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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采购师综合评审【政府采购案例】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的关联争议2010年2月16日,某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发布了采购人省电化教育馆的“农村远程教育设备”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最终此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确定为该省电化教育发展公司。落标供应商某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知道中标结果后于2010年3月21日向该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质疑,主要质疑内容是:该电化公司与采购人是利害关系人,因此该电化公司在本项目中不具备投标资格。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省电化教育馆,系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而中标供应商是采购人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就是由采购人委派的,现任法定代表人还是采购人电化教育馆的副馆长,即采购人是中标供应商的股东,中标供应商的利益最终由采购人享有。同时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不具备投标资格,而采购方未主动向政府采购中心如实说明情况,因此应对事态的发展负全部责任。2010年4月3日,该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该投诉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认为:虽然电化公司是采购人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但从政府采购的法律关系角度来看其二者为相互独立的法人。在本次招标采购中原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有采购人的职员,因其与电化公司有利害关系,最终由其他专家替换,该行为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采购人并未与中标人电化公司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因在本采购项目中,电化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评标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标,最终依法确定电化公司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中心通过调查认为:本案中的采购人与中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没有以非法的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中标人也没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采购中心还认为:质疑人的质疑是误将采购人与采购人员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因此,本次招标活动程序合法,中标人具有投标资格,相关人员已经回避,采购人与中标人无违法行为。因此本中心决定维持原中标结果。质疑供应商不服本质疑答复,于2010年4月19日向该省财政厅提起了投诉。财政厅审查结果认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之间构成关联关系的事实存在。但是,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与电化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回避,中标单位也是以合理低价中标。另外,本次采购项目有预算控制金额,但没有设标底,并且具体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按政府采购规定委托该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因此不存在泄露标底和采购人在开标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问题。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有与电化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相互串通,以及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等,都是投诉人的分析和猜测,投诉人并未提供被投诉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相应证据。对此,该省财政厅认为,对中标结果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的结果并没有违反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该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这道案例题主要考核政府采购法中选择供应商的知识点,具体样题要点如下:问题1:根据《政府采购法》,什么条件下采购相关人员应该回避对供应商的评标?答题点: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问题2:根据财政部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开标前和确定中标供应商前,招标采购方与投标供应商之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答题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管理办》第六十一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招标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问题3:在政府采购法中供应商投诉应满足什么条件?从采购法第二章中提炼出来的答案答题点: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问题4:简述招标采购中废标的条件。答题点: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问题5:政府采购中是否可以随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该方式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答题点:政府采购中不能随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政府采购规定首先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进行。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采购项目总价的比例过大的。该案例的第二部分为论文撰写,论文题目为:试述在政府招标采购中,采购人容易给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哪些难题并如何解决。这篇论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字迹工整条理清楚,主要内容可以基于以下框架进行撰写: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关系现状第二章内容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容易产生矛盾难题的原因三、解决问题的措施【工程招投标案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的施工单位选择建设单位:福建省某建筑装饰公司成立于1989年,2010年公司改制为中港合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现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公司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知名企业,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连续六年荣获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连续六年荣获“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并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创新成果”、“重合同、守信用”等百余项荣誉称号。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GB/T28001施工、设计“三标一体”认证;公司机构完善,拥有强大的专业设计、施工团队及雄厚的资金实力。该建设单位有一项工程项目,需要公开招标。建设单位首先选择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事务所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C、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事务所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事务所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按期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后,由于雷电引发了一场火灾。火灾结束后48小时内,G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通报了火灾损失情况: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总价值100万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一辆价值25万元的汽车被烧毁。另外,大火扑灭过程中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它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按照工程师指示留在现场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并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损失情况经项目造价工程师审核属实。这道案例题主要考核工程招投标中确定供应商的流程和相关招投标法律知识点,具体样题要点如下:问题1:指出建设单位在造价事务所招标和委托合同签订过程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题点: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依照招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问题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造价事务所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答题点: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这是招投标法明确禁止的。问题3: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作法。答题点: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妥,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确组成应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问题4:判别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并说明理由。答题点:B、F两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B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D、H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他们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偏差。该案例的第二部分为论文撰写,论文题目为:结合你的工作经验,请讨论一下招投标中各种评标方法的优劣和适用条件。这篇论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字迹工整条理清楚,主要内容可以基于以下框架进行撰写:一、各种评标方法的介绍;二、各种评标方法的优劣比较;三、各种评标方法的选择方法;四、结合工作经验,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分析。【工程招投标案例】某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如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公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现: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15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涵盖有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双方草拟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供双方再斟酌,其中包括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依次为:(1)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中标通知书(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施工合同专用条款(7)图纸(8)工程量清单(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合同履行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第二条: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本文标题:高级采购师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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