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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煤矿工效挂钩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工资的导向效应,切实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全面完成矿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指标,结合矿实际,制定高山煤矿工效挂钩管理办法。一、管理原则1、坚持“效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坚持“绩效导向”的分配原则;3、坚持“两低于”的原则;4、坚持“增收节支、减人提校”的原则。二、高山煤矿各单位部室工资切块基数的核定1、采煤队工资切块基数=∑(原煤产量*吨煤单价+单项工程*结算单价+各类津补贴);2、掘进、开拓工资切块基数=∑(进尺*进尺单价+单项工程*结算单价+各类津补贴);3、防突队工资切块基数=∑(打钻进尺*打钻单价+单项工程*结算单价+各类津补贴);4、机运/救护队/后勤服务公司/机关部室工资切块基数=∑(定员人数*岗位工资标准+定员人数*绩效工资标准+各类津补贴);5、以上单价按照《高山煤矿定额管理制度》执行,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按照《高山煤矿薪酬制度》执行。三、各单位部室工资切块基数挂钩比例1、考核指标共性指标:安全、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化、煤质、培训、材料成本考核(工资加减项);个性指标:重点项目建设(工资加减项)、瓦斯抽放浓度、瓦斯抽采量。2、各单位部室工资切块基数挂钩比例四、工效挂钩考核内容与工资结算办法3、修订后的考核结果再次反馈给各区队签字,应用于当月工资结算。六、其他规定1、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本文标题:高山工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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