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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溪古镇空间布局的伦理语像舒科李小波[摘要]传统场镇是中国最具原真乡土意象的场域之一。体量各异、风格相殊的场镇建筑,在形势上营造出浓郁的乡野风情,在整体空间布局上,更凸显着丰富的地域特质与文化内涵。本文以黄龙溪古镇为例,以伦理学为视角,力求通过对古镇空间布局的伦理解读与分析,探觅四川场镇旅游资源修隐于内的文化图式,展现古镇发展的内在肌理,进而探寻合理规划以古镇为代表的人文旅游资源的理想途径。[关键词]空间布局;伦理;共生[中图分类号]G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0139(2008)04-0116-05“聚落为体,建筑为纲”,因地域与历史形成差异,建筑在满足居住功能的同时,在形态、体量等外在表现上,具有极大的不同,特别是通过空间布局的组合与分敞,隐喻着对传统伦理的维守,从本质上揭示着人居聚落生衍的内在图景。从字义上讲,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称:“伦,辈也,从人,仑声,一曰道也;理,治玉也,从玉里声。”即“伦”开始时指区分人的辈分,“理”指玉石的纹理,后来引申开来,“伦”则有了“关系”或“条理”的意思,而“理”则有了道理的含义,其应用范围也愈发广泛。正如莫里茨·石里克在《伦理学问题》中说道:“伦理学问题关涉道德(Moral)和风尚(sitfliehe),关涉被视为人的行为的准则(Rich-tsehnur)和规范(Norm)的东西,或者用一个最古老朴实的字眼:善。推而广之,伦理视野下的建筑空间布局,传递着特定地域所独有的文化信息、行为法度,凸显着‘和而不同’”的人文内涵。在国外,卡斯腾·哈里斯选取全世界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形式与布局,探讨了其中所蕴含的道德精神意义,就其表达的时代性和社会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阐释;勒·柯布西耶、格罗皮乌斯借助具有代表性的建筑设计,表达出以此改良社会的愿望。在国内,黄珂峰通过对现代建筑与传统建筑的对比研究,认为中国传统建筑包括“天下归仁”的伦理政治理想、“礼别异、乐同和”的伦理制度依据、“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精神和“升堂入室”的社会伦理秩序。陈淑萍从审美角度出发,提出古代城市具有布局工整、整体性强、空间具有层次性、建筑与人和与自然和谐的伦理审美特征,并对规划过程中“唯心主义”观念、“王权至上”特征、“保守性”与“封闭性”提出伦理批判。何玉、何礼平、李莎也从自然生态与人地和谐的角度,论述伦理思想对住宅、书院、园林的影响。运用伦理学方法实现对物化建筑的分析,已成为学界普遍共识,并作为推演建筑与聚落历史肌理的重要手段,得以广泛应用。在研究方向上,目前学界偏重于对历史古都与单体建筑的伦理学分析,介于其“大”(古都)“小”(单体建筑)间的古镇聚落,除钱雅妮对同里古镇的剖析外,尚较为缺乏。而古镇作为文化形态与居住生活的空间反映,依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地理位置、稳定的行业形态与固定的镇民构成,实为原真展现并维持传统文化意象的典型聚落形式。特别作为深居内陆的四川天府古镇,街巷格局完整,留存有较为完好的乡土原真意象,彼此和而不同,十分珍贵。但目前学界多从观赏审美、休闲娱乐、宣传包装等方面探讨古镇的开发,尚缺乏对古镇空间布局所蕴含意义的思考,导致在产业开发和风格设计上愈发趋同,甚至破坏场域历史肌理的行为屡有发生。本文以天府平原上的古镇黄龙溪为例,试图寻求隐藏在场镇空间布局下的伦理内涵,进而解读其修隐于内的文化图式,为四川天府古镇本底意象的解读提供新的实践途径。一、“地脉”——黄龙溪古镇的时空演变黄龙溪古镇秦属广都县,汉属武阳县,史载其以“黄龙见武阳赤水九日”而得名,并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上演了蜀汉君臣包括铸龙型鼎、建黄龙庙、籍田祭祀等的政治表演。但直至北宋时期,在史籍《宋会要辑稿》中,才首次记录了黄龙溪镇这一建制,其后北宋人王存的《元丰九域志》也出现了“黄龙镇”的提法。也就是说,在北宋之前,黄龙溪更多是因附会传说而成的地域概念,尚没有形成独立的区域行政单元。从本质上讲,这与中国古代镇的职能转变密切相关。从唐代的军镇开始,“镇”作为独立的行政单元出现,但大多是伴随着政权更好履行军事职能而设置,直至宋朝,才开始大量因农商设镇。因此,黄龙溪虽历史上传说为三国时期军事重地,但其最根本的地脉却是缘起于南方丝绸之路的水上货运。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黄龙溪是成都通往南安(乐山)、焚道(宜宾)乃至昆明、缅甸等水路的必经之地,同时又具备较为便捷的陆路通道。“朝出锦官城,夜宿黄龙溪”,商贾云集,才能兴盛出大量因货物运输而生衍的行业,再由生产运输功能过渡为生活居住意象。而由于场域的限制和空间的相对隔离,黄龙溪至今得以较为完整地保留着历史古镇的原貌,成为解读天府古镇传统空间的理想范本。二、“心脉”:贯通千年的古镇伦理语像(一)隔离胎息——风生水起下的伦理内涵。风水是东方人居环境审美的艺术,是几千年来东亚根深蒂固的民俗文化,也是以儒家为主,释、道结合的建筑文化,风生水起下的场域选择,蕴藏着天人合一、居安昌吉的心理信息,也遵守着礼治社会下的伦理法度。黄龙溪古镇镇址位于皇坟山、牛头山、观音山、天灯山、象山等群山环绕之中,鹿溪河与锦江交汇于此(见图2),既有“群山环卫,朝抱有情”之景,又含“河水之弯曲乃龙气之聚会”之意,藏风聚气,为中国理想的传统村镇聚落。在镇址的安排布置上,因黄龙溪曾经历过一场殃及全镇的大火,新址主要为迁居而至的移民所建,故特别重视对江河的引导与利用。借助对内侧河道的挖掘贯通,功能上,满足更多镇民的取水、用水和排水需求,缓解丰水时期的水患压力;文化上,借助四面环水的景观格局,更凸显出“隔离胎息”与“朝拱侍卫”的伦理内涵。从形态看,四周流水缠绕的黄龙溪古镇宛如岛屿,望而难近,与周围景观形成空间上的隔离与对比,寓意“胎”出于父母而能有“出息”于此,表现出中国传统伦理所追求“孝德之明,教由所生”和“则天之明,因地之利”的宗法理想。由此推之,黄龙溪四面水势之“低”与镇址之“突”,衍生为仆人对主人的朝拜与屏蔽护卫,形成“众星捧月”之势,体现出主仆、尊卑的等级差异,寄予着移民对于居所的趋吉意愿,从而实现了传统风水文化语像与现实环境因素的交结。(二)以庙定街——传统伦理的宗教化。“凡立宫室,宗庙为先”,中国古都营建的法则理念为下层场镇的空间设置,树立了不可僭越的形态典范和道德规制。宗庙包括宗族庙宇和宗教庙宇,在宗族势力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场域内,多凸显为尊祖的宗族庙宇;而在民众势力均衡,流动性相对较大的前提下,则形成以宗教庙宇为聚落中心的景象。当然,两者有时也是合而为一或者分置并存的,但其共通的作用,在于营建出场镇范围内的物化聚点和精神核心。因此,宗庙成为解读场镇兴衍的重要语像。黄龙溪古镇濒河而建,以一正街贯穿古镇中心,在纵长不足公里的尺度内,相继矗立着古龙寺、潮音寺和镇江寺三座寺庙,南北相望,前拥后护,凸示出无以复加的宗教氛围,以庙定街,形成“一街三寺庙”(如图2所示)——这一中国古镇尚难多见的空间布局。古龙寺居于古街之南,历史最久,内奉黄龙祖师爷,也是古时衙门和戏台的所在地,是古镇长期的政治、以及由此派生的“官方”文化中心;潮音寺位于古街中段,古称乐善堂,供奉观世音大世和弥勒佛,古时上元会、中元会和下元会在此开设道场,是进行民间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镇江寺则定于古街最北,是清初移民修建的王爷庙,内塑“镇江龙王爷”像,是船帮祭祀集合的场所,具有典型的行业宗神崇拜功能。由此,三座寺庙虽同立于古街之上,却互有分工,各自拥有专属职能,形成“官方教使——民众祈福——行会集祭”的演绎序列。表明一方面,宗教在川内民众聚居区域,已被赋予强烈的民间色彩,吸引着镇民将其作为自身信仰盼根坻;另一方面,也展现了民间信仰的实用性和多样性。镇民借助信仰官方推崇的“黄龙祖师”来表明自身的政治立场,进而通过对普世神——观世音和弥勒佛的朝拜实现祈福求善的心愿,在此基础上,将行业宗神作为职业需要的“信仰补充”。宗教的“人间化”被演绎如此宽广,以致其“化人间”的力度得到了更大的加强,维持镇域治安、度化镇民心境,在历史的沉淀下,形成怡和维善的伦理环境。(三)寺衙互合——民间意愿与权力话语的共生。道法东传,梵音西来,与中国传统“为天下之中,辖九州之地”的政治理想与社会管理,形成共生共融的联系。历朝历代,统治阶级依托同体而不同形的宗教理念与法式,为黎民众愿提供寄托的载体,进而在根本上,实现着对中央和地方的教化与管治。古龙寺是古镇内空间布局最具独特性与价值性的场域。寺名承接古镇源流,彰显其正宗地缘,并通过历代官府的修缮,成为古镇众多寺庙中,体量最大,规格最高的建筑。在一片围合的共享空间内,摆布着古戏台、弥勒殿、观音堂、弥陀殿和古衙门,凭借不同的建筑内容与空间排列,表现出“教化——度化——驯化”的意念内涵。山门外部歇山式的屋顶设计,体量宏大,巍峨气派,形成外界与寺庙的视线阻隔,凸显内外有别的佛法庄严。山门内部则与古戏台融为一体,与古寺庙相对,信众前可参禅拜佛,后可娱宾酬神,古时地方官员更是借生动形象的民间戏剧,叩首嬉笑之间,虚为与民同乐,实则维护对镇民的思想教化。弥勒殿与山门相望,形成的朝觐轴线同于一般意义下的寺庙布局,但在衙门与戏台的烘托下,更显出统治权力与人间烟火的双重特征。弥勒殿既是镇域内信众的精神居所,也成为官府处理“异端”的度化空间,作为供奉地方神——黄龙祖师的重要法场,也体现出传统伦理所强调的“崇祖”思想。古衙门又称“三县衙门”,居于弥勒殿左侧,体量与之相比甚小,但实则为场域内实际上的终极建筑。作为管理华阳、仁寿和彭山三地的行政机构,不仅需要协调处理三地的人、事、治安等社会问题,还承担着对地方水利工程等的监督维护功用,单靠地方行政领导的能力,唯恐难以完此重任。因此,通过巧妙的空间布局,借助“民间性”与“普众性”极佳的戏台与寺庙,将权力话语蕴入广泛的民间意愿之中。正如古衙门门口楹联“黄龙钻山伸出龙爪抱鸡翅,白马临江勒转马头望虎岩”所隐蕴,民间的作奸犯科不过是“鸡翅”,绝难逃脱“黄龙钻山”之势、“龙爪”之利的,规劝镇民还是“临江勒马”。三县衙门左侧还建有一座大殿,下为“观音堂”,上为“弥陀殿”,形态体量与建筑风格与弥勒殿相仿。两座民间性极强的宗教寺庙,分列三县衙门两侧,并在空间布置上向后收退,使得在视觉上,衙门的地位更加凸显,在皇坟山和牛头山的前后呼应下,营造出传统基层行政机构所罕见的肃穆氛围,将自然、宗教与权力语像结合得淋漓尽致。由此,将“古戏台-弥勒殿-三县衙门-观音堂-弥陀殿”围合在封闭的场域之内,辅之以动态的场景和静态的说教,完成意识形态上的“制度设计”,进而更为稳固地坚守着对地方镇民的管制和公共建筑的维护,实现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坚守。(四)形由境生——单体建筑设计布局的“便生”与“适形”房屋建筑是人居聚落最为基本的聚集单元。在形态上,汉朝大儒董仲舒就已提出“高近阳,广室多阴,君子弗为,故室适形而止”,核心是提倡一种与人的生活尺度相适宜的观点。但实质上,历朝历代,无论是城居还是乡居,建筑尺度与规格的大小,不同居室的功能与分布摆放,多数时候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是必须遵守伦理规范下的社会法度。黄龙溪古镇目前拥有保存完好的民居院落72座,散布于街巷寻常建筑之中,从外形和体量上,即使是广有盛誉的唐家大院、杨家大院等大户宅邸,仍与多数院落相差无几,充分体现出传统伦理中所强调的与群体相融的“整体主义”和“中和”思想。特别是在因商而生的黄龙溪,受长期“重农抑商”法制规范的影响与禁锢,即便有富甲一方的大户,如果未能在仕途上博得功名,那么在社会地位上,其与一般商户是相差无几的,在宅邸建筑的范式上,自然也必须融入整体建筑的风格与体量之中,进而实现着个体与群体的和谐,以及个体与个体的和谐。综上所述,在文化演进日益加剧的现实社会,对乡土社会、历史场域的集体记忆与尊重已成为维护文化代际公平的重要手段。从伦理学的角度解读传统天府古镇的空间布局,为物化建筑与地域文脉提供弥合的契机,回归并延展古镇发展肌理,是探讨场镇兴衍的重要途径,也利于在旅游开发与规划中,真正塑造出具有典型地域特质与文化价值的古镇旅游精品。摘自:中华文化论坛2008年第04期
本文标题:黄龙溪古镇空间布局的伦理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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