、职称人员职称人员以《省监管平台企业主要人员管理子系统》进行考核。职称人员只考核中级及以上的人员,且对职称人员有专业要求。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考核,职称证书上能反映专业的,不需提供学历证书,如职称证书上不能反映专业的,要考核学历证书,如学历也不能反映专业,可以考核其职称申报表。结业证书、培训证书等不予认可。职称证书是指有权评审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包括央企等大型企业),地方粮票不算,外省发的证书可以认可。一般情况高级职称由省级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评审部门发证、中级职称由设区的市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发证。一个企业同时申报多类资质的,职称人员数量不需累加,但要分别满足各类资质关于职称专业的要求。职称人员专业要求可分三种情况:(1)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30人应当由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4个专业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组成,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人员不予认可。该类资质包括:建筑、矿山、冶金、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桥梁、隧道、钢结构、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河湖整治、海洋石油、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是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如: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60人中至少有1名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1名机械专业,1名电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他57人只要求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具体专业不作要求。该类资质包括:港口与航道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机场场道、民航空管及机场弱电系统、机场目视助航、港口与海岸、航道、通航建筑物、港航社保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中要求“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60人”,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人员总数满足60人即可,每个专业人数不限,也不要求所有专业齐全。再如: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中要求:“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是指结构、机械、电气职称人员合计不少于5人,但每个专业的人数不限,也不要求必须所有专业齐全。该类资质包括:公路工程、铁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装饰、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铁路电务、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气化、输变电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4、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以《省监管平台企业主要人员管理子系统》进行考核。现场管理人员分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造价员、测量员、试验员、标准员、机械员11类,考核时根据各资质类别标准的要求,对各类人员是否齐全和总数量进行考核,考核时只考核名称不考核专业,如房屋建筑专业施工员、公路专业施工员、水利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施工员等,都按施工员计算。企业有增项的,现场管理人员只考核各类别是否齐全,数量不累加,按最多要求的资质进行考核。5、技术工人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以《省监管平台企业主要人员管理子系统》进行考核。技术工人是指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企业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可以作为企业主要人员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技术工人社会保险应由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缴纳。专业承包资质(含总承包企业增项专业承包资质)必须要有自己的技术工人。企业有增项的,技术工人只按最多要求的资质进行考核,数量不累加。技术工人的认定办法,按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建市【2015】230号)。(1)《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专业做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各有1人,其他人员不作要求。如:古建筑工程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且人员齐全。指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每个工种有一人,其他人员不作专业要求。该类资质包括:起重设备安装(部分)、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2)《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专业做了限定,但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中包括相应专业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中要求:“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是指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合计不少于30人,但每个专业的人数不限,也不要求所有专业齐全。该类资质包括:地基基础、防水防腐保温、桥梁、隧道、钢结构、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机场场道、民航空管、机场目视助航、输变电、核工程、环保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3)《标准》中只要求技术工人数量而未要求专业的,只要满足数量即可。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是指取得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达30人,无工种要求。该类资质包括:电子与智能化、公路方面、铁路方面、水利方面、海洋石油等专业承包资质。三、工程业绩工程业绩分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换证不考核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企业业绩主要是考核企业承接工程的能力,对不同的类别、不同等级的资质有不同的要求。如建筑工程业绩主要是建筑的层数、跨度、高度、单体面积等;机电工程业绩主要考核单项合同额;市政工程主要考核道路的长度、面积、桥梁的跨度、排水管道的管径、污水处理的日处理能力等。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主要考核其个人从事业务管理的经历和能力。1、企业工程业绩注意要点:(1)项目必须在有效期内,以工程竣工日期计算,过期限的不算。一般建筑、电力、机电安装、通信等为5年,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市政等为10年。如2015年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近5年完成的业绩,则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都在有效期内;(2)工程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3)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范围的业绩不予认可(境外工程除外);(4)2008年3月1日以后中标的项目要考核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资格。建造师未在本企业注册、超越其执业范围或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都不认可,这点要求比以前不同。申报一级资质基本上都是大型项目,必须由一级建造师承担(一级临时建造师承担的业绩可以认可);(5)保密工程不能作为业绩申报。以前曾遇见过智能化业绩是保密项目的情况;(6)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的合同价,以承包合同为准考核,工程结算单作为工程完成且工程款已到位的验证考核。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价的,以工程结算单为准进行考核。这点与以前要求不一样;(7)建筑工程的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层数(即地下室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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