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表4)网银支付管理制度
广东1网银支付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日期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广东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第二章申请网银开通第三条各公司申请开通网上银行,需由相应公司出纳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第三章开通网银第四条出纳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申报资料。第五条经银行审核通过后与其签订“网银开通协议”,并领取《密码函》和USBKEY,交由财务负责人保管。第四章网银使用第六条出纳为网银操作人员,负责录入相关资金的支付信息;主办会计、财务负责人分别是一、二级复核人,对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及安全性负责。第七条网上银行开通后,由财务负责人按不同的管理权限指定网银操作人员和网银审核员,并分别移交USBKEY。第八条网银操作人员、网银审核人员必须严格保管好自己的USBKEY,不得遗失;并独立设定好自己的相关操作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广东3第九条出纳在进行网银支付操作前,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付款审批流程》,检查是否符合支付条件,包括单据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审批是否完备、收款单位信息是否完整等。如有不符,有权拒付。第十条出纳在支付前,要查询银行账户余额,确认有资金足额支付。第十一条主办会计作为第一级复核人,应认真核对出纳所录入的支付信息与应付的原始单据信息的一致性,包括公司的名称、账号、金额、摘要、支付条件等。第十二条财务负责人作为第二级复核人,也是终极复核人,应严格、全面核对整个付款流程,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第十三条支付完成后,出纳应打印付款成功指令回单并附在相应凭证后作为备查,并同时知会付款申请人,以便通知往来单位及时查收,从而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第十四条出纳应每天对网银的收支情况进行核对、整理、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呈报处理。第十五条开通银行短信通知服务,对于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往来资金,应短信通知执行副总和财务负责人,以便随时知晓资金流向。
本文标题:(表4)网银支付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096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