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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氏民居保护修缮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简称《准则》3、《关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简称《阐述》4、《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5、《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6、《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简称《威尼斯宪章》、《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简称《公约》、《保护历史村镇与城市宪章》简称《华盛顿宪章》、《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简称《奈良文件》7、甲方委托书8、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地质勘察资料和地形图及有关设计资料。9、依照国家及省市颁布的现行建筑规范及标准进行技术图设计。二、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彭氏民居又称彭瑞川庄院,位于南泉镇白鹤村南方500米处,依山傍水,后依樵坪山系,前傍风景秀丽的花溪河,环境幽雅。彭氏民居座东向西,由上、中、下三厅(堂)履式厢楼组合成正方形大院(独立的宅院),建筑面积4782.95平方米,占地面积3749.38平方米。其上厅、过厅及下厅建在同一中轴线上,并逐级升高。现有天井12个,设客厅等房舍计77间。2000年,被重庆市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正负零点对应黄海海拔高程258.77。文物保护工程类别:修缮加固工程。大木作材质含水率<25%,小木作含水率<20%。结构形式为木结构为主与围护结构部分为砖木结构的穿斗与抬梁混合结构。其中荷载部分为,楼面荷载2.0kn每平方米,屋面荷载05-1kn每平方米。三、文物建筑保护修复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原则”:《威尼斯宪章》指出:“世世代代人民遗留的古代遗迹是人类的共同遗产。为后代保护好这些遗产,将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职责”。体现在:环境、材料与2工艺技术三大方面。保持原始环境,修复过程中尊重建筑材料和工艺的原真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准则》提出,“当构件的局部或整体由于损坏或腐朽必须更换时,用于替换的构件的含水量和结实程度必须适当。用于替换的新构件或构件局部必须使用与被更换构件相同种类和等级的木料。如果可能,这种相同性还应包括相同的自然特征,如结疤等”;“在进行复原时,恢复的部分应以现存实物为依据。用于更新的新构件的加工,须采用最初建造时使用的工具或机械,并用相同的工艺技术和构造方法。四、总修缮处理措施及详细修复设计方案(一)维修保护原则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尽可能真实完整地保存建筑历史原貌和建筑特色。在维修过程中以本建筑现有传统做法为主要的修复手法。对于近代改变原状的做法和工程上的错误做法,要在本次维修中予以纠正,恢复原貌。尽可能多地保存旧有建筑材料,尽可能多地采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做法。加固补强部分要与原结构、原构件连接可靠。新材料、新技术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要经过试验,证明确实有效可行。保持原貌——少干预原则,尽可能保存文物本身所带有的原有信息。长期有效:尽可能减少对文物的反复处理。可逆性处理:对于文物保护材料老化问题的疑虑。允许保护材料的更新换代,现实可行,符合经济。(二)总体处理措施根据《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第2.0.2条在维修古建筑时,应保存以下内容:“一、原有的建筑形制,包括原来建筑的平面布局、造型、法式特征和艺术风格等;二、原有的建筑结构;三、原有的建筑材料”;四、原有保存工艺。针对彭氏民居的实地勘察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处理措施:1、去除人为不当添加物(1)去除加建的房屋(2)去除建筑内用临时的木板或砖石材等隔出的房间。(3)去除建筑内部不同程度的现代化室内装修改造和不当添加物。(4)去除后来改换的简易木质玻璃门窗。(5)去除水泥地面或水泥修补地面,恢复原传统地面。对于以上人为改建的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尽量去除后来添加的内容,恢复原有空间格局。2、整体构架修缮复原3由于年久失修与人为改造破坏严重的原状,以“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遵守保护历史信息的理念,尽最大可能利用原有材料,保存原有构件,使用原有构件,使用原有工艺,尽可能多的保存历史信息,保持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对文物建筑进行修缮复原。3、统一进行“防虫、防腐、防火”三防处理(1)建筑防火该建筑的防火工作,一定要坚持“以预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在古建筑内部及周围应设置消防设施,如安置各种灭火器、蓄水池及防火管道与消火栓。在实施过程中,应邀请专业消防资质单位在本方案基础上进行设计和施工。另一方面,应给古建筑木构件刷防火材料,以提高其耐火性能。防火材料建议采用过录乙烯树脂或酚醛树脂。(2)白蚁与腐朽的防治针对目前建筑木构件存在虫蛀及腐朽状况,建议专业防虫害公司对生物类型,病害种类等统进行调查分析,统一确定防虫防腐调查分析,统一确定防虫防腐的处理办法以及日常保养维护措施。在维修过程中应该仔细检查大木及小木装修构件,对虫蛀腐朽严重的木构件进行更换,对有局部虫蛀仍然能够承重的木构件,采用注射法杀虫灭菌,选用适当的药品,采用注入虫眼和表面涂刷相结合的方法,尽量使构件较多地吸浸杀虫剂,对新换木构件可用同种药品浸泡处理。对震后因潮湿而导致局部乃至全部腐朽的大木构件予以维修、更换和防腐防潮处理。4、加入避雷设施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等相关规定,为保证保护区内各构筑物不受雷击影响,因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应在易受雷击的顶等部位设计避雷针、避雷带、接闪器,引下线与避雷网格相连。5、防风化彭氏民居为第一批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石刻风化较严重,保护设计中应充分保护历史文物的价值,防止或延缓其风化过程。6、在进入施工阶段前进行专业的结构安全性评估在本项目的结构加固和改造实施前,由业主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各方技术人员对原建筑结构的可靠性进行检测和评估。依据《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和裂缝四方面,对结构构件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最后得出结论知道修缮工作的具体开展。对于损坏严重的构件进行替换处理,对于性能保持较好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后继续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在对损坏严重的承担受力的大木构件替换前,需要施工方采取有效的结构4支护和安全措施,并制定相关替换方案以指导下一步施工,防止在替换过程中的二次损坏和人员伤亡。7、对原建筑历史样式、技术做法说明对文物建筑的原装饰、油漆、材料等进行修复前,应由专业单位进行试验鉴定并确定材料配比,后送相关专业部门检验,给出正式鉴定报告并经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程序。8、尺寸及标高体系说明本工程的尺寸标注除标高以米为单位外,其余均以毫米为单位。文物建筑的修复局部需要落架维修,由于历史的变迁,建筑构件发生一定的偏差,在施工放线中应忠实原有建筑进行校正,以保持古建筑的历史技术特征。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构件实际尺寸与设计尺寸不同,请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9、其他施工注意事项文物建筑的保护性修复设计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和政策法规性都很强的工作。其施工队伍应有国家一级文物保护修复施工队伍资质,参加修复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文物修复施工项目的经历,并且实际承担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队伍的主要技术人员也必须具备文物修复施工的经历,并实际承担本项目的修复技术工作。(三)、各分部分项工程修复技术做法1、台基清理台明四周,按原形制、同材质的青石,补配踏步石,找平基础,夯实后归安位移、错位的踏步石。所有石料必须六面齐整,看面纹饰必须与原构件相一致,合缝平稳,用白灰浆垒砌并灌溉,外用油灰勾缝。2、地面①修补室内地面,铲除掉后期加建水泥地面,找平地坪夯实,做1:3白灰砂浆垫层,采用同质地、色泽、厚度的青石补配阶条石。②清除后期人为加建的水泥地面,找平夯实基础,夯实其余素土夯实地面,使用与原地面同材质、色泽、尺寸(宽不低于350毫米、长度800毫米以上、厚60毫米以上)的青石按横向对齐,纵向错缝的方法,补配所有室内外被拆除和更换破碎严重的石地板。③补配复原缺失、佚失的柱础、台基。④损坏较为严重木地板,根据其原有尺寸选用杉木更换腐蚀较严重的楼板。3、墙体砖墙:对酥碱砖体逐块剔补。对内外墙面进行清洁,重新抹灰.夯土墙:清理表面滋生的生物、污损。对已经出现开裂和坍塌的墙体,按三原原则采取整5块挖补,内部加竹筋回填的作法。具体的作法由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现场制定。在修补夯土墙过程中务必要注意支护,防止在施工中对保存良好的夯土墙产生二次破坏。4、木作①对劈裂(干裂)木构件进行裂缝修补,加固;对变形构件和节点进行适当调整,加强;对糟朽、虫蛀木结构进行防虫防腐处理和更换、修补;补配缺失构件;修正和修复残损的隔扇窗及隔扇门。②揭取瓦顶、椽望后,检修梁架。梁架构件未发现较大的裂缝、糟朽等现象,固仅进行简单的归安拨正即可。但若发现有劈裂的梁栿、托脚等能用铁活加固的,尽可能的加固。劈裂十分严重的,如:裂缝长度大于构件本身长度的1/2或顺纹裂缝的深度和宽度超过其构件本身截面1/4的,均严格按原尺寸复原并在其隐蔽处用墨书写更换的年月,做到可识别性。此外,对于梁枋的干缩裂缝应按《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1992,第6.7.2条①进行修复。③为防止檩木的再次滚动,应在每缝梁架左右和檩木的中部设置拉杆椽最少3根。以加强梁架的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当木柱有不同程度的腐朽而需修整、加固时,可采用下列剔补或墩接的方法处理:④当柱心完好,仅有表层腐朽,且经验算剩余截面尚能满足受力要求时,可将腐朽部分剔除干净,经防腐处理后,用干燥木材依原样和原尺寸修补整齐,并用耐水性胶黏剂黏牢,如需周围剔补,应加设铁箍2~3道⑤当柱脚腐朽严重,但自柱底面向上未超过柱高的1/4时,可采用墩接柱脚的方法处理。墩接时,先将腐朽部分剔除,再根据剩余部分选择墩接的榫卯式样,如“巴掌榫”、“抄手榫”等。施工时,除应注意使墩接榫头严密对缝外,还应加设铁箍,铁箍应嵌入柱内。5、石作对于石柱、石刻等表面污损、风化、生物和人为破坏等部位,应先对表面污损、风化起酥层和人为后期涂漆层进行清理。针对破坏严重的,按原形制、原材质选择石材进行替换。对局部残缺的选择原形制原材质石材进行修补。最后进行石材表面的加固及防风化处理。6、屋顶瓦面①部分屋顶瓦面重新揭瓦,残损瓦件(含沟头、滴水)订烧复制后回瓦;局部挑顶翻修,正脊、围脊、垂脊按原有式样修缮恢复;残损翘角和宝顶(中堆)修缮复原。②屋面防水:文物保护主要以安全为主,为有效的保护好建筑安全,屋面防水处理尤为重要,因此,本次维修根据需要求保护真实性原则对门厅后厅(除明间)及厢房等,应增设屋面SBS自愈性防水层、20厚木望板-盖五露五小青瓦。7、油饰彩画6对脱漆、褪漆的木构件重新刷饰复原;对构件上的彩画进行修补;对后期建筑改刷油漆进行清除复原;对飞罩、雀替、驼峰、窗芯、门芯彩绘及描金工艺进行修缮复原。峰、窗芯、门芯彩绘及描金工艺进行修缮复原。附表:修复工程做法一览表一木构件修缮做法序号构件名称残损现状修缮说明做法说明1梁枋劈裂裂缝宽度≤5mm时用腻子勾抿严实劈裂裂缝宽度>5mm,长不超过1/2L,深不超过1/4B时用干燥旧木条嵌补,用结构胶粘牢,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加铁箍结构胶为改性环氧树脂,根据使用要求调整配比,区别室内外环境及木材的要求劈裂裂缝宽度>20mm,长、深均超过前条时除嵌补外,须加铁箍1~2道,宽50~100mm,厚3~4mm糟朽深度≤5mm时糟朽深度>5mm时现场进行防腐处理视具体情况进行剔补和防腐处理2檩劈裂同梁枋修缮外滚在外侧增加垫木或用螺栓加固拔榫增加铁扒锔或铁钉吊ø12长300~400或扁铁3柱5mm<劈裂裂缝<50mm时用干燥旧木条嵌补,用结构胶(改性环氧树脂)粘牢劈裂裂缝>50mm时除粘补外还须加铁箍1~2道,宽80~1
本文标题:重庆市巴南区彭氏民居保护修缮设计说明历史文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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