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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矿集团阳原百安矿业有限公司一矿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实施细则各单位、部室:为切实加强顶板管理,改善顶板管理状况,提高管理水平,根据《肥矿集团张家口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加强顶板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肥矿集团阳原百安矿业有限公司一矿顶板管理实施细则》。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区队干部、区队技术员、专业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一、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长青副组长:杨滨、化香福成员:郜宗刚、刘辉、刘洪旺、孙涛、范舟渊、吴龙运、胡昌富、杜守成、周冬二、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制㈠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顶板管理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顶板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顶板管理安全技措费用计划的按时完成和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顶板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顶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建立本单位顶板管理体系,配齐顶板管理人员。㈡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组织落实本单位顶板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措施,不断改进完善顶板管理工作。2.督促、检查、落实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顶板管理隐患。3.按有关规定,组织顶板事故的分析与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㈢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1.配齐顶板管理技术力量,确定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年度顶板管理计划及技措资金计划。3.组织制定顶板管理措施,对重大顶板管理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当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安排编写顶板管理安全技术补充措施。4.组织矿压观测,及时分析观测资料,作为改进顶板管理工作的依据。5.每月组织一次顶板隐患分析排查,提出处理意见。6.组织研究和推广顶板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㈣安全检查科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安全监察责任。1.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安全监察责任制,并严格考核。2.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河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肥城矿业集团公司顶板管理规定》及作业规程等,对顶板管理实施安全监察,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行为。㈤矿有关职能部门,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专业管理责任。1.生产技术科是顶板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顶板技术管理工作,及时组织观测和分析采场顶板运动和压力显现规律,制定切实有效的顶板管理措施;定期进行顶板隐患进行排查,提出解决方案,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积极研究、推广、应用顶板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提高顶板管理水平。及时查清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变化,及时填图分析,为采掘施工提供详细可靠的地质资料。及时下达贯通、预透通知单。2.生产调度室要按时调度汇报各类顶板隐患处理情况以及初采工作面和工作面撤除的顶板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3.安全监察科要严格按规程措施规定,认真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把住安全检查关。对顶板隐患,要安排安监人员盯现场。要严格按照规程措施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改。4.经管科负责向采掘工作面供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支护材料、设备机具和监测仪器。㈥区队干部对现场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1.组织区队职工认真学习规程措施,按规定进行考试及补考。未参加学习考试者和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下井作业。2.无规程措施严禁施工。3.对采掘工作面过断层、二合顶、老巷、冒落区、压力集中区、大倾角、超高、处理悬顶、受水威胁、巷道新开门、巷道扩修及回撤等,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区队干部要盯现场处理。4.对采煤工作面初采和回撤、掘进巷道贯通等关键环节,区队干部要现场盯班作业。5.严格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组织整改。㈦施工人员对现场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肥城矿业集团公司顶板管理规定》及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措施,正规操作,按章作业。2.切实做好互保联保和自主保安。发现顶板管理隐患,应迅速向跟班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工长(班、组长)提出建议,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三、强化顶板隐患排查1.矿井每月由矿长组织总工程师、生产班子、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对矿井顶板隐患严格按“四个百分之百”进行排查,即排查地点100%全覆盖、排查责任100%全落实、治理措施100%全到位、排查资料100%全准确要求必须留下痕迹,提出处理意见,具体要求执行《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关于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4个100%”要求的通知》。2.每旬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顶板专业隐患分析排查,提出处理意见。3.区队每天由区长组织一次顶板隐患排查、班组每班由班组长进行顶板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4.对排查的隐患,必须制定措施,有排查记录,要严格按照“七落实”(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督查)的要求加以整改,实现闭合管理。四、严格落实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前的会审制度1.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前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现场勘查会审,提出会审意见并在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明确规定。2.采煤工作面需要提前组织勘查会审并制定专门技术措施的应包括:工作面安装、初采、初次放顶、延面、缩面、过断层、老巷(空)、冒落区、压力集中区、顶板破碎带、超高、处理悬顶、撤面等。3.掘进施工需要提前组织勘查会审并制定专门技术措施的应包括:巷道揭露断层或异常构造,动压影响和应力集中区、冒落带、淋水区、石门揭露煤层、煤层复合顶板或煤层异常区,巷道开门、贯通、预透、穿过、跨巷、托顶煤掘进及巷道岩性发生变化等。五、强化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员的顶板管理责任意识1.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强化对复合顶板(包括二合顶)、断层、破碎带等顶板变化管理意识。加强针对现场顶板条件的检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其管理轨迹应在现场写实记录中体现。2.现场安监员必须强化顶板监督检查责任,提高顶板管理业务素质,把顶板管理作为安全监察重点环节,特殊地点施工安监员必须盯在现场,发现顶板隐患必须果断处置确保安全,严禁违规、违章作业。六、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㈠严格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设计,严格支护质量监测,保证支护强度。1.严格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设计,严格支护质量监测,保证支护强度。2.工作面顶板支护设计应采用“顶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或“类比法”。采用“顶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必须准确、合理选取各种参数;采用“类比法”,应根据本矿或邻矿同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和经验公式进行设计。不论采用上述何种方法,都必须充分考虑本工作面的特殊性,液压支柱、顶梁、长钢梁、背(护)顶材料等与工作面条件相适应,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最终审定执行。3.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工作面使用的支柱(均指缸径100㎜的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下井前必须逐棵进行压力试验,并有试压记录;紧固支柱三用阀和回柱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替代物。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闭合管理。4.工作面切眼掘进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实测底板比压,其测试点沿切眼间距应为15~20m,取其中较小实测值作为计算依据。当柱鞋直径计算值大于105mm时,工作面支柱必须穿柱鞋,柱鞋直径必须大于计算值,并确保支柱钻底量<100mm。支柱穿鞋后初撑力仍达不到要求或支柱钻底量≥100mm时,应采取在铁鞋下加垫物料等措施;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难以达到作业规程要求的,在制定措施、保证安全前提下,经矿总工程师批准。5.工作面支柱初撑力不得低于90kN,应用增压式测力计对工作面支柱初撑力进行检查,发现初撑力不足要立即进行二次注液。6.乳化液泵压力≥18MPa,液压系统完好,无滴、漏、窜液和卸载现象,乳化液浓度2%~3%,正常使用过滤网(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使用正常,有现场检查手段及记录。㈡强化面前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随时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顶板、煤壁及支架情况,进行敲帮问顶,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或撤离。2.工作面煤壁要平直,伞檐超过规程规定要及时处理。靠煤壁要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临时支护,其支设要求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配备处理片帮专用长柄工具,并制定防止片帮伤人的安全措施。3.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及时停机跟进挂梁。正常情况下应拖后采煤机3~5m,当顶板破碎时,要采取预先控制及超前控制顶板措施,具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4.严禁空顶作业。挂梁、背顶、支柱、清理煤粉等,必须在有效支护掩护下操作,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或随意摘柱,碰倒、损坏及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因移动设备等原因需拆除、改动支架时,必须先支后回,先支设牢固的临时支护后方可回撤原支护。5.机道梁端至煤壁距离(端面距)应根据有关设备选型及支护设计确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作业规程中应有加强端面距范围内顶板管理的具体措施,机道范围内,必须加强顶板支护,严防冒落。6.工作面顶板不应出现台阶下沉。顶板破碎、压力大,或过断层、遇二合顶、局部冒顶、片帮造成端面距超过规定等情况下应间套长钢梁或木板梁等加强支护,且一梁保持不少于两柱,具体操作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㈢加强面后支护质量、悬顶及回柱管理,严格落实回柱监护和远距离操作制度。1.采用丛柱、切柱、戗柱等特殊(加强)支护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其支设的形式、位置、参数、移设方法、顶帽材料、垫底材料及质量要求等,并附有丛柱支设平(剖)面图。2.采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当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小于1.5倍采高、冒落矸石不接顶、局部出现悬顶(<(2×5)m2,2m指垂直工作面悬顶距,5m指平行工作面悬顶距)时,必须采取丛柱、密集支柱等加强支护措施,超过时应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情况下不能强制放顶时,应有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监测手段,具体支护参数、内容说明及示意图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3.工作面采高较大,直接顶为坚硬、较厚岩层,易形成大面积悬顶隐患的,应采取深孔爆破断顶措施,开采前制定专项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回柱方法和安全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工作面回柱放顶应由下往上,由采空区向工作面按顺序进行回撤,严格落实回柱专人监护制度。5.中厚煤层工作面回柱必须使用回柱专用长柄工具远距离操作卸载,长柄工具长度(含拴绳)不得小于工作面采高。薄煤层工作面回柱是否使用长柄工具,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现场条件确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6.回柱过程中,当工作面顶板来压、大面积冒落、周围支架变形或遇到其它险情时,应立即停止回柱,撤至安全地点,待隐患排除确认安全后再继续回柱。㈣加强上下端头及两巷管理,确保出口畅通。1.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应采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或不少于6架双楔顶梁等有效支护形式加强支护,端头范围顶板支护强度必须大于工作面其它地点支护强度,端头支护的范围、支设及回撤方法、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严禁独头开采。3.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至少20m范围内,必须进行超前加强支护。其支护形式、支护强度应根据巷道支护断面、围岩性质、矿压显现、采动影响范围等确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高度不低于1.6m,人行道宽度大于0.8m,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应大于50KN。㈤高度重视初采工作面的管理。1.要高度重视初采工作面的管理工作,并成立由生产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初采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对初采工作面及时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面的初采、初冒及顶板来压情况,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初采期间,矿必须安排采煤专业分管人员盯现场,直
本文标题:顶板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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