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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如何区分三种自由概念,这种区分有何意义?《现代汉语词典》中表示,哲学上把人认识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并自觉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叫做自由。在黑格尔体系中他宣称,完整、合理的自由应该同时包括个人或主观的自由与他所谓客观的自由;并在法哲学原理中强调自由与意志是内在联系在一起的:自由既是意志的实质,也是意志的命运,即“意志而没有自由,只是一句空话;同时,自由只有作为意志,作为主体,才是现实的。”在黑格尔看来,个体一般将客观自由的内容包括在主观自由的内容中,客观自由是超越倾向和欲望、在正确的处境为了正当的理由而行动的能力,去把握和行出一种普遍性的东西,这种普遍性的东西势必不会囿于仅仅对我们谋幸福的欲望所作的反思性考虑。因此,通过拥有那些理性指导下的意志能够“接受”的欲望,就达成了理性自由或绝对自由。而意志的真正目的在于扬弃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矛盾,同时在客观性中也保持着主观性,自由是意志的目的也应该成为直接的现实,超越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实现统一于和解。在《发哲学原理》导言里,黑格尔又把意志的自由区分为三种种类:抽象的否定自由、经验的任性自由、理性的自我决定的自由。抽象的否定自由是自由意志的第一个要素,他是绝对抽象或普遍性的那无界限的无限制,在这种反思中,所有出于本性、需要、欲望、和冲动而直接存在的限制,或者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而成为现成的和被规定的内容都被消除。消极的经验自由是意志的第二个要素,自我从无差别的非规定性过渡到有内容的区分、限制和具体内容。意志的特殊化构成了自由的一个表现,自由就是无障碍地追求某种行动本身,就是所谓的消极自由。在这里,意志不再停留在空洞的无限性之中,而是转向特殊的目的或欲望,转向任意选择的东西。作为欲望满足能力的自由是黑格尔自由观的一部分,意志总是意欲某种东西,在这种意义上,任何意志是自在的自由的,也就是所说的“意志就其是自由,然而又是自在的而是就是当下和自然的意志。”经验的任性自由是意志表现出来的偶然性,黑格尔认为意志的自由是任性,在任性中包含着从一切中抽象出来的自由反思以及自内或自外所给予的内容和素材的依赖这两个因素。任性的自由包括两种形式:以抽象自我反思为基础的对自由的抽象确信,和以欲望冲动为基础的偶然决断。第三类,理性的自我决定的自由,这种自我决定的意志是通过作出决定而把自己设定为特定个人,并把自己与别人意志区分开来的那种意志自由意志是在欲望的杂多中保持其统一性的意志,他具有理智性和确定性。黑格尔将意志的自由分为三种类型,将自由意志当作其自身内容的理由,便是要揭示不带武断的意志自由的一种形式。由于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意志本身提供了意欲其自身自由的先决条件。对于从较抽象的否定自由形式向其具体形式的转移,黑格尔表明了较为抽象的形式是缺乏自足性的。黑格尔一直认为法国革命的恐怖就是这种抽象自由的狂怒,而文化大革命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这种无限制的否定自由的爆发。消极的经验自由正是对抽象的否定自由的扬弃是自由意志的必经阶段,是自在的意志,人的欲望、冲动和倾向等等,都源于意志的合理性,所以说自在地是合乎理性的。黑格尔将理性和欲望视为对立面,因为理性净化并教化欲望,而欲望则颠覆理性的伦理原则,在自我决定的自由中,理智性与确定性是有机的,理智固有的有限性始于意志,意志把自己提升为思维并赋予种种普遍性,使之成为客观的无限的意志。“任性并不是合乎真理的意志,而是作为矛盾的意志。”,反思便是意志对于自由的抽象确定。自由实现有三个阶段。自由意志是其第一阶段,这是抽象法和形式法阶段;道德作为第二阶段是这种自由的否定,是意志从外物回到自身;自由的第三个阶段是伦理,伦理是普遍的意志和单个意志的统一,是自在自为意志的真正实现。只有当伦理生活保障了正当习俗和强制性机构的存在,只有才能成为稳定、可靠和自我肯定的。曹雅庄08300390020
本文标题:黑格尔如何区分三种自由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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