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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_________SHANGHAIUNIVERSITY课程论文COURSEPAPER论文题目政治建构下对个体现实状态和需求的强调——读《利维坦》学院社区学院专业文基班学号15123743学生姓名叶伊晗政治建构下对个体现实状态和需求的强调——读《利维坦》摘要: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描绘了人类为摆脱自然状态下的混乱生活,在自然法的理性指导下订立社会契约,建立国家,在法律之下享有充分自由的社会政治构造,为了维护统治,他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相应的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主权范围、政体构成、国家职能和法律与自由的关系以及刑法建构,而其中的基础是自然状态中建立政治制度的自然法理论。本文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假说分析了这一学说在文学作品和现代世界的体现,并分析了霍布斯提出相应理念的社会背景和他对人个体的关注,思考现代人从霍布斯的思想中应当收获什么。关键词:法律与自由人的价值17世纪的欧洲正处在封建社会解体与资本主义兴起的阶段,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兴起、航海贸易的繁荣、资本主义萌芽迅速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伴随着新型资产阶级寻求政治权力的努力,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思考和构建。英国作为革命的先驱,也是资产阶级影响政治形式的先行者,议会和君权的斗争具有曲折性和漫长性,在17世纪40-50年代,两者之间的冲突不断加剧。也是在这个时候,霍布斯在流亡期间写出了《利维坦》。1.自然状态假说和思考霍布斯在全书开篇,用了大约五分之一的篇幅从人类、人的感觉、想象、记忆出发,阐释了他对世界、人类甚至是梦境和虚幻的理念,他反对“林神、牧神、女妖等等的异端邪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显示异象”1,表现了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建立在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哲学基础上,由此引申出他对人类的语言、学术、运动、智慧、知识、社会、宗教以及法律的讨论,在这第一部分中,霍布斯提出了人类的自然状态。他所阐释的自然状态是人类在政治社会尚未建立,人们仍处在较为原始的氏族状态或自由的群聚状态下人的生活方式。首先,他提出了人生而平等,也是在“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十分相等”2的基础上,作者指出了人为了自我保全和为生存而占有某个事物的欲望,就会“用武力或机诈来控制一切他所能控制的人,直到他看到没有其他力量足以危害他为止”3,即人类在自然状态下1霍布斯:《利维坦》第二章:论想象2.3霍布斯:《利维坦》第十三章: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4刘慈欣:《三体》重庆出版社2008年版会为了个人利益而互相侵犯,甚至于如书中描写的人们会处在战争状态,互相消耗,生活充满恐惧和危险,人类社会也不会存在文明、政治、科学、艺术等理性的光芒。而这种混乱且缺乏理性的自然状态是在缺乏共同的权力使所有人服从的时候必然存在的。在刘慈欣获雨果奖的作品《三体》中,一个核心的剧情道具是书中人物逻辑提出的“黑暗森林”理论4。这个理论大致可以概述为,以文明为行为实体来观察,宇宙中的每一个文明的目的都是生存,其最深刻的恐惧就是被剥夺生存。而宇宙的总资源是有限的,所以文明必须隐藏实力,避免被其他文明发现,并时刻准备攻击他者以争夺资源、保障自身。作者称之为“宇宙社会学”。在这个理论中,我们能明显地看到霍布斯自然状态假说的影子,而从刘慈欣的读者们对“黑暗森林”理论的讨论和研究,可以看出自然状态假说具有很大程度的可信度和合理性。霍布斯是在人类个体的角度,讨论人性的猜疑和恐惧,而《三体》将这一行为主体从人类转变为了文明组织,这一理论似乎同样站得住脚。那么如果是社会群体呢?我们不难发现,不同的国家和文明之间,在一段时间内,一定程度上拥有者类似于“自然状态”的相处特征。即所谓的“现实主义国际关系模型”。近代史上,国家之间的“无政府状态”可以看做是在民族国家相继形成之后,国家之间产生约翰·赫兹提出的“安全两难”的社会状态5,人类文明经历了近百年的相对无序状态,和丛林中的个人一样,争夺资源并且互相猜疑,大国互相警惕,小国悚然自危,条约不断订立又不断撕毁,地区性冲突不断。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指出:由于没有国家愿意放弃部分主权订立社会契约,在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力主持秩序的情况下,国家之间的任何合作都是临时和脆弱的。然而,不论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抑或是黑暗森林理论,都具有一定的争议性。即他们过于简化了国际关系和文明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国际范围内,自然状态的简单的恐惧导致攻击的模式在冷战之后的人道主义组织、跨国组织、联合国、各种基金会等国际行为实体的产生和发展下逐渐消退,让位于自由5见《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流派辨析》刘丰、张睿壮主义、行为主义、结构主义、后现代理论和女性主义等理论。国际社会在尝试中增加话语交流,直面冲突,创造沟通,在全球化时代中探索新的政治关系。在“果壳网”上对于黑暗森林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在人类世界里,纯粹的、大范围的持续无政府状态,无论主体是个人、组织还是国家,大概仍然只能呆在解释性的理论假设中,抽象出人类社会生活的冰山一角。”同国际关系理论一样,人类之间的“自然状态”同样已经消逝。霍布斯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无序的生活状态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法。这里的自然法,在霍布斯看来,是贯穿人类让社会的一种人心内部范畴的道德规范或准则,具有类似于不成文法的性质,并将自然法关注内心的视角同政治社会中的法律法规的外部视角进行了区别。正如贯穿全文的的思想皆为了追求和平,作者将自然法的存在看作一种理性状态下“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的生命或者剥夺保全自己生命手段的事情,并禁止人们不去做自己认为的最有利于生命保全的事情”6在自然法的理性追求中,人们为了寻求和平和保护自身,相互订立契约转让权利,以凌驾于人的个体之上的权力来维持人的和平和生命安全。霍布斯接着提出了自然法的一系列道德信条和自然法用以解决社会冲突的方法,并将其归纳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社会契约论围绕着自然法,霍布斯从社会契约出发,从国家主权、政体、职能、法律与自由、刑法的施行等角度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治制度。不同于启蒙思想家所构建的政治制度中对“社会契约论”的思想,例如卢梭的理论中人民订立契约建立政府,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拥有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权力,例如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在卢梭的思想中,社会契约是统治者和人民共同互相订立的。而在卢梭之前的霍布斯则认为人民订立契约是“捐让”出自己的权利,是人民单方面同统治者的契约,一旦契约建立,人民就不能妨碍接收他所让出的权利的人行使权力,即人们只能服从于自己选出的统治者。从这个角度来看,无疑霍布斯推崇的是“利维坦”那样庞大的怪兽般的绝对君主制,可他之后对这一特殊制度的完善却与绝对君主制不同。6《西方法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p108对于君主制的社会契约,主权者拥有权力的范围广,几乎是只要目的是维护和平,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言论、订立规章、司法、宣战、选拔官员、奖惩等权利集于一体,与启蒙思想家们的“分权”思想形成鲜明对比。并承认了主权者所做决定的绝对正确性。在文中他对英国的分权制度进行了批判7,也是他的不分权且维持君主权威的思想让他在17世纪40年代英国国会和王权冲突之时流亡巴黎。他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民主下的“多数人的暴政”和议会制度下利益阵营的斗争,与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中的两党斗争、三权分立的政治构造中政府和议会的权力较量,责任推诿,党派斗争下相执不定的政策实行相比,霍氏的思想确实提升了行政效率。他提出“公私利益结合得最紧密的地方,公共利益得到的推进也最大”8,而君主制最能实现公私利益的结合。但不可避免地,他是建立在对于人民所签订契约的对象即君主的优秀政治素养的基础之上,即政治效率依赖于君主的理性,而除了自然法的内心道德的理性约束之外,君主不受到相对应的约束,甚至不受法律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维护这种政治制度,他对国家的职能进行了规定。首先,在为人民求得安全的前提之下,主权者的权力“不得其允许不能转让”9,这一规定是维护主权的统治者的主观行为。其次,主权者拥有立法权,施政应当有平等的原则和制定“良好的法律”10;主权者掌管赏罚权,但也应当正确赏罚,确保公正;执政者有权挑选参政人员,但同样应当建立在维持人民和平安全的基础上理性选择。以上几点则是对主权者的客观要求。可以说,霍布斯的政治理论虽然给予了主权者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他(或他们)的权力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是订立契约的人们的和平和人身安全。霍氏要求执政者遵循自然法给予内心的理性和道德,虽然君主制在现代社会缺乏实践的土壤,但理论之中的平等、理性、公平、法治、合理选取政府人员等因要素,在其后的资产阶级政治构建的过程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同样促进着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3.思想的人性关注内涵7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十八章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利8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十九章论几种不同的按约建立的国家和主权的继承问题9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二十章论宗法的管辖权与专制的管辖权10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二十六章论民约法(市民法)而反观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的前因后果,为何他要在工业革命蓬勃发展、英国资产阶级政治制度曲折发展之时提出近乎原始的“自然状态”假说呢?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与挣扎与欧洲天主教控制下的封建社会和封建势力总是紧密关联的。17世纪的欧洲大陆,大部分地区仍然处在天主教教权控制王权或是政教合一的愚昧和思想控制中。在霍布斯之前,政治哲学大致遵循的是一种“演绎逻辑”的思路,即假定人生来是某种秩序的一部分,而到了航海大发现、工业革命技术发展以及民族国家逐渐形成,马基雅维利公开宣称治国之道在于势力和奸计,政治哲学家们也开始反思此前的政治哲学理论是否只是处于神学想象而非人的联合。而霍布斯在这其中的思考,也是用对每个人个体的关注来批判当下的政治秩序。霍布斯在自然状态假说中把人从社会中剥离,思考人们“不社会”的一面,就是他认识到了传统理念在国内的政治经济变迁、认识疆界扩展和邻国争夺主权等多重条件下所经受的巨大挑战,并由此对个人本身进行的反思。人们愿意放弃互相攻击而互相联合,不是因为这是神的安排、宇宙的规则,而是对人类自身而言,订立契约的社会的和平和安全更符合人自身的需要。人类从内心的理性出发,而非遵从国王或神父的意志。这是他努力将社会的政治视角从宗教传统转向渺小却现实的个体之中,以此重建近代人类联合体的基础。同时,霍布斯所构建的君主制的政体也并非是专制的传统王权社会,他确立自然法的不变性和广泛存在性,试图追求建造理性的统治和理性的社会制度,具有关注人权的色彩。实际上是人们交出权力,获取共同体保护他们联合发展的承诺。同样是关注着个体本身。4.法律系统构建霍布斯的法治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对法律的大篇幅的详细说明,也是这本书得以作为经典法学名著的重点部分。当时资产阶级法制观念尚未深入人心,传统社会中不成文法的随意性使社会治理混乱无序。他提出法律是主权者发布的命令,是人们必须遵守的。对于法律本身,主权者制定法律,并具有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法律对主权者没有约束性;同时,法律虽然是主权者意志的体现,但其制定和实行依旧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即法律反映的是国家理性;其次,法律具有强制性,而强制性得以实现的条件是人民订立契约。从法律的条件来看,霍布斯在开篇即认为没有国家的地方就不存在违法,与这一思想相对应的是法律未公布的地方同样不存在服从法律,尚未公开可以作为抗辩的理由;这也可以解释他认为没有法律理解力的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理念。使法律的制定和施行范围具有不同于传统封建法律观的人文色彩。书中的广义的“法”,是自然法和主权者的命令——法律相结合而成的。主权者可以不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但必须遵循自然法的规则。自然法中包含的人类的和平倾向、愿望和品质,在他看来,足以引导统治者以合理的立法促进社会和平的实现。在法律完善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在法律基础上人民的自由的理解。“自由是霍布斯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11。他定义“自由人是在其力量和智慧所能办到的事物中,可以不受阻碍地
本文标题:霍布斯《利维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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