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公路与桥梁 > 桥梁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
17混凝土7.1一般规定7.1.1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检验评定。7.1.2混凝土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的总碱含量不宜大于3㎏/m3;对大桥、特大桥总碱含量不宜大于1.8kg/m3;对处于环境类别属于三类以上受严重侵蚀环境的桥梁,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应按表7.1.2确定。表7.1.2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环境类别条件一室内正常环境二a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b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三使用除冰盐的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变动的环境;滨海室外环境四海水环境五受人为或自然的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注: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7.1.3混凝土的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承受小型施工机械荷载,进行下道工序前,混凝土应达到相应的强度。7.2配制混凝土用的材料7.2.1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1选用水泥不得对混凝土结构强度、耐久性和使用条件产生不利影响。2选用水泥应以能使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收缩小、和易性好和节约水泥为原则。3水泥的强度等级应根据所配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选定。水泥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C30及以下的混凝土,宜为1.1~1.2;C35及以上混凝土宜为0.9~1.5。4水泥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5进场水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的试验。6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时期逾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7.2.2矿物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制混凝土所用的矿物掺合料事如神宜为粉煤灰、火山灰、粒化高炉矿渣等材料。2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2847等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对矿物掺合料的质量有怀疑时,应对其质量进行复验。3掺合料中不得含放射性或对混凝土性能有害的物质。7.2.3细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的细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颗粒洁净、粒径小于5㎜的天然河砂、山砂,或采用硬质岩石加工的机制砂。2混凝土用砂一般应以细度模数2.5~3.5的中、粗砂为宜。3砂的分类、级配及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7.2.4粗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粗骨料最大粒径应按混凝土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选取,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最小边尺寸2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中,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同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00㎜。2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粗骨料进行碱活性检验。3粗骨料的颗粒级配范围、各项技术指标以及碱活性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7.2.5拌合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7.2.6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7.3混凝土配合比7.3.1混凝土配合比应以质量比计,并应通过设计和试配选定。试配时应使用施工实际采用的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应满足和易性、凝结时间等施工技术条件,制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强度、耐久性等要求。7.3.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的规定。7.3.3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表7.3.3的规定。表7.3.3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无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最大水胶比最小水泥用量㎏/m3最大水胶比最小水泥用量㎏/m3温暖地区或寒冷地区,无侵蚀物质影响,与土直接接触0.602500.55280严寒地区或使用除冰盐的桥梁0.552800.50300受侵蚀性物质影响0.453000.40325注:①本表中的水胶比,系指水与水泥(包括矿物掺合料)用量的比值。②本表中的最小水泥用量包括矿物掺合料。当掺用外加剂且能有效地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时,水泥用量可减少25㎏/m3.③严寒地区系指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0℃且日平均温度在低于5℃的天数大于145天的地区。7.3.4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包括矿物掺合料)不宜超过500㎏/m3;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时水泥用量不宜超过350㎏/m3。7.3.5配制混凝土时,应根据结构情况和施工条件确定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可按表7.3.5选用。表7.3.5混凝土浇筑时的坍落度结构类别坍落度㎜(振动器振动)小型预制块及便于浇筑振捣的结构0~20桥梁基础、墩台等无筋或少筋的结构10~30普通配筋率的钢筋混凝土结构30~50配筋较密、断面较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50~70配筋较密、断面高而窄的钢筋混凝土结构70~907.3.6当工程需要获得较大的坍落度时,可在不改变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影响混凝土的质量情况下,适当掺外加剂。7.3.7矿物掺合料可作为水泥替代材料或混凝土拌合物的填充材料掺于水泥混凝土中,其掺量应根据对混凝土各龄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混凝土的工作性及施工条件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7.3.8在混凝土中掺外加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3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方法、气候条件、混凝土的原材料等因素,经试配确定。2在钢筋混凝土中不得掺用氯化钙、氯化钠等氯盐。无筋混凝土的氯化钙或氯化钠掺量以干质量计,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3%。3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位于温暖或者说寒冷地区,无侵蚀性物质影响及与土直接接触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0.30%;们于严寒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氯离子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0.15%;海水环境和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氯离子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0.10%.4掺入加气剂的混凝土的含气量宜为期不远3.5~5.5%。5使用两种(含)以上外加剂时,应彼此相容。7.3.9当配制高强度混凝土时,配合比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无可靠的强度统计数据及标准差时,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平均值),C50~C60不应低于强度等级的1.15倍,C70~C80不应低于强度等级值的1.12倍。2水胶比宜控制在0.24~0.38的范围内。3纯水泥用量不宜超过550㎏/m3;水泥与掺合料的总量不宜超过600㎏/m3;粉煤灰掺量不宜超过胶结料总量的30%;沸石粉不宜超过10%;硅粉不宜超过8%。4砂率宜控制在28~34%的范围内。5高效减水剂的掺量宜为胶结料的0.5%~1.8%。7.4混凝土拌制和运输7.4.1混凝土应使用机械集中拌制。7.4.2拌制混凝土宜采用自动计量装置,并应定期检定,保持计量准确。7.4.3混凝土原材料应分类放置,不得混淆污染。7.4.4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材料应按质量投料。7.4.5使用机械拌制时,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机开始搅拌起,至开始卸料时止,延续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表7.4.5的规定。表7.4.5混凝土延续搅拌的最短时间搅拌机类型搅拌机容量(L)混凝土坍落度(㎜)﹤3030~70﹥70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或min)强制式≦4001.51.01.0≦15002.51.51.5注:①当掺入外加剂时,外加剂应调成适当浓度的溶液再掺入,搅拌时间宜延长。②采用分次投料搅拌工艺时,搅拌时间应按工艺要求办理。③当采用其他形式的搅拌设备时,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或经试验确定。7.4.6混凝土拌合物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规定。7.4.7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随机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或每一单元结构物不应少于两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如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15分时,其坍落度可仅在搅拌地点取样检测。7.4.8拌制高强度混凝土必须使用强制式搅拌机,减水剂宜采用后掺法。加入减水剂后,混凝土拌合物在搅拌机中继续搅拌的时间,当用粉剂时不得少于60秒,当用溶液时不得少于30秒。47.4.9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等现象的措施。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时,途中应以每分钟2~4转的慢速进行搅动。当运至现场的混凝土出现离析、严重泌水等现象,应进行第二次搅拌,经二次搅拌仍不符合要求,则不得使用。7.4.10混凝土从加水搅拌至入模的延续时间不宜大于表7.4.10的规定。表7.4.10混凝土从加水搅拌至入模的延续时间搅拌机出料时的混凝土温度℃无搅拌设施运输(min)有搅拌设施运输(min)20~30306010~1945755~96090注:掺用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时,运输允许持续时间应根据试验确定。7.5混凝土浇筑7.5.1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和施工设计要求。模板内的杂物、积水、钢筋上的污垢应清理干净。模板内面应涂刷隔离剂,并不得污染钢筋等。7.5.2自高处向模板内倾卸混凝土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米;当倾落高度超过2米时,应通过串筒、溜槽或振动溜管等设施下落;倾落高度超过10米时应设置减速装置。7.5.3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水平分层浇筑,上层混凝土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捣实,上下层同时浇筑时,上层与下层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1.5m以上。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宜超过表达式7.5.3的规定。表7.5.3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捣实方法配筋情况浇筑层厚度(㎜)用插入式振动器—300用附着式振动器—300用表面振动器无筋或配筋稀疏时250配筋较密时150注:表列规定可根据结构和振动器型号等情况适当调整。7.5.4浇筑混凝土时,应采用振动器振捣。振捣时不得碰撞模板、钢筋和预埋部件。振捣持续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再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度。7.5.5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间断时,其间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表7.5.5的规定。表7.5.5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合部允许时间(min)混凝土强度等级气温不高于25℃气温高于25℃≦C30210180﹥C30180150注:C50以上混凝土和混凝土中掺有促凝剂或缓凝剂时,其允许间歇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7.5.6当浇筑混凝土过程中,间断时间超过本规范第7.5.5条规定时,应设置施工缝,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缝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和弯矩较小、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施工缝不得呈斜面。2先浇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应及时凿除。凿除时的混凝土强度,水冲法应达到0.5MPa;人工凿毛应达到2.5MPa;机械凿毛应达到10MPa.3经凿毛处理的混凝土面,应清除干净,在浇筑后续混凝土前,应铺10~20mm同配比的水5泥砂浆。4重要部位及有抗震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稀疏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施工缝处补插锚固钢筋或石石榫;有抗渗要求的施工缝宜做成凹形、凸形或止水带。5施工缝处理后,应待下层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浇筑后续混凝土。7.6混凝土养护7.6.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水泥品种、外加剂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养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方案规定的养护制度。7.6.2常温下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覆盖并洒水养护。7.6.3当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保温措施,并不得对混凝土洒水养护。7.6.4混凝土洒水养护的时间,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
本文标题:桥梁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124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