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建设单位:工程所在镇(街):安全监督员(编制人):监督室主任(审核人):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我站受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项目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并制订本监督工作计划。一、工程慨况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工程地址工程总造价(万元)工程规模结构型式╱层数:总栋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二、监督组织该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由项目监督员协管监督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实施。监督室主任为。三、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一)监督工作内容:1、工程报监后5个工作日内,监督小组到现场进行监督告知及交底;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3、抽查施工、监理企业有否按规定建立并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抽查项目各方主体管理人员到岗情况;4、抽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5、抽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情况;6、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7、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9、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二)主要监督抽查方式:1、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3、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4、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5、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三)监督抽查频次:对正常施工项目的抽查频次为每月不小于一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抽查;对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或抽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增加抽查次数。(四)监督措施:1、监督组由不少于两名监督执法人员组成,将根据工程项目特征、工程阶段、责任主体诚信等情况对工程进行差异化监督管理;2、监督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和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安全督查工作记录即时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3、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并马上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4、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附相关图片),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经查验符合要求的,监督机构向责令停工的工程项目,发放《恢复施工通知书》;5、对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责令停工通知书》的工程项目,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若被扣分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收的,由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并拍照取证;6、对屡禁不止拒不整改的上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处理;7、通过视频监控方法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四、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要求,项目完成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安全监督机构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安全监督机构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监督员(签字):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盖章)年月日监督告知一、说明1、受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狮山、罗村采用】)委托,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2、本告知书为该工程项目监督员的首次综合告知,施工过程中,监督员还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补充告知内容。3、告知书须经监督室登记,由监督员带到施工现场进行告知交底。4、工程建设各方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须在告知书签名,并落实执行。5、本告知书未尽事宜仍按有关标准、规定执行。6、请各责任单位密切关注“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对于会议、检查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7、本告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各存一份。二、监督要点: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建设部、省建设厅、佛山市相关文件要求,应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在论证会召开3天之前,将相关资料(方案、专家名单、会议时间、地点)报送监督站。监督组将视情况对论证过程及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属于《佛山市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中要求上报市监督站的,由施工单位按要求上报市监督站;2、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方案论证前,建设单位应向设计、施工、监理、论证专家提供基坑周边环境报告,充分考虑基坑周边的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对基坑安全的影响;3、对于按规范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督组,监督组将视情况对深基坑支护、开挖及降水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抽查;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涉及重大变更、要对修改后的方案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及审查后,方可实施。一)深基坑工程:主要抽查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审查程序、专家论证记录;技术交底;第三方监测记录;现场施工有否按专家论证的方案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的记录;相关的验收签证记录;专项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记录等。二)高支模工程、施工外脚手架:主要抽查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审查程序、专家论证记录;技术交底;现场有否按专家论证的方案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的记录;相关的监控措施记录;安全检查和分项验收签证记录;专项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记录等。三)起重机械:主要抽查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情况;初次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情况;起重机械的顶升、拆卸手续;检测、验收情况;定期维护保养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等。四)施工用电安全:主要抽查内容:施工用电方案编制、审批情况;三相四线、一机一闸情况;钢筋作业场是否安全隔离;机具设置和安全使用情况等。五)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主要抽查内容:专项防护方案、措施;三宝四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边洞口防护材料高度和刚度是否符合要求;高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等。六)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主要抽查内容: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防火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活动板房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域的隔离情况;消防培训教育和消防演练记录等。三、日常向我站告知、登记的主要事项:序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控制点监督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准备评价报监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监督组2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我站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登记标志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论证会召开3天之前,将相关资料(方案、专家名单、会议时间、地点)报送监督站,监督组参加论证抽查4深基坑工程每月不少于1次监督抽查5人工挖孔桩开挖时开挖前告知监督组6首层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工程浇捣混凝土前1天告知监督组7脚手架工程首层搭设验收合格、整体提升脚手架验收合格后告知监督组8人货梯、塔吊、井字架备案后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前1天告知监督组9起重吊装吊装前1天通知监督组10拆除、爆破工程拆除、爆破前1天通知监督站11监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理月报》每月5日前电子邮件及书面报监督组12工程出现险情或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单位向我站上报《监理快报》,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13深基坑监测出现报警时监理单位应及时上报安全监督站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计划验收前5天报送有关资料抽查,验收前1天告知监督组15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16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17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18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建筑施工企业向安全监督机构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我站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四、监督告知会签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联系电话: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安全监理人员:联系电话:年月日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监督站项目监督员:联系电话:协管监督员:联系电话:专职协管员:联系电话:年月日
本文标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5284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