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酒店餐饮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律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律师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基本概念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体为自然人的须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农用地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解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二)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毁坏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毁坏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形: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5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和其他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的50%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和其他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关于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毁坏的标准,有关司法解释中没有涉及,一般参考耕地、林地的标准掌握。(三)不构成本罪的特殊情形根据《刑法》第342条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占用、改变用途达到数量较大程度;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的,一般不能构成本罪。比如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经过合法审批手续而占用农用土地,或者非法占用农用土地并改作他用,虽然达到占用数量较大的标准,但未造成大量农用地毁坏后果的,一般情况下不宜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三、容易混淆的主要罪名(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两种罪,前者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农用地的管理制度;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管理制度。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以牟利为目的,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前者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非法占用,改变用途,造成大量毁坏;而后者的行为方式则为非法转让、倒卖。前者的行为对象为农用地;而后者的行为对象则为土地使用权。比如浙江省义乌市“吴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浙江省义乌市农民吴某从村里承包了一块耕地后,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就在耕地上挖了几口鱼塘,结果破坏了农用地耕作层,使土地失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人民法院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千元。(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这两种犯罪,前者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农用地的管理制度;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土地管理职权的不可亵渎性。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前者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单位或者个人;而后者行为主体则特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者行为方式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而后者的行为方式则表现为非法批准行为。四、处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标题: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律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6036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