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建筑节能规范(通风与空调)
通风与空调1一般规定1.1本章适用于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本章适用的范围。本条文所讲的通风系统是指包括风机、消声器、风口、风管、风阀等部件在内的整个送、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包括空调风系统和空调水系统,前者是指包括空调末端设备、消声器、风管、风阀、风口等部件在内的整个空调送、回风系统;后者是指除了锅炉房、制冷机房及换热站的空调冷热源及其辅助设备、管道以外的空调水系统。1.2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定。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涉及较多的工程技术和设备,本规范不可能涵盖全部内容。为满足和完善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标准,本条文规定除了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规定。1.3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系统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是否相互匹配、完好,是决定其节能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为此,本条文做出了规定,要求它们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常在设计中规定或在合同中约定。凡是设计有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对它们的质量应进行双控。故本条文对此进行了强调。1.4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绝热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核查或复验:1对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风量、风压及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2对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进行核查;3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4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条文说明为保证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质量,本条文做出了在绝热材料和有关设备进场时应对其有关性能进行核查或复验、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应进行复验的规定。1.5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系统中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位置特殊,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不易发现和修复。因此,本条文规定应随施工进度对其及时进行验收。通常主要的隐蔽部位或内容有:地沟和吊顶内部的管道安装及绝热、吊顶内部的设备及配件安装、绝热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绝热材料粘结或固定、绝热板材的板缝及构造节点、冷桥部位处理等。1.6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3.3.4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条文说明本条给出了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由于建筑节能验收属于专业验收的范畴,其许多验收内容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分部分项验收有许多交叉。本规范将建筑节能工程做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来进行划分和验收,并规定了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的原则是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划分尽量一致的原则。不再重新划分。当通风与空调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子分部、分项工程内时,应按已划分的检验批进行验收,但验收时应按本规范要求对有关通风与空调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2主控项目2.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更换;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调试操作;4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能进行分室(区)温度调控。对有分栋、分户、分室(区)冷、热计量要求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要求。检验方法: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为保证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具有节能效果,首先要求工程设计人员将其设计成具有节能功能的系统;其次要求在各系统中要选用节能设备和设置一些必要的自控阀门和仪表。上述的节能要求,必然会增加工程的初投资。但是,有的业主或施工单位为了降低工程造价,根本不考虑日后的节能运行和减少运行费用等问题,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就擅自改变了系统的制式并去掉一些节能设备和自控阀门与仪表,或将节能设备及自控阀门更换为不节能的设备及手动阀门,导致了系统无法实现节能运行,能耗及运行费用大大增加。为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保证以上各系统的节能效果,本条做出了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制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且各种节能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全部安装到位,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更换。水力平衡装置,其作用是可以通过对系统水力分布的调整与设定,保持系统的水力平衡,保证获得预期的空调效果。为使其发挥正常的功能,本条文要求其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调试操作。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能实现分室(区)进行温度调控,一方面是为了通过对各空调场所室温的调节达到舒适度要求;另一方面是为了通过调节室温而达到节能的目的。对有分栋、分室(区)冷、热计量要求的建筑物,要求其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能够通过冷(热)量计量装置实现冷、热计量。量化管理节约能源的重要手段,按照用冷、热量的多少来计收空调费用,既公平合理,更有利于提高用户的节能意识。2.2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风管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与性能等,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2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3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4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加固等处,应有防冷桥的措施。检验方法:按设计施工图核对、尺量、观察检查,查阅产品进场验收记录、检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检验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条文说明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通风与空调系统所用风管的质量以及风管系统安装的严密,减少因漏风和冷桥作用等带来的能量损失,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工程实践表明,许多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风管并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去制作或采购及安装,造成了风管品质差、断面积不够、厚度薄、防火等性能差等不良现象,且安装不严密、缺少放冷桥的措施,对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和节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2.3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种空调机组的型号、规格、台数及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2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3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4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50Pa(粒径≥5.0um,效率:80%E≥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Pa(粒径≥1.0um,效率:70%E≥20%)的要求。检验方法:按设计施工图核对、观察检查,检查测试记录并查阅产品进场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按总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条文说明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是空调系统中的重要末端设备,其型号、规格、台数及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空调场所的空调效果。事实表明,许多工程趋于降低设备的投资等原因,在采购、安装过程中,未经设计人员同意,就擅自改变了空调末端设备的型号、规格或台数及技术性能参数,其后果是所采用的设备外形尺寸偏大,给设备的维修带来了不便;设备重量超重,给建筑物带了安全隐患;耗电功率、风量、风压、冷量、热量等技术性能参数与施工图设计不匹配,造成了能耗大且空调效果不佳。因此,本条文对此进行了强调。2本条文对各种空调机组的安装位置和方向的正确性提出了要求,并要求机组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其目的是为了减少管道交叉、方便施工、减少漏风量,进而保证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降低能耗。3一般大型空调机组由于体积大,不便于整体运输,常采用散装或组装功能段运至现场进行整体拼装的施工方法。由于加工质量和组装水平的不同,组装后机组的密封性能存在较大的差异,严重的漏风量不仅影响系统的使用功能,而且增加了能耗。同时,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也是工程设备验收的必要步骤之一。因此,现场组装的机组在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漏风量的测试。4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在运输与安装过程中已被损坏和沾染污物,会增加空气阻力,影响热交换效率,增加系统的能耗。本条文还对粗、中效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参数作出要求,主要目的是对空气过滤器的初阻力有所控制,以保证节能要求。2.4风机盘管机组的型号、规格、方向、台数及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其安装的位置、高度及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检验方法:按设计图纸核对、观察检查,并查阅产品进场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条文说明风机盘管机组是建筑物中最常用的空调末端设备之一,其型号、规格、台数、技术性能参数及安装位置和高度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风机盘管机组的热工性能和能耗及空调场所的空调效果。事实表明,许多工程趋于降低空调设备的投资等原因,在采购、安装过程中,未经设计人员同意,就擅自改变了风机盘管的型号、规格或台数及技术性能参数,有的安装位置、高度或方向也与设计不符,其后果是所采用的风机盘管机组的耗电功率、风量、风压、冷量、热量等技术性能参数与施工图设计不匹配,能耗增大,房间气流组织不合理,空调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且安装维修也不方便。因此,本条文对此进行了强调。风机盘管机组与风管、回风箱或风口的连接,在工程施工中常存在不到位、空缝或通过吊顶间接连接风口等不良现象,使直接送入房间的风量减少、风压降低、能耗增大、空气品质下降,最终影响了空调效果,故条文对此进行了强调。2.5空调与通风系统中风机的型号、规格、台数、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其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风机的安装位置及出口方向应正确。检验方法:按设计图纸核对、观察检查,并查阅产品进场验收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条文说明风机是空调与通风系统运行的动力,如果选择不当,就有可能加大其动力和单位风量的耗功率,造成能源浪费。为了降低空调与通风系统的能耗,设计人员在进行风机选型时,都要根据具体工程进行详细的计算,以控制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不大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3.26所规定的限值(见表2.5)。所以,无论是在风机的采购还是安装过程中,未经设计人员同意,都不应擅自改变风机的型号、规格或台数及技术性能参数,并应保证其单位风量耗功率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工程实践表明,空调机组或风机出风口与风管系统不合理的连接,可能会因风系统阻力的增大,进而引起风机性能急剧地变坏;风机与风管连接时使空气在进出风机时尽可能均匀一致,且不要有方向或速度的突然变化,则可大大减小风系统的阻力,进而减小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因此,本条文作出了风机的安装位置及出口方向应正确的规定。表2.5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W/(m3/h)]系统型式办公建筑商业、旅馆建筑初效过滤粗、中效过滤粗效过滤粗、中效过滤两管制定风量系统0.420.480.460.52四管制定风量系统0.470.530.510.58两管制变风量系统0.580.640.620.68四管制变风量系统0.6
本文标题:建筑节能规范(通风与空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1382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