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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数量参考:电梯数量估算法一,高层办公楼按每3000-5000平米一部客梯进行估算,而服务梯(货梯,消防梯)按客梯数的1/3-1/4进行估算。厕所数量参考: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设计:7.0.1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应与公共厕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7.0.2在现有的建筑中,应建造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7.0.3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防火规范参考:1.防烟楼梯间(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2)前室的面积,对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10㎡;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对于人防工程不应小于10㎡。(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4)如无开窗,须设管道井正压送风。2.防烟楼梯间设置条件: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塔式住宅;一类高层建筑;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11层以上的通廊式住宅,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2.消防电梯设置范围通常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库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1台消防电梯;高度超过24米的一类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建筑、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等均应设置消防电梯。设置数量消防电梯的数量主要根据楼层建筑面积来确定。我国规定,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1台消防电梯、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设1台,大于1500平方米而不大于4500平方米设2台,大于4500平方米设3台。3.封闭式楼梯适用范围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2,GB50016-20145.5.18(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设备间参考规范:4.5.9高层办公建筑每层应设强电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强电间应与电缆竖井毗邻或合一设置。4.5.10高层办公建筑每层应设弱电交接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干5m2。弱电交接间应与弱电井毗邻或合一设置。4.5.11弱电设备用房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及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远离强振源,并应避开强电磁场的干扰。4.5.12弱电设备用房应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电磁干扰。其中计算机网络中心、电话总机房地面应有防静电措施。5.0.2办公建筑的开放式、半开放式办公室,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本文标题:高层建筑交通核心设置参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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