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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讲座法制副校长王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为此,认真研究和分析了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对策。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1、从犯罪的类型来看,以侵占财产案件为主。青少年违法罪类型主要以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类为主,犯罪呈多元化特征,暴力程度有所加剧。有的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2、从犯罪身份来看,大部分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人。不知道法焉不犯法。二、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1、突发性暴力犯罪。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2、文化程度较底,而且多有恶习。犯罪的青少年多是没有读书的无业青年,多在社会上“混”,由于文化底,而且他们多比较懒惰,还有许多的坏习惯,所以找工作就是问题,为了生活较好的社会,他们就很容易以犯罪为业了。在校的也多为成绩差且不愿意学习者,他们是准备去混的,他们也常也社会中的“大哥”为榜样-----犯罪的榜样。3、财产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主要特征表现在流氓犯罪,而当前,财产犯罪已经上升到了首位,由于青少年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但又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从而使物质欲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犯罪形式。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类型上。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他们大多人的心理还不成熟,在情急下一个人也许不敢犯罪----还有害怕心理,然而如果人多了一起哄就容易犯罪了,所以青少年犯罪多为多人的共同犯罪。5、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6、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7、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2、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
本文标题: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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